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就能為老賴取消限高影響?能合法解除限高、失信嗎?_風聞
guan_16634800352374-一个想办法解决问题的实务律师2022-09-18 14:47
就此問題,結合本人的實務,我們就説一下所謂的徵信洗白以及違法解除失信、限高的坑。
一、**失信、限高一般是指法院的執行措施,**準確的説法是:失信指的是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老賴黑名單);限高指的是對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

二、失信、限高的不同:
1、“限高”針對“沒錢還”的被執行人。“限高”是“限制高消費”的簡稱,是指當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時,法院就可以採取該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2、****“失信”針對“故意不還錢”的被執行人。“失信”是指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進行信用懲戒。除了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外,根據法律規定還需要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三、**限高不同於失信,**只有被法院採取了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才會推送到央行徵信系統,徵信系統會記錄該失信信息。
四、平常所説的**失信信息主要是指金融逾期失信,**也就是説當你與金融機構,一些納入百行徵信系統的網貸機構、小額貸、地方金融機構等發生借貸關係且貸款逾期的逾期記錄。
五、其他的一些失信信息主要是一些政府處罰行為,如一些地方對從事電信詐騙人員採取的失信記入徵信系統,還有一些機關如鐵路機關、旅遊機關對一些嚴重違反規定的行為的懲罰措施就是將行為人的違法失信行為記入徵信系統。
六、**無論是對於法院採取的限高、失信的執行措施,**還是各個金融機構推送的借貸逾期信息,都必須有一個信息推送主體,央行徵信管理中心本身並不對行為人的行為做評判與記錄。
七、**徵信信息有誤的處理,**當公民發現自己的徵信信息有誤的時候,是可以向信息推送機關或者央行徵信中心投訴反映的,也都有相應的複議、糾錯、修正渠道的。比如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對被執行人的失信信息予以屏蔽、撤銷、恢復徵信,對限高予以解除等措施,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方可;金融機構對於公民個人提出的徵信異議,也同樣有內部的受理、審核、確認手續,如確認異議成立,會向央行徵信管理中心申請刪除信息或者恢復徵信等措施。除此之外,任何人、任何機關都沒有權力也沒有渠道進行所謂的徵信修復、洗白、鏟單等。
綜上所述,市面上一些打着所謂徵信洗白、修復、鏟單的行為都是騙人的。法院採取的限高、失信等執行措施是有法律權威與效力的,也只能向法院申請才能予以解除、移除失信名單等,除此之外,所謂的為老賴規避限高、失信而購買車票、機票等的行為,明顯違反法律規定,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是違法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