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倉曝光,基金經理夥同弟弟趨同交易4億獲利2000萬_風聞
新行情-2022-09-13 17:12
又一起基金經理老鼠倉事件細節曝光,這次還是兄弟倆聯合操作。
9月6日,裁判文書網發佈了一則關於鄒翔、鄒凡涉及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鄒翔在擔任諾安基金投資部執行總監兼基金經理期間,將未公開信息泄露給其弟弟鄒凡,進而指使鄒凡利用實際控制的“鄒某”、“田某”兩個證券賬户進行趨同交易,非法獲利共計2355.04萬元。
在“老鼠倉”發生後,鄒翔為謀取撤銷案件或較輕處理的不正當利益,請託公安經偵人員提供幫助,共向兩人行賄430萬元,最終一審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據瞭解,“老鼠倉”一般是指在股市中,莊家在用公有資金拉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的資金在低位建倉,等用公有資金拉昇到高位後,個人倉位率先賣出並以此獲利。
鄒翔兄弟二人會通過電話、微信、聚會等多種方式,就股票投資進行交流。鄒翔會就其掌握分析的股票情況、業務進展等向鄒某進行股票推薦,並建議其買入或賣出相應股票。而鄒某基於對其信任及長期的默契,會聽從鄒翔的建議進行證券交易。鄒某買賣股票盈利後會分給鄒翔部分。
滬深交易所出具的涉案私人賬户與"諾安先鋒"基金趨同彙總表顯示,涉案私人賬户通過深交所交易的股票共43支,與"諾安先鋒"基金股票交易趨同交易的股票數20支,佔比46.51%,趨同交易額21822.3萬元。
鄒凡的私人賬户通過上交所交易的股票共7支,與"諾安先鋒"基金股票交易趨同交易的股票數3支,佔比42.86%,趨同交易額19.87萬元;“田某"的私人賬户通過上交所交易的股票共53支,與"諾安先鋒"基金股票交易趨同交易的股票數34支,佔比64.15%,趨同交易額19879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鄒翔在2010年10月-2015年2月期間擔任諾安先鋒混合的第二基金經理,任職回報率為13.02%。
值得一提的是,為謀求在偵查階段撤銷案件或從寬處理,鄒翔通過唐某(退休人員,曾擔任重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法制科科長)請託該案承辦人,時任重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五支隊支隊長王某予以關照和提供幫助。
王某接受請託後,多次與鄒翔商量如何降低涉案金額、泄露案件資料及案件辦理情況。為此,鄒翔於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間,先後13次單獨或委託唐某送給王某共計350萬元。
王某還多次幫助鄒翔分析案情,完善數據分析報告,並交給鄒翔一份載有其在諾安公司任職期間管理數據的光盤,讓鄒翔儘快分析數據,降低涉案的獲利金額。
最終,一審法院判定,鄒翔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四百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犯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四百四十五萬元。
另判定,鄒某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