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大户江蘇陽光突被立案調查,11萬股民懵了!_風聞
股民索赔宝-股民索赔宝官方账号-公众号:股民索赔宝2022-09-15 10:15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陽光,股票代碼:600220)於2022年9月15日發佈公告稱因江蘇陽光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於2022年9月1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02022007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此前2022年4月,江蘇陽光因公司對採購合同的執行進度管理不嚴,支付大額預付款項,相關內部控制存在缺陷,被審計機構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202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5月,上交所曾向江蘇陽光下發2021年年報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此外,江蘇陽光於5月因2021年半年報、三季報存貨披露不準確,財務核算不規範導致披露的部分財務數據不完全準確等問題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據警示函內容,江蘇陽光采購的部分原材料存在提前確認存貨的情形,2021年半年報、三季報存貨披露不準確。2021年半年報、三季報提前確認存貨涉及金額8716.82萬;財務核算不規範導致披露的部分財務數據不完全準確。江蘇陽光按品號確認收入,卻按產品品類進行成本核算,導致成本結轉與收入確認金額不配比,成本信息與公司實際情況不符。另外,江蘇陽光2013年到2020年的定期報告中未披露控股股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作出的向公司無償轉讓“陽光”牌商標的首發承諾事項及履行情況。江蘇證監局認為,江蘇陽光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披露虛假陳述,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首席劉鵬律師提示廣大投資者,依據新《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司法解釋,暫定為截至2022年9月14日收盤時仍持有江蘇陽光的投資者可以索賠。投資者注意,股票索賠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如果投資者不參加索賠,被證監會處罰的上市公司不會主動賠付受損投資者。
公開資料顯示,江蘇陽光主要從事呢絨面料和電汽的生產和銷售。江蘇陽光表示將積極配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工作,將持續關注上述事宜相關進度。江蘇陽光雖然市值並不高,只有60億出頭,但公司股東人數並不少,截至2022年6月30日達到11.49萬户,突如其來的立案,讓江蘇陽光股吧不明就裏的股民哀嚎一片,有網友甚至擔心股價跌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