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易峯出事説起:文藝行業怎樣才能變好?_風聞
陶然纪-2022-09-15 23:31

01
9月11日,“平安北京”發佈情況通報:
近期,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將演員李某某(男,35歲)查獲,該人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這個李某某就是這些年大火的明星李易峯。
看到這個消息時,陶叔還是感到非常意外的,因為該演員在主旋律電影《革命者》中飾演了青年教員。

在一般的印象裏,這類重大革命題材影視作品都是需要經過層層審批把關,對領袖人物的飾演者更是有專門的政審流程。
而對照警方的情況通報,其“多次嫖娼”應該不是演完這部電影后才腐化墮落。
如果之前就已有劣跡,那相關審查豈不是形同虛設?
有評論把矛頭指向“流量明星”“小鮮肉”,認為不該用這類演員。陶叔認為這樣的認識跟淺淺一樣淺了。
這些標籤只是説明一個演員成名的途徑,既不跟藝德也不跟演技正相關或負相關。
比如劉德華,他當初成名時妥妥是“流量明星”和“小鮮肉”,但這麼多年過去,華仔是公認的演藝圈勞模,人品爭相誇讚,演技日益精進。完全當得起文藝行業的典範。
因此,還是不能搞“唯出身論”。
但是,人們實在是被這些所謂的明星一個接一個的醜聞給搞疲了。不知道這些今天光鮮亮麗的皮囊,哪天就會被一張藍底白字的通報給打出原形。
為什麼這類醜聞層出不窮呢?
02
對演員羣體放鬆管理****是根本原因。
陶叔曾在**《關於體育產業化的思考:國足、谷愛凌與其他》**中,對我國公益事業的改革做過一番分析。
在我國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裏,科、教、文、體、衞屬於公益事業的範圍。有專門的“事業單位”從事這些領域的活動,並由國家提供財政支持。
在以前的這種體制下,演員大都是在事業單位的編制之中,屬於體制內人員。
單位對他們的思想品行是有日常管理的,雖然不是人均德藝雙馨,但起碼在大的原則方面,還是有基本保證。
而對公益事業進行產業化改革以後,文藝行業的主力已經是大量民企。這些企業與演員之間是純粹的僱傭關係。演員靠企業給資源上戲,企業靠演員的影響力賣錢。
大牌明星因為能帶來大量流量,成了影視產品賺錢的保證,自然被企業爭相討好。企業對明星有所求,哪還能有什麼要求?
演員如果能潔身自好還好,但又有多少人有這樣的道德追求?
年輕、多金、交往復雜,他們面臨的誘惑不比手握大權的領導幹部少。那麼多受教育多年的幹部都被拉下馬,這些平常沒有約束的演員沾染各種劣跡,也就不足為奇了。
如果換一個角度想,是不是不該對演員有太多道德上的要求?
那些完全將文藝行業市場化的地方,演員要“自由”得多。吸毒的柯震東、濫交的羅志祥在大陸是劣跡藝人,早已被全行業封殺。人家回台灣照樣當藝人。
美國那些大明星吸毒、性醜聞、家暴之類的醜聞不時出現,也並不影響他們的事業。
但是在中國大陸不行,我們是社會主義制度,不可能容忍污七八糟的文化,更不能讓文藝產業完全變成金錢遊戲。

説到底,在社會主義的範疇裏,文藝終究要承擔起弘揚正能量,引導社會風氣的責任。
因此,對演員的要求絕不能放鬆,不合要求堅決要淘汰。
泱泱大國,別的可能缺,但真地不缺人,每年的演藝專業優秀畢業生大有人在,加快優勝劣汰,對行業也是件好事。
但同時,必須加強對演員的管理,促使他們修身養性,才是對他們的負責。
如何管理?退回去讓單位來管嗎?
這樣並不現實。
當初要進行文藝產業化改革,一方面是機制僵化行業產出少,從業人員沒有積極性。另一方面是機制本身問題並不少。
最大的問題就是行業封閉,管理者追求特權、利益交換、貴族化。以最出名的文藝事業單位作協為例,這些年給老百姓上的眼藥還少嗎?

給羣眾奉獻了“精彩”作品的父女
對演員不能“一放就亂”,也不要“一管就死”,“退回去”的思路更是走不通。
那麼,什麼辦法才有效呢?
03
辦法總是有的,關鍵是要打開思路。而思路可以從行之有效的經驗中獲得啓發。
陶叔可以提三個思路,供大家探討。
**第一,**參照對涉“台獨”藝人的損失賠償條款,推行全行業藝德條款。
前段時間台灣藝人李立羣鬧出了涉“台獨”的新聞。
先是他在回台灣後接受採訪時聲稱打起仗來會“死守台灣”,接着又有自稱他兒子的承認他是“兩面人”。
事情越鬧越大,李立羣最後發佈澄清視頻,先是堅決否認兒子替他發言,隨後又一字一句地表達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事實”,並承諾立場永遠不變。

李立羣這樣的轉變,説明他受到的壓力很大。
什麼樣的壓力呢?
因為影視行業已經被台灣藝人這種“埋地雷”的事搞得不勝其擾,所以在籤合同時都有預防“台獨”條款。其中寫明,如果因為其在涉台立場出問題給作品帶來損失,必須進行賠償。
台灣藝人肯定害怕賠錢,就不得不變得謹言慎行。這段時間看來,已經收到了相當好的效果。李立羣就是明證。
可能有人要説,那他們只是怕賠錢,並不一定真心認同統一啊?
管理只能“論跡不論心”,通過壓制實現想要的效果,不可能求全責備。機會主義者總是會存在的,不可能完全不給空間。
任何管理都要考慮實施成本問題。這已經是目前能採用的最優解的辦法。
對演員的管理,最有效的還是從經濟上切入。
既然有用,就完全可以參照“台獨條款”來設立“藝德條款”。如果因為演員藝德的問題使作品受損失,就讓演員賠。
以前演員搞什麼偷雞摸狗,搞砸了攤子,大不了以後不混這行了,畢竟賺的錢夠他們一輩子吃喝不愁。
要是加上藝德條款,出了事讓他們賠償,搞不好賠個傾家蕩產,看他們還有沒有膽子再去找刺激。
但是所有壓力不能只壓到演員身上。
大多數演員剛入行時又何嘗不是想好好幹,但是行業已經污染,身處其中難免沾染惡習。
因此,除了治標還要治本。不要光管演員,還要管行業,要下大力氣扭轉行業風氣。
這其中,國家文藝單位要充分發揮作用,用實際行動讓黨和人民的意志得到落實。
但顯然原來的機制效果不好,要改。

**第二,**國家文藝單位要轉變職能,從生產部門變為需求與監理部門。
在文藝行業的改革中,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不應該缺位,既然拿了國家的錢,就要為國分憂,更不該給人民添堵。
為什麼體制內養了那麼多文藝工作者,卻層出不窮“吃飯砸鍋”分子呢?
根源在於沒有把錢用對地方。
原來的思路是用單位把這些人養起來,再下達工作計劃要求他們搞創作。
這是一個管理關係。
但是文藝工作者是一羣思想活躍的人,一不服管,二攀比心重。
國家單位工資不高,要求不少。自己辛辛苦苦在單位裏熬資歷、評職稱、等空缺,卻看到本來各方面不如自己的同輩在市場裏混得如魚得水,難免失衡,難免生怨。
因此將行政管理模式用於文藝人員,可能思路就錯了。
這一點,陶叔深有體會。
陶叔以前在部隊的科技單位,做軟件開發工作。我們單位就面臨着很多發展瓶頸。
單位的編制是死的,不可能因為成績出得多就能隨便增加編制,尤其是沒有領導編制。
單位沒法發展,大家的出路就成問題,只能各顯神通。
沒過幾年,一個頗有技術積累的團隊因為成員各奔前途就散了。
因此部隊的體制實際上不適合搞開發。
現在部隊的思路就變了,不自己養開發人員,轉變為需求整理部門。由他們將部隊軟件需求進行蒐集整理,再交給地方單位或企業完成開發工作。
這樣就一舉破解了原有的難題。
對於文藝行業的事業單位,也可以參照這個思路進行改革。
對那些作家、演員,除了確實有貢獻的,儘量不要養。
“升米恩,鬥米仇”,花了那麼大的代價,好作品沒出多少,牢騷闖禍一大堆。
不如把這些單位改成兩大類型。
**第一類單位,**就搞文藝產品的需求。
每年規劃出多少小説、電視、電影,聚焦在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像《功勳》《山海情》那樣的好作品,要多多推出。
需求做好,再向社會上的創作單位進行招標。應標單位根據要求做出方案,進行公開評審後由中標方完成作品的創作。
這樣,把國家對文藝創作者的“管理與被管理”關係,變為“需求與供給”關係。國家成了文藝產業的最重要的甲方。
以文藝圈對待甲方的態度,相信應該可以省很多心。
**第二類單位,**則是監理單位。
負責對創作方的內容、參加人員進行審查,保證其質量。更重要的是要把好關,將夾帶私貨、劣跡人員等提前甄別出來,不要讓這些東西時不時噁心人民羣眾。
進行這樣的改革之後,國家對文藝行業的投入才能收到真正的實效,讓好作品更多更快地湧現出來。
可能還有人擔心,那還是沒有解決體制內利益輸送、互相抬轎子的問題啊。
像《革命者》的審查就審查了個寂寞。
畢竟這個圈子很小,老師帶學生,師兄幫師弟,還是有可能合着夥生產偽劣產品。
所以,還要加上第三條改革措施。
**第三,**對影視作品質量實行誰審批誰負責、終身追責制度。
在上世紀90年代到本世紀頭10年,曾經在建築行業出現了“豆腐渣工程”的嚴重問題。
這是因為建築工程相關單位相互勾結,偷工減料,製造了大量不合格建築。最後房倒橋塌,害了很多人。
為什麼現在很少聽説有這類事故了呢?是靠批評教育嗎?顯然不是。
這是因為從2014年起,建築行業實施了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的“建築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出了問題終身追責。

有了這一條,才真正剎住了行業漠視生命的歪風。所以,好的制度才是社會進步的關鍵。
再看文藝行業,同樣是在做重要的工程。好的作品可以振奮人心,影響人走正途。壞作品則惡化社會風氣,替敵人培養恨國者。
這樣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難道重要性不如建築嗎?不合格、包藏禍心的文藝作品,難道對社會的危害就比“豆腐渣工程”小嗎?
那為什麼文藝行業那些給敵人遞刀子的,夾帶私貨的,運作劣跡藝人飾演領袖的,揹着手向烈士鞠躬的就一點責任都不用負,還在行業裏呼風喚雨?
這樣合理嗎?
所以,要真正把文藝產業搞好,就應該參照建築行業,對創作、拍攝、審批等環節的重要相關人員實施“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
誰與精神污染產品相關,就終身追責。
體制裏不要再養代代相傳吃白食不幹正事的貴族,想吃這碗飯就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把好關。
在圈子裏混不是不能有人情,但起碼要有底線。
樓蓋起來,人住進去,不能讓樓塌了。文藝作品面市了,接受羣眾監督了,不能今天主演黃賭毒,明天導演成洋奴。
都在一個圈子裏混,那些把着審批權的真不知道他們是什麼人嗎?
國家把責任交給你,就要把好關。如果把不好關,就在你們把鍋砸爛之前,先砸爛你的碗。
辦法總比困難多,沒有管不好的事,就要看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