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心異解開“深圳創新密碼”48:深圳為什麼要建立科學系統_風聞
港湾商业观察-港湾商业观察官方账号-2022-09-09 11:37

前文我曾述及深圳在基礎研究方面的各種計劃。本篇繼續探討深圳如何爭取影響國家科學資源的重新佈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對深圳意味着什麼。
壹
前深圳市科協主席周路明在一篇文章裏説,我們可能還沒搞明白科學和技術的基本概念。
他指出,中國人對於科學和技術這兩個概念一直有一個重大的誤區,以為科學技術是一個獨立於經濟活動的系統。其實科學技術在英文的表述中是“科學和技術(science and technology)”,翻譯成中文時變成了科學技術,簡稱科技。一字之差帶來了理解上根本性的差異,在英文語境里科學和技術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在中文裏卻變成了一個東西。久而久之,科學和技術在中國普遍被當成一個獨立於經濟活動之外的系統。在中國,從政府、知識界到公眾,普遍認為:在高等院校、體制內科研機構的從業人員才是科技工作的主體,所以才有所謂“科技與經濟兩張皮”的説法,這種表述一直是官方文件的重要判斷,並且成為多年來政府制定科技戰略、政策的重要依據。
但從世界科學和技術發展的歷史來看,科學和技術一直是兩件不同的事情,遵循不同的發展規律。科學的功能是發現,解決的是認識世界的問題;技術的任務是創新,解決的是改造世界的問題。所以,技術一直存在於經濟活動中成為解決問題的一種能動性的手段和工具,技術創新的概念從一開始就是經濟學理論的一部份。也就是説,技術創新指的是一種經濟活動而不是科研活動。中國提科技創新,是基於把科學技術當成獨立於經濟活動之外的系統,並且把科學和技術看成同一件事情,在這個概念裏,創新更多指向體制內大學、科研機構的工作,而且把科研活動當成更高級的創新。這是對科學和技術概念的一個嚴重誤解。
我覺得周路明氏這個概念辨析非常重要。這確實是我國大部分政策制訂者和研究者的認識誤區。從這個意義上來説,應該設一個“科學辦公室”,宏觀上規劃科學研究政策方向;而將具體操作交給中國科學院,教育部(大學)也承擔一部分功能;而將技術創新的政府側管理則應還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將技術創新迴歸到經濟活動非常重要。因為深圳過去30多年的科技創新,就最典型地體現出一個“經濟活動”的特點,而不是中國過去的“科技系統”的獨立活動的特點。因此當深圳現在大張旗鼓地推動政府出資的科學活動時,就必須給出一個解釋:深圳為什麼需要這些科學活動?它和科技創新這種經濟活動的關係是什麼?
周路明氏認為,政學界常説的““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成為中國科技發展路徑模式的標準設計”就是國人認知誤區的主要體現之一種。一方面它將科學發現和技術創新架構於一個所謂“科技系統”之內,另一方面它表明“科學高於技術、技術來源於科學”這一認知誤區。
我對周氏之糾正認知誤區完全認同,但對他完全否定上述鏈條,有一點質疑。雖然如其所言,科學之產生晚於技術,實際上是17世紀工業革命的技術創新推動了科學發現和科學革命,但不能否認的是,在工業革命系列技術創新之前,已經有一些科學發現的突破。科學發現與技術創新,二者實為雞生蛋、蛋生雞的關係,是相輔相生的過程。即便是工業革命和科學革命之後,斷然否認最近兩三次的工業革命都源於科學發現的突破,從而帶動了技術創新,確實存在着上述鏈條,這種否定也是不準確的。
周氏認為,我們過去在成果轉化環節使勁可能是弄錯了穴位,問題的癥結不在知識系統與經濟系統的結合部,所謂科技經濟兩張皮的説法只是觸及事情的表面,根本的原因在於這兩個板塊的底層邏輯出了問題,它們沒有形成解決問題的邏輯一致性,決定知識系統行為方式的核心理念和經濟系統處於南轅北轍的精神分裂狀態,不在底層邏輯上解決這個問題,在接口上使再大勁也於事無補。
周氏得出這個結論,是基於認為美國人的創新體系裏是存在一個“操作系統”(核心價值觀)的,這個操作系統包含兩個有機統一的元素:認識世界的衝動與改造世界的意識,其知識系統和經濟系統在這個問題上達成了高度的一致性,並且通過成果轉化形成的財富效應獲得持續的正向激勵,保證創新體系的高效運行。
從哲學角度來説,這個結論也是沒有問題的。任正非先生説,歐美解決了哲學問題,而中國還沒有解決哲學問題。這也是實際的。我們的科學系統和經濟系統都缺少核心的價值觀,而淪為無論是宏觀上還是微觀上皆無道德的功利主義者。
但周氏將哲學上的批判落腳為中國科學系統的工作人員的行為模式批判,我卻是認為有問題的。
因為周氏認為,對(中國)教授和研究人員行為方式產生直接影響的是兩個東西:一是發表論文,二是獲取來自政府的科研經費,而前者是後者的基礎。所以在很長時間,論文成為科研教育部門最重要的管理標準。“這種論文導向的科研模式註定我們的成果既不能頂天也不能立地。因為脱離經濟社會實踐,很難提出高水平的科學問題(當今重大的科學問題大多還是從豐富的經濟社會實踐中凝練而來),更不會在科研階段就關注解決問題的方法和路徑。中國科研更多的是在回答外國人定義的科學問題,即便我們得以在國際頂級刊物上發表文章,也不意味着我們掌握瞭解決重大實踐問題的路徑和方法。所以,中國科研部門很難產生源頭創新的成果,我們的科技成果市場儘管成果數量巨大,但很多時候是一個無利可圖的市場。”
科學系統某種意義上是公共性的,因此這個系統的研究人員的成果必然是發論文。雖然誠然某些大學(或者説是近年不少大學的一種風氣)更鼓勵教授和研究人員與產業相結合,但本質上這些大學教授和研究人員已經進入了經濟系統,或者説腳跨科學系統和經濟系統。但並不能倒推回來,所有的大學教授和研究人員都必須腳跨科學系統和經濟系統(技術創新)。大學的核心功能是知識創新和知識傳承,而不是技術創新,技術創新更多是產業和企業的事情。其實周氏自己也同意這一點。
所以問題的關鍵是,即便科學系統和經濟系統有共同的底層邏輯,仍然需要一箇中介將兩個系統聯結起來。這其實也就是周氏所説的,“名校和科研機構周圍出現大量的研發公司、專利機構、律所”,等等。在創新理論中,這個中介系統與它所聯結起來的兩個系統共同構成“創新市場”。王京生在《創新市場論》中説,“創新市場是配置科技創新資源要素交易的場域或空間。從本質上説,創新市場是科技創新資源供求雙方相互作用並得以決定其交易價格和數量的資源配置方式或制度安排,是被政府和經濟、社會力量尤其是經濟力量所推動和建構的結果。”
所以我認為,某種意義上,可以確定地視科學系統和經濟系統(技術創新)就是兩張皮,無法成為一張皮,因為雙方具有異質的運行邏輯,需要由創新市場在二者之間進行媾和。也可以説,我並不堅定地認為,科學系統和經濟系統一定要有共同的底層邏輯,倘若創新市場有效率,那麼與一個科學系統並不兼容的經濟系統,同樣可以推動技術創新。比如中國的經濟系統與美歐日的科學系統並不具有共同的價值觀,但一個運行良好的創新市場,仍可以將美歐日的科學發現,變成中國的技術創新產品,比如華為5G技術方案的產生過程。
所以關鍵問題是,要有一個以法治為基礎的創新市場存在。
接下來,我們就需要思考一下,過去70年,以及過去40年裏,我們——從國家的層面,到深圳地區層面——的科學系統和我們的經濟系統的狀況,以及聯結二者的創新市場從缺失到在局部地區建立的過程。以及,我們可以探討一下,深圳地區建立本地的科學系統的必要性。
貳
拋開1949年之前的情形不談——那時已建立初步的科學系統和經濟系統,1949之後其實是在接收了這些遺產(1948年產生的第一屆中研院81名院士中,有60人留在大陸)的基礎上的。但今人研及1949年以來的國家科學系統之演變,往往不再提及這一前傳。
對於1949之後科技體制(仍然是將科學與技術綁在一起的視角)演化的研究頗多。我這裏隨便選取一種。
中國科學院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方新在《中國科技體制改革的回顧與前瞻》一文中提出:
1980年代以前,中國的科技體制如同其經濟體制一樣,實行計劃體制。它具有以下特徵。
第一,科技體制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礎上,R&D機構多為國有。政府是R&D活動的主要支持者。
第二,政府直接組織科技規劃、計劃的制訂和實施,並直接管理科研機構,其人力、經費、物資等完全由政府按計劃統一調配,科技成果只是產品而非商品。
第三,中央政府是這一體制的中心,但是雖經多次集權分權再集權的變化,卻從未達到前蘇聯那樣的集中程度,部門、地方在體制中有重要作用。
第四,這一體制建立的基點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自主發展科技事業,因此它是一個橫跨幾乎所有科技領域、縱貫從基礎研究直到擴散、普及等科技活動全過程的複雜龐大的體系。
最後,這一體制是在不穩定甚至是對抗模式中發展的,即或是注重結構、秩序、專業化管理但卻強化了體制的層次化和組織的僵化?或是強調同經濟或生產的結合卻嚴重忽視了專業化的訓練和管理,並導致一些不利於學術研究的氣氛產生。如何使二者統一是長期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在國際封鎖、國內資源極度稀缺的條件下?這一體制能夠將有限的資源向戰略目標領域動員與集中?在短短的十幾年間,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組織體系和基礎設施,培養了大批科技人才取得了一系列科技成果?從整體上縮小了我國科學技術同世界先進水平的差距。
但其弊病也十分明顯。
首先,它是一個自封閉的垂直結構體系,科研單位對上級領導部門負責而缺少與社會及獨立生產單位之間的橫向聯繫。在科研與生產之間、生產與最終用户之間都缺乏直接聯繫。
第三,國家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過多,不利於調動科研機構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最後,由於不少科研機構也自成體系、自我封閉,使得人員結構和知識結構僵化,抑制了科技人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不利於科學技術的發展。
曹原等人則將1949年以來的科技體制演化劃分為六個階段:
1高度集中、全面規劃的科技體制(1949—1978年)。其對這一階段的判斷基本類似於前述王新的論述。
2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科技體系恢復和重建(1978—1985年)1978年全國科學大會召開,重申了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的重要論斷,以及“四個現代化,關鍵是科學技術現代化”的戰略思想,中國迎來了“科學的春天”。1978—1985年,科技工作秩序逐步恢復,國家科技體制改革雖進行了初期探索,但整體演進模式是對計劃經濟制度下科技體系的恢復與重建。
3面向依靠方針,科技體制啓動改革(1985—1995年)。
1985年3月13日,《關於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科技方針,科技工作重心從國防安全導向轉向服務經濟導向。中國科技體制改革正式全面啓動。這一階段科技體制主要策略是引進市場和競爭機制,根本目的在於激活科技人員的創新活力,促進科學技術成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着力解決科技與經“兩張皮”的問題。相關改革政策供給端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撥款制度、技術市場、組織結構及人事制度等方面。
4科教興國,探索國家創新系統建設(1995—2006年)。
1994年國家科委和國家體改委聯合制定《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要點》,明確提出“穩住一頭,放開一片”的方針,即穩定支持基礎性研究,開展高技術研究和事關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國防事業長遠發展的重大研究開發;放開各類直接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研究開發機構,開展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活動,使之以市場為導向運行。科技政策視野開始關注國家創新系統建設。
5啓動自主創新戰略,探索構建國家創新體系(2006—2012年)。
2006年頒佈了《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確定了今後15年科技工作的方針是“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提出了中國科學技術發展的總體目標,並提出了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五大重點。
6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高效能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2012年至今)。
我特別關注到,因為1978年之前國家科學資源的空間佈局,具有以下特點:
其一,首都集中了最重要、最大規模的科學資源。
其二,沿襲了1949年之前形成的空間分佈特點,之前高等教育發達的城市,在1949之後仍然維持了相當優勢,如上海、南京、天津、東北等地區仍然是中國重要的地區科學中心。雖然1952年大學院系調整一定程度上打亂了原來的格局,但也只是向部分中西部地區作了傾斜。院系調整更主要是抄襲了蘇聯的高等教育模式。
其三,三線建設更進一步將經濟系統的重心遷往內陸地區,一定程度上牽引技術資源的空間變化,但對科學資源的分配影響不大。
其四,科學系統與經濟系統的分離並不明顯。因當時中國經濟系統的重心也是在東北、滬寧地區、首都及天津、武漢、重慶等大城市。
1978-2018這30年,我們可以看到,除了前述第一條沒有太大變化之外,另外三條都有了大規模的調整。東北及華北在全國經濟系統中的地位下降,內陸地區除了個別中心城市羣之外,相對地位同樣下降,國家的經濟資源大規模集中在沿海地區(如果你把京津唐城市羣也視作沿海地區的話)。然而國家科學資源的佈局並未隨之調整,於是遂導致了科學系統與經濟系統一定程度上在空間上的錯配。
這種錯配一定是廣東地區感受更為強烈一些。因為長三角地區並不存在這種經濟系統與科學系統的落差。改開之後廣東的崛起,是中國經濟系統在空間上的最大變局。進入21世紀之後的20年裏,廣東的經濟規模一直佔據全國的10-12%之間,更貢獻了四大一線城市中的兩個。但國家的科學資源過去40年裏並沒有向廣東地區作任何傾斜,亦未向華南地區提供多少支持。
在為數不多的投向華南的科學資源中,更主要集中在廣州。這包括中國科學院廣州分院(包含南海海洋、能源、電子、化學、地球化學、亞熱帶生態、深海科學工程等7個研究所),以及分佈在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等少數大學的一些研究所、重點實驗室和實驗設備儀器。2020年的數據,中國已建成的38個大科學裝置中,廣東只有2個;目前全國運行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共有254個,其中廣東只有11個,而北京有79個,上海有32個,江蘇省有20個,湖北和陝西省分別有18個和13個。如果加上正在建設的,北京有116家,上海有44家,廣州有20家,深圳僅有6家。
而過去20年間崛起為中國第三大經濟中心城市的深圳(2000年由全國第6躍居全國第4,2017年再向上升一位,居全國第3),在2019年之前,國家的科學資源配置約等於零。然而與此同時,深圳卻又是全國科技創新產業的中心之一。這從另一方面反證,技術創新從屬於經濟系統,而深圳的技術創新主要是由市場需求激發的企業技術創新。

因此我們需要辯證的事情就演變為:1,不存在科學系統的情況下,經濟系統的技術創新仍然可以順利地發生,因此,地區創新網絡是否可以不需要科學系統。2,深圳在過去10多年裏表現出了想要建立在地的科學系統的強烈慾望,這種慾望是正常的經濟理性和科學理性嗎?還是僅僅是虛榮心驅使?3,在廣州和香港地區已存在科學系統的情況下,深圳地區是否還有必要建立自己的科學系統?科學系統的強輻射力能覆蓋到多大的範圍之內?
叁
深圳開始有意識地建立科學系統,始於中科院深圳先進院的設立,真正的突破則是在獲批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之後。
雖然在此之前,由於時任深圳市長許勤的努力,深圳已開始爭取國家科學資源的配置,並有零星的收穫,這主要有兩項。一項是深圳超算中心,另一項是國家基因庫。
在2009年11月的第十一屆高交會上,我國首個超千萬億次級超級計算中心建設正式落户深圳並開工建設,該項目總投資達8億元,是國家超級計算中心在深圳佈局建設的第一個,也是單個投資額最大的重大科技基礎項目。但是在這8億元投資中,國家投資僅有2億元,深圳市政府配套投資約6億元。
媒體報道指,我國超級計算資源主要集中在長江沿岸及以北地區,華南作為我國經濟發達的區域之一,經濟總量佔全國的1/6,在產業、科研和公共服務方面對高性能計算需求巨大。據2008年調研結果表明,華南地區對高性能計算需求總量峯值達1600萬億次以上,其中深圳有超過800萬億次的計算需求,此外我國港澳台地區以及東南亞地區加起來也有300萬億次以上的計算需求。然而,華南地區高性能計算基礎設施非常薄弱,廣東省現有超算能力不足百萬億次,並且計算資源分散,大多數是各自搭建的機羣或工作站,資源無法共享,基於大型計算的科學與工程還處於低水平狀態,難以提升華南地區的產業創新能力。
另,2011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衞健委(原衞生部)四部委批覆依託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原深圳華大基因研究院)建設深圳國家基因庫(亦稱國家基因庫,英文名稱:ChinaNationalGeneBank,CNGB),於2016年建成使用。隨着“政府所有、委託運營、獨立運作”的運行機制調整,目前由深圳國家高技術產業創新中心統籌指導,過渡期委託深圳華大生命科學研究院開展深圳國家基因庫運營工作。它是我國首個國家級綜合性基因庫,也是世界領先的綜合性生物遺傳資源基因庫。
在此之後,深圳陸續加大對國家戰略科技資源的引進和投入。一方面加大對研究型大學的投入,鼓勵其做基礎研究,一個典型的例子是2020年2月,南科大應用數學中心獲國家科技部批為全國十三個國家應用數學中心之一。另一方面則加強了與中國科學院的合作,特別是建立了中科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
從表面上看,與中科院合作建立先進技術研究院,似乎是與清華、北大、哈工大合作設立3個研究院(深圳清華大學研究院、深港產學研基地、國際技術創新研究院)合作模式的延續,但事實上,中科院先進院更多是中科院主動進行佈局的結果。這也是前述三個機構最終並不能成為真正的科學機構,而先進院卻成為了的主要原因。中科院是全國性的科學系統,而三所大學則更側重於教育機構,且更容易受到地理空間限制。比如清華、北大對於跨地區創辦分校持高度謹慎的態度。
1998年,國務院批准中科院實施“知識創新工程”,2010年,國務院批准中科院繼續實施此一工程。新建一批新型研究機構,是中科院此一工程的重要嘗試之一。在知識創新工程試點一期、二期,中科院院屬法人研究機構由1997年的123個減到2005年底的91個,在縮減的同時又新辦法人研究機構,意在探索科技體制改革。
2006年9月,光明日報報道了,中國科學院院長路甬祥將與有關省、市簽署協議,共建煙台海岸帶可持續發展研究所、青島生物能源與過程研究所、蘇州納米技術與納米仿生研究所、廈門城市環境研究所、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等5個新研究所。按科技日報的説法,高度強調區域分佈、大力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成為此次科技佈局重大調整的一大亮點。“加強與沿海省市的合作,是還清歷史上的‘舊賬’。”路甬祥説,“科研能力的建設必須與經濟社會發展相互協調、相互支撐;一個國家的科技創新體系,尤其要考慮區域的佈局結構。”
媒體指中科院院長路甬祥認為,目前在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方面提出需求最為緊迫的,首先是與人口健康、資源環境等有關可持續發展領域,其次是納米、信息、生物技術等戰略高技術前沿,以及國家安全領域。這5個新研究所的建立“是更好地銜接中科院創新能力建設與國家創新體系、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的客觀需要”。
從這個大背景來看待中科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於2006年2月的成立就較為清晰了。

2006年2月,中國科學院、深圳市政府及香港中文大學友好協商,在深圳市共同建立中國科學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實行理事會管理,探索體制機制創新,其願景則為“建設一流的工業研究院”。中科院計算機研究所副所長樊建平博士出任院長。當年9月,先進院大樓在深圳西麗大學城奠基,中科院院長路甬祥、副院長施爾畏、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劉遵義、深圳市領導為研究院奠基。
深圳先進院官網指,經過15年的建設,先進院目前已構建了以科研為主的集科研、教育、產業、資本為一體的微型協同創新生態系統,由9個研究平台(集成所、醫工所、數字所、醫藥所、腦所、合成所、材料所、南沙所、碳中和所)、國科大深圳先進技術學院、多個特色產業育成基地、多支產業發展基金、多個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新型專業科研機構(深圳創新設計研究院、天津中科先進技術研究院、武漢中科先進技術研究院等)等組成。目前先進院共有員工2000餘人,博士員工佔比超過55%,具有海外留學背景員工超過800人。
在2006年第一次三方協議中,深圳市劃撥西麗大學城緊挨深大麗湖校區5.1萬平米土地,但投資金額不詳。在2010年簽署的第二次三方協議中,規定了深圳政府出資10億元繼續建設深圳先進院。據此我們是否合理推測第一期協議中深圳政府出資金額應在10億元以上。
除了前述基本投資,深圳先進院的經費來源,主要有:1,地方政府財政撥款;2,爭取各級政府科研項目資助;3,與產業、資本界進行項目合作。
以2021年為例,先進院的預算本年收入為10.99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為3.03億元,事業收入7.57億元。加上年初結轉和結餘6.48億元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餘0.84億元。合計約18.32億元。
筆者在網上能查到的,當年先進院獲得深圳財政“院級經費地方配套資金”5972萬元,包括實驗室建設600萬元、專用設備購置1100萬元、補充人員經費4072.7萬元、科研業務費200萬元。此外,深圳市科創委公佈的2021年度基礎研究重點項目資助通告中,先進院獲得了4250萬元的資助。
2021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佈了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集中受理期項目評審結果,深圳先進院共有145項項目獲得資助,其中,國家優秀青年基金項目6項、重點項目2項、面上項目47項、青年項目88項、國際合作項目2項;獲批直接經費合計6222萬元。
此外還有專項建設投資。如2020年8月,深圳先進院牽頭建設的腦解析與腦模擬、合成生物研究兩大市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項目總概算獲得深圳市發改委批覆,總投資超過16億元,由深圳市政府全額投資建設。
先進院還和深圳各區合作共建一些研究平台,從區級財政獲得一些收入。
從上述一些零散的資料可以看出,中科院深圳先進院雖然看上去是國家科學資源空間配置的戰略調整之一部分,但中央政府並未給予任何財政撥款或科研力量支持,中科院僅給出品牌和科技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出地建樓,運營資金前期以深圳財政出資為主,逐漸提高從外部獲取科研經費的能力,科研人才則主要從海內外新招聘為主。對人才的吸引力,則可能中科院品牌與地方財力皆起了作用。
從中科院知識創新工程對五個創新研究機構的期許,和中科院深圳先進院的“工業研究院”定位,則可知先進院並非定義為純粹的科學平台,而是技術創新平台,屬於科學平台與工業系統對接的銜接部分,本身承擔了“創新市場”的運行功能。
不過先進院仍須突顯其科學研究功能,作為自己的立身之基。其官網介紹説:截止2020年底,深圳先進院累計發表專業論文11638篇,僅2020年新增1612篇,其中Nature、Science、Cell系列文章31篇,正刊5篇,自然指數——“加權分值計數法”為31.11,位居中國科學院內第17;ESI前1%學科5個,中科院內部排名第5位。
先進院可能更原意強調自己獲得的專利情況。根據其官網,截止2020年底,累計申請專利10491件,授權專利4255件。2020年申請專利1723件,授權660件,位列中科院前兩位。PCT專利567件,申請量全國高校及科研院所第一。2019年先進院首次實現無形資產投資與股權變現5.53億元。
另外就是科研項目情況,截止到2020年,累計承擔科研項目經費超百億元,其中2020年新增縱向項目825項,科研項目經費(不含人才項目經費)13.3億元。其中2020年度獲批國家自然基金166項,總經費超1.1億元;牽頭獲批12項科技部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總經費超億元。
樊建平曾在一次接受採訪中談到,他們在做產學研結合的實踐中,痛感研究所平台在利用人才和培養人才方面的不足,因而希望在體系中加進來教育功能,因而於2018年中向中科院和深圳市政府提出創辦一所小而精的研究型大學的建議,推動科教融合。該建議迅速為二者接受,2018年11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與中國科學院在深簽署《合作共建中國科學院深圳理工大學協議書》,依託深圳先進院及中科院在粵科研力量建設中國科學院深圳理工大學。
2019年10月,廣東省同意將深圳理工大學列入省高校設置“十三五規劃”。2020年11月,該校正式在光明區開始建設其校園。校園選址在光明區公常路,與中山大學深圳校區一路之隔,佔地面積810畝,規劃建築面積56萬平米。
中科院深理工將圍繞“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七大領域,大力踐行新工科、新醫科的發展理念,針對粵港澳大灣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緊缺人才的需求,首批將重點建設生物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藥學等五個專業,預計到2025年,形成涵蓋理、工、醫、管等門類的學科體系。中科院深理工計劃經過5至10年發展,在讀學生規模達8000至10000人;開展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在讀本碩博學生比例為2:2:1。
由於涉及到教育部與中科院兩個正部級單位的博弈,使得深圳理工大學去籌的進度十分緩慢。雖然深理工已建立起一支幾百人的教師隊伍,其中包括校籌建辦副主任(可能會擔任副校長)、校學術委員會主任的趙偉教授(原澳門大學校長),以及生命健康學院院長王玉田教授(原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加拿大皇家科學院院士)、藥學院院長陳有海教授(原美國賓大醫學院終身教授)、計算機科學與控制工程學院院長潘毅教授(原佐治理州立大學傑出教授),並已於2020年開始小規模招生,並與中科大合作委培研究生教育,但原計劃2022年上半年去籌的目標並未實現。唯一的進展是中科院妥協,去掉校名中的“中科院”三個字,定名為“深圳理工大學”。2022年的招生季已過,現在最為樂觀的預測是2023年上半年獲批去籌。
未來深圳理工大學與深圳先進院的關係將是一個創新的看點。先進院過去20多年的工作是與產業界建立了密切的聯繫,可以説其科研是為產業技術創新而進行的科研。儘管未來先進院可能變成既屬於中科院的直屬機構,但又同時從業務上由深圳理工大學領導,可能有相當比例(會有一個選擇機制)的科學家同時擔任深理工的教師,這種血濃於水的關係,甚有可能使得未來的深理工成為中國最像斯坦福的大學。
先進院和深理工的這種基因,將會拖拽着未來的深圳科學系統更加不像一個純粹的科學系統,而更加從屬於經濟系統,也就是以技術創新為目標,更加面向產業。
現任進院院長、深理工籌建辦主任樊建平(雖然他未來或許並不能擔任深理工創校校長)表示,光明科學城建設是以大科學裝置、研究型機構、大學和產業區交錯發展的一個創新區。其他的一些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基本上產業在裏面的位置不太重要,這些地方的科研重大裝置和產業脱節的情況比較多。
深理工加入光明科學城,先進院的兩個腦科學研究院以及合成生物研究中心(即前述總投資16億的兩個平台)放在了光明科學城。按照樊建平的説示,在光明科學城的腦科學和合成生物加在一起的科研面積有20萬平米,從事腦科學研究的有700多人,合成生物方面有1000人左右。而在設備儀器方面,在全國乃至全世界的腦科學、生命科學中,這裏都是最全面的。,目前光明科學城還在建設p3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三級實驗室),面積是1萬平方米,算是面積很大了。樊建平認為,“腦科學研究院以及合成生物研究中心兩個設施和p3實驗室加在一起,會構成全中國乃至全世界發展生命科學最重要的一個利器。”
肆
獲批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政治背景,是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目標要求。
2019年2月中旬,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對於比較關心國家科技戰略的人來説,《綱要》有一個最突出的亮點或乾貨,那就是其第四章的標題直接就是"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由於《綱要》是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下發,可以視作中央政府直接批准了粵港澳大灣區為中國大陸規劃建設的第三個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之前2016年5月出台《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只給了北京和上海兩個城市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目標。
其實,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早在2017年就由最高領導人於"七一"視察香港時提出。之後在2018年1月,國務院正式印發《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4號,提到"支持北京、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與北京、上海相比,粵港澳大灣區弱在基礎研究,而強在產業鏈和地區創新網絡。這也是為什麼在《綱要》中,特別強調"加強產學研深度融合。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粵港澳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協同創新平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因為這正是粵港澳大灣區的優勢所在。
雖然沒有在《綱要》中直接提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概念,但《綱要》提出:“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要科研機構和重大創新平台在大灣區佈局建設。向港澳有序開放國家在廣東建設佈局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支持粵港澳有關機構積極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加強應用基礎研究,拓展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加快推進大灣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交叉研究平台和前沿學科建設,着力提升基礎研究水平。“有業內人士解讀這些表述暗示了國家有意在粵港澳大灣區內規劃建設中國第四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
所謂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是中國重建科學系統的其中一項標誌性工程。
目前學術界對"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還沒有一個較為統一的定義。但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並非新生事物,美國的橡樹嶺、英國的盧瑟福.阿普爾頓等國家實驗室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大科學研究中心,它們都是在一定的區域內高度集聚基礎研究平台,主要從事基礎和應用研究,並開展跨領域的多學科交叉研究,攻克人類面臨的最嚴峻的科學難題,為人類文明的進步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我國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是借鑑國外的國家實驗室發展模式,並進行中國化的產物,核心目的是彌補我國的基礎研究部門分散、未能發揮創新引領作用等問題。但在功能上更強調其綜合性和經濟效能,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成果轉化--小試中試--產業化"的完整創新鏈,規模往往是國外大科學中心的數十倍。
按照有關説法,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有助於匯聚世界一流的科學家,彌補在原始創新能力上的短板,解決一批"卡脖子"的重大科學難題和前沿科技瓶頸,提升我國在交叉前沿領域的源頭創新能力和科技綜合實力;代表國家在更高層次上參與全球科技競爭與合作,提升我國在國際科技競爭中的話語權和主導權。
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重要推手是中國科學院。2014年,中科院制定了《“率先行動"計劃》,作為統攬全院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革、創新、發展的行動綱領。為此,中科院將對現有科研機構進行較大力度的系統調整和精簡優化。2020年前,按照創新研究院、卓越創新中心、大科學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等4種類型,穩步推進分類改革;到2030年,形成相對成熟定型、動態調整優化的中國特色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同時,中科院將調整優化科研佈局,進一步把重點科研力量集中到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聚焦戰略必爭領域、基礎科學和交叉前沿、國防科技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民生科技與可持續發展等5大板塊。
正是在這個"計劃"中,中科院提出了,“將依託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面向國內外開放的大科學研究中心。計劃到2020年前,建設5至10個大科學研究中心;2030年前建成15個左右大科學研究中心,並將依託大科學裝置集羣,建成若干國家科學中心”。
前三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分別是上海張江、合肥、北京懷柔。按有關報告,三者各有特點:
北京懷柔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由北京市和中國科學院共建,2017年6月獲批。重點開展地球系統、物質科學、生命科學、空間科學、信息智能六大前沿領域基礎研究,已佈局多模態跨尺度生物醫學成像設施、綜合極端條件實驗裝置、“子午工程”二期等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大科學裝置;圍繞大科學裝置集羣,以國家實驗室標準大力建設物質科學實驗室和空間科學實驗室,並在生命科學、大氣環境科學、地球科學等領域組建一批高水的新型科研機構;佈局建設腦認知功能圖譜與類腦智能交叉研究平台、京津冀大氣環境與物理化學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等一批協同創新交叉研究平台。
上海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由上海市主導、中國科學院和部屬重點高校主要參與建設,2016年2月獲批。重點圍繞納米科技、能源科技、光子科學與技術、生命科學、類腦智能、計算科學等六大研究方向,建立了上海光源、超強超短激光實驗裝置、軟X射線自由電子激光用户裝置、量子通信等一批大科學裝置,在前沿交叉領域實施了類腦智能科技行動計劃、能源領域科技行動計劃、納米科技行動計劃等一批大科學行動計劃,加快張江實驗室、李政道研究所、國際人類表型組創新中心等高端創新平台的建設步伐,推動上海科技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院在張江進行佈局。
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是由安徽省政府牽頭,與中國科學院共建,2017年1月獲批。重點圍繞信息科學、材料科學、能源科學、生命科學和環境科學等前沿領域,開展學科交叉和產業技術變革研究。合肥主要採用“四個圈層”建設路徑統籌推進科學中心建設,在核心層,加強核心力量,建設量子信息科學國家實驗室,提升中國超導託卡馬克實驗裝置(EAST)等已有大科學裝置的性能,加快中國聚變工程實驗堆(CFETR)、合肥先進光源(HALS)等大科學裝置建設;在中間層,依託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高校院所,建立天地一體化信息網絡合肥中心、地球和空間科學前沿研究中心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和共性技術研發平台;在外圍層,以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圍繞產業鏈佈局創新鏈,以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先進技術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合肥技術創新工程院等為依託,全力突破一批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在聯動層,組織實施一批省重大科技專項和研發計劃,啓動量子通信與計算機研究等重大科研項目。
在上海、合肥、北京三個城市獲批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之後,迄今為止,已有不少於20個城市(包括南京、武漢、成都、西安、重慶、天津等)加入了搶帽子游戲中來,但截止到現在,獲批的只有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
2018年1月底,國務院正式印發《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4號文,提出:到2020年,我國基礎科學研究整體水平和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在若干重要領域躋身世界先進行列,在科學前沿重要方向取得一批重大原創性科學成果,解決一批面向國家戰略需求的前瞻性重大科學問題;到2035年,我國基礎科學研究整體水平和國際影響力大幅躍升,在更多重要領域引領全球發展,產出一批對世界科技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有重要影響的原創性科學成果;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設成為世界主要科學中心和創新高地,湧現出一批重大原創性科學成果和國際頂尖水平的科學大師。
該文件作出以下總署:加強基礎前沿科學研究,圍繞宇宙演化、物質結構、生命起源、腦與認知等開展探索,加強對量子科學、腦科學、合成生物學、空間科學、深海科學等重大科學問題的超前部署。加強應用基礎研究,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突出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在農業、材料、能源、網絡信息、製造與工程等領域和行業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重大科學問題。圍繞改善民生和促進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求,進一步加強資源環境、人口健康、新型城鎮化、公共安全等領域基礎科學研究。聚焦未來可能產生變革性技術的基礎科學領域,強化重大原創性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
在區域佈局上,則提出“支持北京、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2018年3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光啓高等理工研究院院長劉若鵬領銜來自深圳的全國人大代表共同聯名提交建議,呼籲在深圳建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
2018年11月18日,中國科學院與廣東省政府簽署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合作協議,根據協議,院省雙方將在共同爭取建設珠三角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共建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羣、共建高水平科研機構、共建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平台、共建廣深科教融合園區、共同推動重大科研任務和成果落地轉化等方面深入開展合作,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之後不久中科院副院長張亞平2019年1月18日接受新華社採訪時就曾説,“中科院、廣東省將共同爭取建設珠三角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
考慮到雖然上海合肥北京三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均系由國家發改委和科技部共同批覆,但三者的主要操盤手或依託對象都是中國科學院,因此中科院與廣東省的院省合作內容包含有共建"珠三角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明確信息,足以表明此事已板上釘釘,而且顯然國家已確定這第四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定語是"珠三角”,而不是廣州或深圳某個城市。
更明確的信息由廣東省發改委披露出來。2019年5月21日,深圳召開深圳市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會議,專門邀請廣東省發改委主任、省大灣區辦主任葛長偉來深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專題輔導報告。根據媒體報道,在這次的輔導報告中,葛長偉透露現在國家已經基本同意在粵港澳大灣區以國際科創中心為依託,佈局一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重點就是要加強基礎研究。
在當天的學習會議上,葛長偉還透露,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將會集聚國內重要資源,目前惠州正加快大科學裝置建設,深圳正推進光明科學城建設,和東莞的中子科學城相互呼應。葛長偉還説,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建,深圳積極性非常高,爭取今年把方案定下來,下一步重點是推進光明科學城和東莞中子科學城建設。葛長偉的披露的信息表明,深圳、東莞都有份參與"珠三角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但他沒有提到廣州如何參與進來。
2019年初召開的中共深圳市委六屆十一次全會提出,深圳將實施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共建行動,攜手建設廣深港澳科創走廊;加大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的合作。與光明科學城、西麗湖國際科教城等一體,爭創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增強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核心引擎功能。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中首次提出"以深圳為主陣地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在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中發揮關鍵作用”。這個文件的位階與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同樣居於國內政治文件的最高位,某種意義上是在《綱要》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深圳“中特社先行示範區”的角色。不過這個文件強調“以深圳為主陣地”的同時,留有活口,意味着這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不僅限於深圳。
2019年底,廣東省上報國家發改委的《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啓動區建設方案(送審稿)》明確了光明科學城-松山湖科學城片區是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啓動區的主體。這表明廣東省希望將松山湖科學城納入到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範疇之內,但顯然並未主動將廣州市納入。
但2020年初,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等國家五部委聯合印發《加強"從0到1"基礎研究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北京懷柔、上海張江、合肥、深圳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應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力度,加強基礎研究能力建設。”以非正式的形式明確了深圳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地位,同時也表明發改委等五部委暫未接受廣東省將松山湖納入的申請。
2020年7月27日,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啓動區獲批。據説不同於其他單一城市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大灣區以深圳為主陣地、結合多地優勢及資源協同共建。迄今為止在網上查不到這個“獲批”的正式文件。按照前三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慣例,應該由國家發改委和科技部聯合發文批覆,為何秘而不宣?
2020年10月,廣東省政府印發《廣東省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提出以深圳為主陣地,以光明科學城、松山湖科學城、南沙科學城等為主要承載區打造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這是廣東省政府的文件首次將廣州南沙科學城納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範疇內。但這個文件應該只是廣東省科技廳對未來的規劃,雖然由廣東省政府印發,但並不能因此推論説,廣東省政府支持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包括南沙科學城。
因為我們可以看到,2020年11月22日,在廣東省政府見證下,中國科學院與深圳、東莞簽署《中國科學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啓動區合作協議》、《中國科學院東莞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啓動區(松山湖科學城)合作協議》。根據協議,省院雙方充分發揮全面戰略合作優勢,以深圳光明科學城、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東莞松山湖科學城為載體,着力加強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高水平創新平台建設,推動全鏈條成果轉移轉化和人才集聚高地建設,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共同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啓動區。
迄今為止我們沒有看到任何中央政府及其部門的文件明確將廣州南沙科學城納入到“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概念範疇之內。相關部委的堅持顯然也是一種態度。廣東省委省政府的所有正式文件也均未明確這一點(如2021年廣東省政府工作報告只提到,“光明科學城、松山湖科學城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啓動區建設穩步推進”,2022年廣東省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於這一點也是含糊其辭),只有廣州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如科技局)和南沙區政府,以及部分學者的發言,在努力造成一種南沙科技城是“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核心承載區”這樣的輿論印象。
如2021年的《廣州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到,“南沙科學城被省納入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主要承載區”,2022年的《廣州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共建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為國家強化戰略科技力量、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出廣州貢獻”。
再比如,2021年4月8日,廣州市南沙區召開推進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動員大會,號召全區奮力把南沙科學城打造成為原始創新重要策源地,將南沙打造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區和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主要承載區。從官方用語上來説,這隻能視作一種“奮鬥目標”,而不是既定事實。
從2019年至今,從“珠三角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到“深圳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再到“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模糊名詞,而且交織以“主陣地”、“先行啓動區”、“主要承載區”等概念,充滿了深圳、東莞、廣州及廣東省與國家發改委、中科院等多個層級多個角色的不斷博弈過程。
筆者之意,並非要排斥廣州南沙科學城納入到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範圍裏面來,而只是要説明,這種複雜的博弈並不利於第四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建設。
如果説,北京懷柔及合肥兩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體制,是由中科院和北京市、安徽省合作共建,上海張江則是以上海市為輔,中科院及幾所重要大學協助建設,而粵港澳迄今為止並無明確的主導體制,其中廣東省政府的角色尤其尷尬,而且中科院(自己也不能擺平中科院廣州分院和中科院深圳先進院之間的利益衝突)也未取得像在北京及合肥那樣的主導權。
問題的關鍵是,京滬肥三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都是在一個城市的範圍之內,而現在的粵港澳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卻弄成了多個城市參與的格局,這顯然在操作層面進行有效的管理運營還需要理順。
所以筆者才建議,中國科學院設立其第13個分院:深港分院,作為中科院統籌科研國際化的平台,分院辦公大樓可以設在深港河套地區,管理其在香港、深圳、東莞、惠州等地的所有機構,包括深圳先進院、深圳理工大學。在此基礎上,由中科院深港分院運行管理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包括香港在內的各地政府只起協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