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案二審宣判 :維持原判,有期徒刑18個月_風聞
羚羊财经-财经、科技、法律商业报道新媒体平台2022-09-02 13:11
結果出來了,“阿里女員工”案2022年9月2日上午10時二審判了。原華聯員工張國因犯強制猥褻罪,被一審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此前,一審宣判後,張的妻子為夫鳴屈,堅稱丈夫無罪。上訴後,濟南市中院二審公開宣判了此案,駁回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阿里女員工案:兩個嫌疑人一個無罪,一個有罪2021年8月7日晚,阿里巴巴認證員工匿名稱,自己被男領導(王某文)要求陪商家(張國)喝酒,其被灌醉後遭到猥褻。而後,該領導為女員工開了房間,其進出房間4次,並實施強姦。女員工向HR等反饋無果,前往食堂發傳單申辯。其用近8000字,詳細敍述了事發經過。此事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並不斷反轉。
受害人報案後,2021年8月25日,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分別以犯罪嫌疑人張國涉嫌強制猥褻罪、王某文涉嫌強制猥褻罪,提請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
2021年9月6日,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檢察院經依法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實施的強制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
2021年9月6日,濟南槐蔭公安發佈通報:依法對王某文終止偵查,不批准逮捕,對其治安拘留十五日。
倆女人發聲:一個為夫鳴屈,受害人再發萬字文申辯2021年9月12日,微博認證為“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張某妻子”的用户發聲,質疑女員工周某。“吐酒回來兩人是手牽着手回的包房,而且坐回到座位上之後周某還慢慢往我丈夫身上靠,最後趴在了我丈夫的腿上。如果在途中強制猥褻了她,她還會有這些親密的舉動嗎?”
“打車時需要知道所住酒店,是周某自己説出的酒店名稱。周某你到底是真醉還是裝醉?”,“三番兩次的打通話讓強制猥褻過自己人過去陪她,到底是猥褻還是勾引?”她還表示,弱勢羣體不能只看性別,相信法律會還她丈夫一個公道。
一直未發聲的周某,隨後接受媒體採訪,併發布長達25000字的文字,也為自己叫屈。
2022年6月22日,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國強制猥褻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張國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之後,張國妻子紀女士稱,不服該判決,將上訴。張妻認為周某主動勾引張國,張被冤枉,其行為構不成犯罪。
四次進出房間,趁醉酒猥褻,法院認為構成強制猥褻罪2021年8月份掀起軒然大波的社會事件沒想到如今會是這個走向。
根據警方通報:去年8月4日,周某撥打110報警稱:“7月27日晚上,我在濟南市市中區中海環宇城漁家燈火飯店內與同事領導吃飯時,因醉酒被人猥褻。”市中區分局七賢派出所接警後當日受理,依法開展調查。8月10日,市中區分局依法將此案移交槐蔭區分局進行併案偵查。
經查證,7月27日宴請期間,21時29分,周某因飲酒過多欲嘔吐時,張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間。周某出包間後一路嘔吐至飯店大廳吧枱垃圾桶處。隨後,返回包間途中張某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22時許,宴請結束。
7月28日7時14分,周某與張某聯繫,告知房間號碼,張某從家中攜帶一盒未開封的避孕套,於7時59分到達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敲門進入周某房間後,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9時35分,張某離開周某房間時,帶走周某內褲一條,避孕套(未開封)遺留在房間內。
綜上,法院認為,2021年7月27日晚,張國在參與宴請時與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識,趁周某醉酒之機,在餐廳前台附近及包間內對周某實施猥褻行為。次日7時許,張國到周某所住酒店房間內又對周某實施猥褻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