可靠電子簽名的判斷標準,以及如何進行舉證?_風聞
电子合同网-发布最新电子合同政策、技术和品牌商资讯2022-09-02 15:54
案例分析
有這樣一起交通事故案例,事故車輛與騎電動自行車的劉某在本市一路口相撞,事故車輛駕駛員逃逸。經交警部門認定,逃逸駕駛員負事故全部責任。
經查,事故車輛的所有人為某融資租賃公司,並已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劉某訴至法院,要求其因本案事故產生的各項損失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鄭某及融資租賃公司賠償。
融資租賃公司辯稱,其與鄭某曾簽訂汽車融資租賃合同,並已將事故車輛交由鄭某使用,其公司對於本案事故的發生無任何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某融資租賃公司提供其與鄭某簽署的《融資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之補充協議》以及鄭某簽署的《租賃物交付簽收單》各一份,劉某及某保險公司對於上述三份材料的真實性不予認可,認為均系複印件。
融資租賃公司補充提交由某電子數據平台公司開具的證明,證明上述三份電子數據使用了可靠的電子簽名,亦經過哈希值校驗確定未被修改,可確認真實性。裁判結果如下:
法院在判定某融資租賃公司提交的《融資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之補充協議》《租賃物交付簽收單》為原件的基礎之上,根據專有性、控制性及不可更改性的標準並參考頒發證書的電子認證機構,認定電子簽名系可靠電子簽名,最終確認本案以電子簽名形式訂立合同的證據效力。
可靠電子簽名的判斷標準
電子簽名的製作流程可拆解為以下四步:
第一步,簽名人向具有簽發證書能力的驗證服務商提出申請並提供簽字人的身份信息。
第二步,驗證服務商在完成對簽名人的審核後發給簽字人證書和密鑰對。
第三步,簽名人在發送數據電文時使用密鑰對中私鑰對數據電文生成的信息摘要進行加密生成數字簽名。
第四步,信賴方使用簽名人公佈的公鑰對數字簽名解密生成的信息摘要與原文生成的信息摘要進行比對,核實後即能確認簽名人與數據電文是否匹配。
只要上述製作過程能實現《電子簽名法》對於可靠電子簽名專有性、控制性及不可更改性的要求,法院就可認定為可靠電子簽名。
電子形式簽訂的合同,如何進行舉證?
隨着互聯網行業的興起,民事主體間採用電子簽名形式訂立合同的做法已日益普遍。根據法律規定,書面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成立且生效。電子簽名作為一種新興形式,仍是電子合同產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條件。
在合同各方對於以電子簽名形式訂立合同的證據效力意見不一致時,法院需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進行原件判斷以及對電子簽名進行可靠性審查。法院在認定當事人所提交合同的原件中存在可靠電子簽名的情況之下,可直接確認該份合同的真實性。
這就要説到電子數據存儲,不同於紙質合同以紙質合同原件進行存儲,電子合同全程都在線上操作,並且是以電子數據的形式進行存儲。為了保證電子合同數據的完整性和客觀性,電子合同在簽署以及存儲過程中的數據會通過法律及技術手段進行保全。
首先簽署電子合同需要進行主體認證,通過認證的主體才能進行發起合同簽署,電子合同簽約平台為了保障電子合同簽署過程數據安全,會採用區塊鏈、時間戳等技術手段,對電子合同簽署過程中籤約主體、簽約文件、時間、地點等數據進行存證並保全,確保了電子數據不被輕易篡改,同時電子合同簽署過程數據也會同步到第三方存證機構,公證處、司法鑑定中心等進行存證。
因此,我們在電子合同簽約平台上籤署完成的電子合同是會有完整的證據包,以及區塊鏈保全的過程記錄,並提供電子數據存證證書,這些都能為我們提供有效的舉證。
一旦發生糾紛,可通過平台下載證據包,出具證據鏈的記錄,並且還可申請公證書及司法鑑定報告,形成了有效的證據鏈閉環服務,保障了用户簽署電子合同的證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