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生產隊、大隊、公社的情況比較熟悉_風聞
guan_16117479962281-2022-09-30 20:53
【本文來自《有人居然説六七十年代不讓養雞,真是令我哭笑不得》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這裏只講湖南省的長沙,湘潭,衡陽,株洲四個市的農村,因為湖南省一是兩個主席的故鄉,而且華國鋒也先後擔任過湘潭地委書記和湖南省的副省長以及省革委會主任,管過農業和全面工作。湖南省的農村情況和長江中下游各省的情況應該大同小異,比較有代表性。
本人出生在農村,參加過幾乎全部農業生產活動,包括多種農活,種菜,栽樹,修水利,養雞鴨,放過牛,捕過魚等等。我於1962年到1971年先後三次被派到長沙縣,湘潭縣,株洲縣搞過四清和社教,都是下到生產隊住在被組織上事先選定的農民家裏,或者生產隊的保管室空房,實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勞動。所以對生產隊,大隊,公社的情況比較的熟悉。
我印象:
(一)建國後到初級社這個階段,農民養雞鴨,養豬,種果木,到山腳或河灘開荒種雜糧聽憑自願,只要不造成危害就沒有阻攔。
(二)高級社時間也就一年,馬上轉入人民公社。1958年公社一成立,有些地方還沒有來得及收割中稻(對湖南省來説其實是早稻,是主要的糧作。晚稻種的很少,產量極低,因為缺水缺肥),就命令全部勞力修水庫去了,已經成熟待收的稻子被颱風夾着暴風雨吹倒在地上,爛掉了。這些都是死板和教條造成的。但高級社時還提倡養豬,因為基層要完成派購任務。
(三)公社階段,不準私人養豬,有的生產隊養豬但死豬虧本嚴重,我在的那個隊連續幾年都虧。個別生產隊養豬10頭到30條,養的很好,被樹為先進集體,但是區供銷社的主任直接告訴我實際虧損很大,只因為區裏要完成上面的派購任務,特設立養豬基地,由國家補貼,不然沒有積極性,也維持不下去。
(四)公社時期,不準私人養雞,即使允許,每户不能超過兩三隻,還要關起來養,更不準到田裏吃稻穀。鴨子是不能養的,因為鴨子叉壞禾兜(至於洞庭湖周邊,可能另當別論)。公社時期,違背毛主席“以糧為綱,全面發展”的指示,單打一,只抓糧食,去掉了“全面發展"。所以除了每隊兩頭耕牛,即使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也不得在山上養殖牛羊,栽種果木,以避免搞副業的人富裕,種糧食的人貧窮,造成兩極分化。
在這裏舉兩個例子證明,一是我到社教點的大隊林場想動員他們種植果木致富,卻被告知”前7年種植的水蜜桃樹已經長到碗口粗了,有的已經掛果了,區政府在前年得知了,立即派人把所有幾畝桃樹林全砍了,連根挖掉了“。
而遠在另一個縣我老家的親戚也告訴我,他們生產大隊種植的桃樹林也遭到同樣的命運。可見這個政策來自省級。除此之外,不準農民下河捕魚(漁民例外),不準墾荒,弱化水塘養殖(湖區例外),總的目的據説是防止精力分散,肥料分散,防止兩極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