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違規,ST海航處罰正式下達!同日副總裁和一董事離職_風聞
股民索赔宝-股民索赔宝官方账号-公众号:股民索赔宝2022-09-02 13:15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海航,股票代碼:600221)2022年9月2日發佈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ST海航於2021年12月17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372021092號),中國證監會於2021年12月7日決定對公司立案。ST海航於2022年8月1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2)123號)。現在ST海航於2022年9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46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ST海航信披違規與海航集團的公司結構密切相關。經查明,海航控股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海航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集團)通過“海航集團-事業部/產業集團-單體公司”三層管理結構實際管理下屬公司。在財務上施行全集團一體化、垂直化、三層式控制及管理;在資金上施行現金流一體化管理,資金由海航集團統一調撥。海航控股屬於前述“單體公司”,在財務資金管控方面缺乏獨立性,其與相關關聯方的資金往來、簽署對外擔保合同等,均在海航集團組織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導致海航控股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和關聯擔保。一、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一)相關關聯方及資金佔用情況(二)未及時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三)定期報告重大遺漏;二、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一)未及時披露關聯擔保(二)定期報告重大遺漏。中國證監會表示本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法,針對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的相關違法行為,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海航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自ST海航公告遭證監會立案調查起,就不斷有投資者登記索賠。目前ST海航已經被證監會作出正式行政處罰,訴訟索賠工作已進入可起訴階段。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於2018年1月1日-2021年1月29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海航,並在2021年1月30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索賠。投資者注意,股票索賠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如果投資者不參加索賠,被證監會處罰的上市公司不會主動賠付受損投資者。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顯示,根據有關規定,海航集團、首都航空等65家公司構成海航控股的關聯方。2018年至2020年期間,在海航集團的要求和安排下,海航控股與海航集團等上述關聯企業發生非經營性關聯交易,均沒有商業實質,構成資金佔用。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海航控股與海航集團等上述關聯企業發生非經營性關聯交易2,849筆,金額1,652.15億元。其中資金拆借為1,384.57億元、對外擔保資金扣劃184.79億元、放棄債權74.79 億元、承擔債務8億元。海航控股應當及時披露上述關聯交易信息,並將其涵蓋在年報和半年報範圍中。海航控股並未做到上述亮點,由此違反了監管要求。2021年1月30日,海航控股自查報告披露資金佔用餘額為380.22億元;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南高院)裁定破產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海航控股被違規佔用資金餘額393.01億元。經查,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海航控股存在未及時披露關聯擔保197筆,擔保金額合計395.73億元。海航控股應當在發生上述保後及時披露,其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且在定期報告中遺漏了上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