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央企和私企都幹過,體制內人情大於規則,管理人員是同規模私人企業的數倍_風聞
苦旅留香-2022-09-25 14:39
【本文來自《我曾和一個銷售工業鏈條的私企老闆打過交道,他滿口“國企沒有效率”》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這個私企老闆,對大中型企業效率的認識,根本就是既不全面,甚至是極其片面的。
本人在央企和私企都幹過,而且都是從事的是管理工作。首先,比較兩個企業的效率,要在兩個規模大致相同的另個企業之間進行比較。你把一個“三五個人的微型企業”與一個“兩千人的”大企業放在一起比較,這就根本無從比較。三五個人的微型企業,老闆一句話,就可以直接拍板、直接決策、直接實施。而兩千人的企業,任何決策都不是老闆一句話就定拍板的。重大決策,都需要做詳細的市場調研,可行性研究。從技術、管理、資金,以及市場、風險、收益諸多方面進行評價。在實施過程中,涉及諸多團隊進行合作,期間還涉及着監督監管,質量反饋、政策修正等諸多工作。
原帖中涉及的兩個小例子,國有企業不是沒有能力關得住,而是如果監管得滴水不漏,涉及的成本要嚴重的得不償失。整個監管成本,要高出這個工作需要的全部成本數倍。所以大中型以上企業,這些小漏洞都是在所難免的。
原帖中,在購買鏈條這一案例中,最影響效率的,不是花高價購買了質量極差的“鏈條”,而是企業領導做出的,“鎖自行車,避免職工提前離廠”這一決定,以及隱藏在“職工提前離廠”這一現象背後的工作安排極不合理的實質問題。這些職工之所以能夠得以提前離廠,原因在於一部分人工作嚴重不飽滿,出現了嚴重的人浮於事,一部分人混日子的現象。
但總的比較起來,國企、央企效率確實低於私企。
這首先是“機制”損耗。表面上看,是為了加強監管,實際上是利益使然。我所在的央企,為“三級公司”,為了加強監管,竟連辦公用品都需要“二級公司”統一招標採購。然後跨越幾百公里,從省城運送到我公司所在的城市。結果同等的價格,質量顯然趕不上我們公司原先自行採購的商品質量。不僅辦公費用大幅上升,時間成本更是發福增加。又如超過五千元的工程,也需要二級公司統一招標。結果一個簡單的維修工程,等了半年以上。到了維修時發現是一個距離我們城市小千公里的工程隊中標。質保期內的一個小維修,需要等待數天,乃至更長時間。
其次,是管理人員過多,尤其是領導幹部過多,是同規模私人企業的數倍,乃至十餘倍,人浮於事現象無處不在。而且不論大事小情,事情緩急,決策過程漫長,而且人人都不拍板,人人都不願意擔責任。一個四百餘人的剛剛能夠勉強算是規模以上企業的公司,黨政工公司及政府領導竟達近十人,公司中層正副職四五十人。
第三,規章制度可操作性差,人情大於規則。央企國企雖然紙面上的各種規章制度極為健全,但卻是嚴重的缺乏可操作性。完全按照紙面上的規定執行,不僅經濟成本不能承受,而且時間成本更是不能承受。雖然公司級領導眾多,但卻出現了老百姓常説的“龍多旱”的現象,無人擔責,無人拍板。但私底下,人情卻又可以決定一切,人人都看大領導的臉色行事。得罪了大領導,叫你分分鐘待不下去。
第四,價值評價標準因人而異,嚴重缺乏競爭。在央企國企工作,對你的工作業績的評價,評價的不是工作本身,而是人際關係,尤其是與領導的關係。企業內部競爭,不是能力和工作業績的競爭,而是與主要領導之間關係的競爭。所在央企國企得到重用的,基本不是俊才,而是庸才。有能力的人,可能出力最多,幹活最多,但卻得不到重用。
私營企業員工,包括老闆的整體素質,職業教育水平,都趕不上央企國企,同樣也有任人唯親的普遍現象,但在以上四個方面,整體上卻又遠超央企國企。基本上誰能創造價值,誰就會得到重用。雖然老闆作為“土皇帝”,難免有那麼一兩個“太監”,但總的説,其他人基本上都沒有這樣的權力人用拍馬溜鬚之人。
所以才導致了,整體私人企業效率央企國企的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