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的“蘇淮分省”_風聞
中国国家历史-《中国国家历史》官方账号-人民出版社《中国国家历史》连续出版物唯一官方号2022-09-05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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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如何收放地方的權力,維持中央與地方權力的平衡關係於今依然很有借鑑意義。
1905年蘇淮分省圖 由徐寅傑繪製 “蘇淮分省”是指光緒三十年(1904)清政府施行的一項改革行政區劃的舉措,其內容是將原江蘇省(江寧府、淮安府、徐州府、揚州府、通州、海州、蘇州府、松江府、太倉州、常州府、鎮江府及海門廳)分為江淮省(江寧府、淮安府、徐州府、揚州府、通州、海州)和江蘇省(蘇州府、松江府、太倉州、常州府、鎮江府及海門廳)。自光緒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905年1月27日)政務處議設江淮巡撫開始至光緒三十一年三月十七日(1905年4月21日)清政府明發上諭裁撤江淮巡撫設置江北提督止,前後僅存三個月。
省制變革歷來為朝代大事,然而“蘇淮分省”存在時間之短,耐人尋味。本文意在通過探索“蘇淮分省”過程,理清構成此事件各個小事件之間的關聯,探尋事件的本質。
“蘇淮分省”起因 光緒帝統治後期,漕運衰落,海運興起,漕運總督及其所屬基本成為閒職。時值清末新政之際,漕督及其所屬又是冗官、冗員,這暗示着清政府必定會在漕運上有所動作。
光緒二十八年,漕督陳夔龍上陳請裁漕運總督一職,以符合新政裁汰冗員之精神。“今屯衞已裁,漕務無事,雖防務河工原屬重要,究與本缺名實不甚相符,漕督一缺應否裁撤”。此事清政府未允准,原因正如陳夔龍所説仍是需要管理河務防工,清政府打算等裁撤屯衞事宜後穩妥後再行商議。值得一提的是,清政府當時不裁撤漕督還另有原因,一則蘇北地方盜匪繁多,漕運總督這一大員坐鎮蘇北又兼管剿匪事務,雖與漕督之名不符,但於實際治理大有裨益。二則漕運總督雖不可不裁,但缺乏契機。
光緒三十年,周樹模再次上奏:“丁糧一例歸州縣經徵,各省糧道亦次第裁減,漕督無官可轄,體制極崇”,請求裁撤漕運總督。在經政務處商議後清政府決定裁撤漕運總督。
裁漕與江蘇的治亂息息相關,漕督裁撤後,蘇北無大員坐鎮,江北盜匪橫生怎麼辦?這是清政府所要考慮的事,也是蘇淮分省的“引子”。
“蘇淮分省”過程 自康熙六年(1667年)完成江南分省後,江蘇省政區規劃已經趨於穩定,行政體制也已趨於成熟。不過,晚清政府還是“饒了個彎子”,施行“蘇淮分省”,起因何在?
**第一,**張謇上奏徐州建省,引導清政府設立江淮省。結合張謇在甲午戰爭前為抗禦日本侵略,主張廢朝鮮獨立,改為清廷之郡縣的觀點,説明其有改變政區以應變的偏愛。在裁撤漕運總督之際,於周樹模上奏裁漕之時,張謇寫《徐州應建行省議》,請求徐州建省。其大意如下: 一,徐州地理位置歷來重要。
二,將江蘇的徐州、海州,安徽的鳳陽府宿縣、潁州府蒙城、亳州,河南省的歸德府,山東省的沂州府、曹州府等45個州縣組合成為新的徐州省。
三,徐州建省有諸多好處。德國鐵路交織于山東,英國戰艦佔據長江。若列強南北擴張,徐州居中且有險地,又有民風強悍,如果徐州建立行省,可以阻隔列強擴張。
又有“兩便”:
一是簡化行政。漕督裁撤後未盡事宜,由徐州行省各級官員兼理,不必添設一官。
二是利於軍事。綜合徐州及周邊地方大都民風彪悍,可募人練兵;荒地遼闊,牧馬植樹足以禦敵。
此折和周樹模的裁漕折上陳到督辦政務處議奏,政務處自然不會得罪山東、河南、安徽的巡撫大員,考慮現實情況:漕督不可不裁;蘇北伏莽素多,無官吏彈壓不可行。因此決定參照張謇的簡化行政的説法,決定設置江淮省。其部分原文如下:
該修撰請在徐州建設行省,亦以裁撤漕督為言。徐州在江蘇,地居最北。若於平地創建軍府,既多煩費,所請分割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四十餘州縣,亦涉紛更……宋及金元之際,則徐已降為散州。至明以來,則注重淮安……漕務雖已改章,地方實關重要,與其仍留漕督,徒擁虛名,不如徑設巡撫,有裨實用。擬將漕運總督一缺,即行裁撤,改為巡撫,仍駐清江。照江蘇巡撫之例,名為江淮巡撫……一切廉俸餉項,均仍其舊……應將江寧布政使及其所轄之四府兩州全歸(江淮巡撫)管理,巡撫所駐,既為省會。
很明顯,張謇的《徐州應建行省議》是清政府設置江淮省的推動力。只不過清政府駁回了張謇的建議,先轉而設置江淮巡撫。
**第二,**漕督裁撤後,清滿洲鑲白旗人恩壽賦閒,身在政務處當職的“兒女親家”奕劻鼎力相助。“是直向清外部責問其賣送漢人礦產之罪矣,奕劻知張猶有惠顧漢人之志,不可驟奪。於萬難籌劃之中,忽得一舉兩全之計,其親家公恩壽尚滯官京師,曾欲為設江淮省安置之謀”。此種説法也並非空穴來風,惲毓鼎日記中記載“恩壽者,首府慶親王之兒女親家,歷任封疆,無治行,由蘇撫移漕督,鋭意欲復巡撫任,以窺兩江之席,政府此舉,實為恩地也”。申報記者評論,“恩壽撫江蘇無狀,遷漕督。漕督者,名崇而實無事,凡疆吏宜放棄而得政府為之奧援,類遷是職,恩之一轉移而為淮蘇也,政府之為恩計者可謂至矣”。至此,應該很明白了,這個江淮省,是因人設崗而已。 恩壽在得到奕劻的“奧援”之後,得到江淮巡撫一職,而清政府也默認了這一舉措,在頒佈江淮建省諭令的第二天,任命恩壽為江淮巡撫。蔭親之舉在古代並無不妥之處,可任用恩壽為江淮巡撫,卻顯得極為荒誕,這與恩壽為人有關。
恩壽,在百度詞條中零星記載其出身及生平經歷,並多着墨於介紹其與“蘇報案”的關係。這些隻言片語只能簡單的瞭解恩壽,卻不能看清他的為人。筆者查閲資料發現,恩壽此人有以下特點:
**一是人品欠佳。**與其叔父小妾行違揹人倫之事,有書記載,“當恩在蘇撫日,其叔景星由福建將軍他調;景有妾某氏,滬上名妓也,恩久垂涎,未得間。適景過滬,恩迓入署,留連數月;景出,恩私焉。二人愛情甚密,頃刻不離,久之漸漏消息;景覺偵之,雙雙鴛鴦弋焉;恩跽而受杖,景將妾處死,此事江南官界皆知”。 **二是喜好爭權,**欲奪兩江總督之位。“恩恃有奕劻奧援也,自言指顧兩江到手,會江督李星鋭出缺,寧藩李有棻就近兼權,而不及恩;恩怒,慫恿奕劻藉機罷之。未幾竟為周馥得,周有項城(袁世凱)力,恩無如何也”。袁世凱扶助周馥也見於時事評論中,“署理兩江總督李興鋭卒,政府命山東巡撫周馥繼其任。一時論者頗生異議,以為周乃直督袁世凱之黨,袁陰欲奪盡東南各督撫之權,以收集權中央之效”。對於恩壽垂涎兩江總督之位,上文也有提及。 **三是賣官鬻爵。**恩壽任陝西巡撫時,“陝撫一缺,每年所得俸銀一萬餘兩。自恩壽撫陝,大肆勒索,每一州縣缺出,空懸數月,視金之多少,以為進退”。 **四是貪牘無狀,敗壞吏治。**在江蘇任職期間,賄賂公行,使蘇省吏治敗壞。招降土匪,任命為官。 將這樣的人設任命為封疆大吏確實荒誕。因而有申報記者評論恩壽出任江淮巡撫,“以裁撤漕運總督恩壽為淮撫,重淮乎?直棄淮而已”。雖有萬般千番不願,事實是恩壽走馬上任江淮巡撫。在他到任之初,伴隨恩壽新官上任的興致,江淮地面也出現了短暫的繁榮,恩壽也進行了相應的工作安排。然而一場反對江淮建省的浪潮正在悄然掀起。
“蘇淮分省”的結果 光緒三十一年正月,御史陸潤庠聯名除總憲及陸伯夔、外部陳右丞名侃、內閣吳學士鬱生外,所有蘇籍在京三四品京堂上奏,請求收回成命。光緒三十一年二月,惲毓鼎領銜,聯合翰林院侍讀延清、翁斌孫,侍講於齊慶、吳蔭培,兵科掌印給事中徐士佳,京畿道監察御史汪風池,一眾三四品官員,上奏《敬陳蘇淮分省四弊折》反對分省。同月,兩江總督周馥從軍事、經濟等方面上奏,請求收回成命。而後,張之洞亦上奏反對“蘇淮分省”。眾人説法大同小異,無非是行政方面,江淮巡撫轄地過小,力量薄弱,遇有大事,怕力不能及;經濟方面,現財政見絀,新划行省一切事項均需別開生面,無異於雪上加霜。原來賦税江蘇按大省繳納,分省後,江蘇省僅及中省,江淮省只能稱為小省,不利於賦税;軍事方面,沿江匪患眾多,又是兩省邊界,若有剿匪事宜,兩省相互推諉,貽誤戰機,後患無窮。
對於他們接連上奏的原因,有出於情感上對於江蘇分立兩省的不捨之説。筆者看來還有兩個原因,一是在於公忠體國之心,二是時任兩江總督的周馥還暗含有被分權的不快之情(原兩江總督轄江寧府、淮安府、徐州府、揚州府、通州、海州,現分割給江淮巡撫管轄)。不管原因如何,他們的目的就是撤銷江淮省。據政務處查,“説貼主蘇淮不必分省另設大員者四十一件,主專裁淮撫者三十二件,主蘇淮仍議分省暨復設漕督者共十件”。裁省符合大多數人的意願。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京官還是地方封疆大吏都給予了清政府不小的壓力,在他們接連攻勢下,清政府不得不作出妥協讓步,採納了周馥折中在江北設置提督的建議。
光緒三十一年三月十七日,清政府根據政務處所擬定辦法,頒佈上諭,“蘇淮分省,於治理既多不便,著即毋庸分設。江淮巡撫,即行裁撤。所有淮揚鎮總兵,著改為江北提督,以資鎮攝”。
結 語 “蘇淮分省”是一場鬧劇,任用恩壽為巡撫更是十分荒誕。不可否認,在古代蔭親、捐官等皆是司空見慣之事,也免不了有恩壽此類蠹蟲的存在,而這也是清政府乃至每個封建王朝末期的通病,任人唯親,唯“錢”是舉,加速了王朝滅亡。“蘇淮分省”反映出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博弈。博弈過程中清政府明顯處於弱勢的一方,在反對派官員的不斷攻勢下最終妥協。這也反映出了地方權力的增大,中央權力式微。當然此事件並不能稱作典型,最為典型的當屬東南互保,抗旨不遵。清政府當然不希望產生這樣的局面,所以清末開始削奪地方權力,但這已經是回天乏術,並且在削奪過程中又培植了新的反對派——北洋集團,最終導致自己的滅亡。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如何收放地方的權力,維持中央與地方權力的平衡關係於今依然很有借鑑意義。從防患未然的角度看,便不得不提清末的這一“新政”,斷不能像清政府一樣“洞漏了才開始找補丁”。 參考文獻
陳夔龍:《漕督現管河務應否裁撤請旨片》,《庸庵尚書奏議(一)》卷二,第46頁。
朱壽朋編:《光緒朝東華錄(全五冊)》,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總第5282頁。
謝世誠:《張謇與“江淮省”》,《江海縱橫》2013年第1期。
朱壽朋編:《光緒朝東華錄(全五冊)》,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總第5282頁。
《清政府決意賣送漢人礦產》,《民報》,1906年5月1日,第4號,82頁。
史曉風整理《惲毓鼎澄齋日記》,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冊,第266頁。
《鄂督電奏江淮不宜分省》,《申報》,1905年3月27日,第2版。
李秉新等校勘:《清朝野史大觀》,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927頁。
李秉新等校勘:《清朝野史大觀》,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927頁。
《時事批評:論周玉山之任兩江》,上海《大陸報》,1904年第2卷第9期。
《恩壽不得不貪》,《蜀報》,1910年第1卷第6期,第67頁。
《論恩壽複用》,《申報》,1906年2月26日,第2版。
《鄂督電奏江淮不宜分省》,《申報》,1905年3月27日,第2版。
冀滿紅、呂霞:《清末新政前期江北地方官制的變革與因襲 (1901— 1905)》,《歷史檔案》2010年第4期。
《政務處議裁江淮巡撫折》,《時報》,1905年4月29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