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國時期文章看黃梅戲的發展(一)_風聞
免提11-2022-09-04 08:46
1934年11月18日《申報》(增刊·申報本埠增刊業餘週刊)中刊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黃梅調》。
引用自《申報》
此文全文字數約為2000字左右,在2017年由安慶市黃梅戲劇院編寫的,某些安徽人引用最多的《黃梅戲起源》一書中對這篇文章也進行了評價:“1934 年11 月8 日,《申報》22121 號第18 頁“業餘娛樂”專欄,發表了一篇題為“黃梅調”的專論,這是一篇頗具學術價值的研究性論文,作者的調查和見地都很有深度,對研究黃梅戲發展歷史很有益處。”
現在,我們就來看看《黃梅調》這篇文章是怎麼記述黃梅戲在解放前的發展狀況的吧。
此文開頭的第一段話寫的就是“黃梅是鄂東與皖西接壤的一個大縣,‘黃梅調’就是在這個縣裏發源的。通常都把這種戲視為一種‘小戲’,以別於另一種流行於鄉鎮間的‘大戲’——京劇。”
文中開宗明義就指出“黃梅調”的起源就是湖北的黃梅縣。此文還對“黃梅調”在鄂皖農村地區的傳播優勢,作出了判斷,原文如下。
“民間演劇大都題材淺近,用土音土語演出,舉辦起來又多半輕而易舉。‘黃梅調’亦自有着這些優點。”
從上面的原文,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也就是“黃梅調”在演出時,用的舞台語言是“土音土語”,而這個“土音土語”就是黃梅本地的方言。而這一點就是作者判斷“黃梅調”起源於湖北黃梅的依據之一,同時也説明了鄂東與皖西地區的方言是相通的。
此文還從另一個方面論證了黃梅調的起源,那就是演出劇本或者説是戲劇故事的發生地,原文如下。
“‘黃梅調’的取材就有不少的‘本地風光’。……‘黃梅調’中有許多戲確是有名的事實的搬演。這些事實多半都發生在黃梅及鄂東皖西一帶,也有少數是發生在皖鄂兩省別部及河南或江西的……由此可見‘黃梅調’地方色彩的濃厚。”
此文還對“黃梅調”在當時的流行、傳播方式和範圍作出了調查結論,原文如下。
“早年流行的是一種手抄本的唱本,現在因流行頗廣,皖鄂(以黃梅為中心,東至大通,西至漢口,南至武穴,北至黃麻以上。浙江於潛一帶有洪楊時代安徽的移民,他們也曾把‘黃梅調’帶過去。)各大小城市有木刻本出現了。”
從上面的記述中我們可以瞭解到“黃梅調”起源的時間應該早於1851年,文中的“洪楊時代”指的就是從1851年開始的“太平天國”運動。而起源於湖北黃梅的“黃梅調”,從黃梅傳播到安徽,並紮根下來也是需要一段時間的,因此,可以判斷出“黃梅調”的起源時間早於1851年。
此文還對當時“黃梅調”的演出方式進行了描述,原文如下。
“‘黃梅調’的演出方式通常可分為三部分:正戲、打彩和插戲。”
“正戲”根據文章的內容判斷,指的就是通常的三十六大戲,七十二小戲中的其中一部分。文中也詳細解説了部劇本在演出時可根據演出時的具體情況,對演出節目進行調整,原文如下。
“第一齣戲裏大都有些個別的小場面,在表演時可視時間之長短任意伸縮省略。”
“插戲”根據文章的內容判斷,應該類似現代舞台表演中的劇目節選但與之又有所區別,演出時故事情節是完整的,原文如下。
“‘插戲’是‘小戲’中的‘小戲’,內容離不掉男女之私。”
“小辭店”等在此文中也被列入了“插戲”的範圍。並説明“這些戲都可以單獨演出,一如彭公案之類每本可以單獨演出”。
因此,綜合來看,“正戲”和“插戲”的演出劇目應該就是我們現在所説的三十六大戲,七十二小戲的劇目。
至於“打彩”,除了通俗意義上的打彩,文中描述的是當時社會的打彩方式,因此作者將其斥責為“荒唐”。而解放前黃梅戲的演出是一直存在有“打彩”的表演形式。例如《安徽民間文化精華讀本》中就描寫了一段蔡仲賢在演出打彩的情形。
“傳説有一位年青婦女,當聽到丈夫喊她去看蔡仲賢唱《小辭店》時,樂不可支地倒抱着孩子就跑,等到她跑到台下時,《小辭店》已經唱完,但台上還是蔡仲賢在打彩(打彩,是演員的激情表演,無固定台詞),那婦女情不自禁,即將孩子送到台上‘打彩’,蔡仲賢便隨機應變地唱起:‘打彩的姐姐送神童,甘羅十二進皇宮。太爺、夫人隨轎走,祖祖輩輩享華榮。’婦女聽後,即取下孩子的銀項圈,作為彩禮。蔡便唱起:‘打彩的嫂嫂禮莫多,哪吒鬧海動干戈。你送我乾坤圈一個,小小英雄怎奈何!’唱完即將項圈交還給這位婦女。之後,每逢蔡仲賢登台,總有很多婦女抱着孩子送給蔡仲賢‘打彩’”。
此文還從側面證明了1926年至1936年,黃梅戲進入安慶市區的時間點。如前文中引用的“東至大通”的這個“大通”就是現在的安徽省銅陵市的大通鎮。同時,在文中還還進行了以下記述“‘黃梅調’現在已逐漸都市化了。皖鄂有些大城市中的戲院,演京戲時‘門可羅雀’,改演‘黃梅調’卻不免要‘風靡一時’了”。此文發表於1934年,而作者已經注意到了當時皖鄂有些大城市中已經在演出“黃梅調”了,這與安徽考證1926年至1936年,是黃梅戲進入安慶市區的時間點的觀點不謀而合。
縱觀“黃梅調”這篇文章,的確是一篇“頗具學術價值的研究性論文”,雖然字數不多,但內容廣泛,其內容的調查、研究也很細緻,可以説是全面介紹了“黃梅調”在當時社會中的發展狀況,評論的立場也是進步和比較公正的。作者雖然用的是筆名,但在結尾處也用“留心戲劇問題的人”這一稱呼,表明了自己應該是當時戲劇界的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