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電動自行車搞成了電動摩托車,機動車非機動車分不清,主管部門要承擔責任_風聞
刚刚-2022-09-19 16:58
【本文來自《虛假的電動自行車、真正的電動自行車》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fencer00
- 看到網上一眾吐槽電動自行車標準的發言,按我自己使用的效果來説,我覺得目前這個標準就很可以了,25公里的時速完全夠用,當然腳踏板可以取消,對重量的限制和上牌也是必須的。吐槽最多的時速和重量,你完全可以選擇電動摩托車,你考證上牌,之後想要多重的有多重,時速也能跟汽車一樣快,説到底就是不想考證,不想上牌,不想年檢,不想承擔責任要想有方便。如果這種大重量高時速的還能叫自行車,還能上非機動車道,你想過行人嗎,時速60撞上行人,命都沒了啊。
説得很客觀,既讓大眾有選擇的空間,也明白不同選擇有差異化的代價。
現在電動自行車搞成了電動摩托車,機動車非機動車分不清,混亂的現狀管理層要承擔責任,他們沒有提前引導預期。
交通部門必須對電單車的重量、速度、尺寸、驅動形式等制定分步走的標準並公佈,不符合規定的按摩托車管理。
但不能搞一步到位,要循序漸進。比如,以5年一個週期,當前全國禁止重量15公斤以上、速度上限多少( 建議極速20公里)、尺寸多少的車生產和上路(大城市禁止10公斤以上的上道路,住宅小區 內部路暫時不限),你是什麼電池動力、有沒有腳踏板不用 管;下一個5年週期全國禁止10公斤車生產銷售(大城市禁止7.5公斤以上的車上道路,住宅小區 內部路只允許使用15公斤以內電驅動車使用)。如此,可以引導研發和生產電單車的方向,也給足夠時間企業和大眾去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