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心異解開“深圳創新密碼”51:深圳的“知識產權覺醒”_風聞
港湾商业观察-港湾商业观察官方账号-2022-09-30 11:38
前面的多篇文章裏,我一再強調“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這所謂“三化”在深圳成為國際創新城市過程中的關鍵性作用。現在我要説,如果一定要找一個最能代表這“三化”的結晶物,找一個“三化”凝結核的話,我想,非“專利”一物莫屬。
**其一,**深圳對專利的追求,是企業的追求,而不是政府的追求。專利從企業的市場化實踐中催生而來,而企業專利更進一步是為了市場的成功。企業在市場的成功需要多個條件的具備,但專利顯然是創新型企業市場成功的重要條件之一,而專利的背後其實是研發。
**其二,**專利是法律對企業研發與技術創新的保護形式。知識產權是法權體系要保護的產權諸形式之一,而法權體系是所有經濟活動的前提,就像明晰的產權是所有交易的前提一樣。雖然人們對知識產權與創新的關係還存在着諸多爭論,但這些爭論都在理論層面,在實操層面,沒有人否定知識產權保護對技術創新的基礎性作用。
**其三,**由於國內知識產權保護的弱現狀,也由於整體上我國在創新型國家方面仍有距離,因此,國內專利的價值到目前為止仍然不大。而由於中國的產業實際上已經是全球產業鏈的一部分,因此專利的國際化、對國際專利的保護,就是中國要上升為創新型國家的一個必要條件。深圳的國際化是與知識產權國際網絡緊密相關的。
當然,所謂“三化”之“化”,就是一個過程。深圳對知識產權的認知,過去42年事實上是一個“三化”的過程。整個國家也是如此,深圳止不過是一個縮影或最佳代言人。
而在這“三化”過程中,由於參與全球產業競爭而刺激了深圳的知識產權“權利覺醒”,是這一過程的主要特徵。
一
2001年中國加入WTO,對深圳和對國家的知識產權事務,都是一個分水嶺。
在此之前的20年時間,深圳經歷了急劇的工業化進程。正如前面的文章所描繪的,這個進程包括以下多個側面:其一,央企和國企最早進入經濟特區,想要享受國際化的紅利,通過與世界接軌而改變自己的落後狀態。其二,中國最早下海經商的私營羣體通過深圳的外貿特權,而從事進出口貿易,賺到自己的第一桶金。之後有一個進口替代的本土生成工業化的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存在着普遍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其三,香港、台灣製造業率先進入深圳特區,日本、歐洲、美國的企業跟進,在深圳特區試水投資中國,其中僅在中國生產而出口到世界市場的產品,尚無嚴重的專利保護問題,但那些在中國市場銷售的部分,則存在大量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其四,出口替代的本土製造業,其中若干產業迅速提升研發能力,從而蜕變成為高科技公司,併成為全球價值鏈的一部分,有一個價值鏈攀升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存在着與原全球價值鏈的鏈主企業——跨國公司有着劇烈的知識產權衝突。其五,在1990年代中後期,全球的互聯網革命爆發,美國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的領頭羊,大量的商業模式創新源於北美,而中國的互聯網創業者大都肆無忌憚地抄襲北美的模式,這中間也存在着知識產權衝突。
上述五點基本勾勒出了深圳過去40年工業化和信息化的五個主要推動力來源。其中第二點,進口替代型的工業化,是本土生成(而非外來投資)工業化的普遍路徑。不過與福建閩南三角、浙江沿海甬台温地區、蘇南地區初期工業化不同的是,深圳的這種工業化,仍然沿襲依賴出口市場的路徑,因此這種在全國普遍的漠視知識產權的現象,在深圳並不像浙閩地區那樣顯著。但也正由於深圳主打出口市場,所以才更容易被國際市場看見,因而往往在類似貿易衝突中成為拿來説的案例。當然,這也促成了深圳成為國內最早知識產權覺醒的地區之一。
1993年開業、總商業面積達5.5萬平米、擁有1280間商鋪的羅湖商業城,以及由1988年開業的賽格電子市場而帶動,後來形成以電子一條街聞名世界的、核心地段商業面積達3千萬平米的華強北商業街,二者均成為馳名世界的銷售所謂假冒偽劣產品、尤其是商標侵權產品的集中地。二者均成就了深圳最初的“山寨之都”的名聲,因而也成為深圳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最初的“難言之隱”。
此外,1990年代曾經紅火一時的中國VCD到DVD製造產業,深圳亦是其大本營之一,寶安區曾雲集三十多家DVD製造企業,先科等都是國內重要的生產企業。而國產VCD、DVD企業的市場主打產品功能之一,就是所謂“超強糾錯功能”,其實也就是對盜版碟的兼容解讀能力。這事實上被國際市場視為中國不尊重知識產權的鐵證之一。而深圳當時著名的先科電子集團,就是國內最大的激光視盤生產企業,也在國際上廣被詬病。
不過在2001年之前的20年裏,剛剛打開國門而且久被物資匱乏蹂躪的國人,如飢似渴、飢不擇食地吞噬各種工業消費品,以粗糙的進口替代來實現數以億計國民的消費慾,完全沒有知識產權的概念,也可以理解。
當時也正是VCD/DVD產業給國人上了知識產權第一課。當時雖然最高時中國DVD的產量達到年1500萬台(2002年),佔全球的50%,但100多家中國公司均不掌握DVD產品的核心技術,一台DVD機當時售價降到了600-700元人民幣,但要向知識產權方(從6C聯盟到3C聯盟到湯姆遜等)繳納的專利費便高達14-20美元之間。這是導致中國DVD產業沒落乃至最後消亡的原因之一。
不過對當時的中國DVD企業,乃至其它產業企業而言,由於中國並沒有加入WTO組織,倘若企業產品並不出口,而僅僅是在國內市場銷售,那麼知識產權問題就似乎沒有地麼急迫,或者説取決於地方政府的態度。但是隻要你出口到國際市場,知識產權問題就成為一個繞不過去的門檻。2002年中國DVD產業1500萬台的產量中,國內市場僅能消化500萬台,三分之二需要出口到國際市場,這也是該產業被迫接受高額專利費的現實原因之一。
二
2001年底,中國加入WTO,造成了中國出口產業的爆發式增長。2001年中國GDP為1.34萬億美元,居全球第6位,僅9年之後的2010年,中國GDP就達到6.09萬億美元,超過日本,居全球第2位以至於今。這其中出口工業居功至偉,中國迅速成為全球工廠。出口的重要性也使得知識產權問題在中國加入WTO後需要面對的若干核心問題之一。
這其實是全球供應鏈中,中美兩國分工所致。美國作為全球首屈一指的科技創新國家,其經濟已走向了創新研發、高端製造和品牌控制,以及金融服務等為主,而將製造環節甩給亞洲。於此可知知識產權實已成為美國產業的命脈所在。
在2003年,知識產權產業就已佔美國國內生產總值的17.3%,佔美國出口總額的一半以上,經濟增長的40%,就業人數達1800萬。除商標之外的知識財產佔美國企業全部價值的33%,價值5萬億美元。其中,版權業是過去20多年美國發展速度最快、最具活力的產業之一,也是對美國對外貿易貢獻最大的行業,佔2005年美國企業全部價值的13%。此外,專利和商業秘密作為美國知識產權的組成部分,分別佔美國企業全部價值的11%和9%。
如此就可以理解美國何以不遺餘力地在1986年發起的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就將知識產權保護納入關貿總協定的框架,稱之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1988年裏根總統簽署了《綜合貿易與競爭法》,在對不公正的貿易行為進行報復的301條款上增加了一條“特別301條款”,把知識產權單獨列為一項。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2003年的“特別301報告”估計,知識產權犯罪對美國經濟造成的損失每年在2000億到2500億美元之間;美國商會估計,每年的知識產權侵犯使美國丟失75萬份工作。
中美分別於1992年1月、1995年2月、1996年6月簽署了三份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為加入世貿組織,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國2000年再次修改專利法,2001年修改了商標法及著作權法,並承諾打擊網絡盜版。新修訂的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分別於2001年7月1日、12月1日和10月27日起實施。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美國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關注重點轉向監督中國遵守世貿組織協議的情況。
2004年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第三個年頭,加入世貿組織文件中的許多過渡期已經結束,美國也結束了“等等看”的心理,開始全面評估中國履行世貿組織承諾的情況。美方認為,中國在加入世貿組織時承諾的到2005年之前顯著降低仿冒和盜版的水平沒有能夠兑現,三年來中國的假冒、盜版現象仍然存在。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在2005年的特別301報告中國部分(“非常規評估報告”)中決定將中國升格為“重點觀察國家”,這是自1996年以來的第一次,同時保持中國“306條款監察國家”的地位。這是2004年中美知識產權爭端開始急劇增加的大背景。同時也是之後數年裏,深圳企業面臨越來越多的國際專利訴訟的大背景。
2004年12月,美國科技巨頭英特爾指控一家規模僅百餘人,收入不足千萬美元的深圳企業東進通訊,稱其研發的語音卡產品侵犯了英特爾的知識產權,將其告上法庭,並索賠796萬美元。2005年,東進通訊對英特爾提起反訴,稱英特爾的行為是一種壟斷行為。兩家公司最終決定進行庭外秘密和解。
不止是美國公司。2002年9月,日本三洋公司以侵犯其兩個電池專利為由,將比亞迪公司告上了美國聖地亞哥法院。此案以雙方和解告終(詳見本系列《比亞迪的方向感》)。
2005年7月,Unilin等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起訴中國多家地板企業專利侵權。深圳燕加隆公司應訴並最終全面勝訴。
2007年,國際閃存巨頭SanDisk起訴全球25家閃存存儲公司侵犯其專利,其中不乏韓國LG、日本Buffalo、海盜船等知名企業,深圳芯邦科技是中國內地唯一一家被起訴的公司。
2008年,ITC(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啓動一項針對發光二極管(LED)的“337調查”,確定的調查對象為4家,其中深圳超毅光電子及深圳佳光電子兩家最終放棄應訴並與原告和解,而深圳洲磊和廣州鴻利則選擇了應訴。
其實在2004年之前,深圳公司就不斷陷入跨國知識產權訴訟之中。
1999年2月推了OICQ即時通信服務的騰訊公司,就曾於當年9月被ICQ的擁有者AOL公司起訴侵權,2000年11月,騰訊被迫將OICQ改名為QQ。
2003年春節,思科公司就在得克薩斯Mashall聯邦法院起訴華為及其在美國的2家子公司,指控華為在多款路由器和交換機中盜用了其IOS(互聯網操作系統)源代碼,還包括華為Quidway系列路由器和交換機的技術文件、路由器的命令行接口等軟件侵權,以及對思科擁有的至少5項與路由協議相關的專利侵權。此即所謂華為思科“世紀之戰”(詳見本系列《華為何以巨頭》)。
2004年7月28日,華為、思科向法院提交終止訴訟的申請,最終全部解決了該起知識產權案件的爭議。思科在美國宣佈,它對華為的法律訴訟已經完成。華為已經同意修改其命令行界面、用户手冊、幫助界面和部分源代碼,以消除思科公司的疑慮。華為同意停止銷售訴訟中所提及的產品,在全球範圍內只銷售經過修改後的新產品。
深圳公司頻頻涉入知識產權訴訟案,其中一個原因是,加入WTO後,深圳企業加快了國際化步伐。比如華為正是在2002年“華為的冬天”之後,向國際市場尋找出路,全面實行國際化戰略。而知識產權官司正是他們打磨國際市場經營戰略的砂輪。
三
除了前述“中國2000年再次修改專利法,2001年修改了商標法及著作權法,並承諾打擊網絡盜版”,中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因應美國的關切,避免更多的貿易衝突。
2004年8月,中國政府決定從2004年9月到2005年8月,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2005年3月31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電視電話會議,決定把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延期到2005年底。中國政府還安排了多輪由公安、法院、檢察院和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的專項打擊侵權行動。
2001年,中國對外支付知識產權使用費僅為19億美元,2017年則已經達到286億美元,中國知識產權跨境交易的逆差超過200億美元。
從這個角度看,深圳的“知識產權覺醒”似乎像是在中央政府指導下的地方行動。
2004年,從深圳市科技局份拆出副局級的深圳市知識產權局,2007年成為正局級機構。2009年知識產權局在大部制改革中併入市場監督管理局。
深圳市知識產權局是全國第一個實現專利和版權管理職能“二合一”的知識產權局。據説當時知識產權局做了第一次全市知識產權摸底調研,全市擁有發明專利不到1000件,90%的企業連一件專利都沒有。我們不能説深圳的產業及企業界當時對知識產權的認知處於矇昧狀態,也不能説深圳企業的專利意識的覺醒是由於政府啓蒙的結果。但政府對知識產權工作大張旗鼓的推動,顯然有利於企業的專利意識提高。
2006年,深圳有關政府部門首次開始評選年度十大知識產權事件,此後一直堅持至今,並每年以白皮書的形式發佈,在社會上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2008年4月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若干規定》,該規定於2008年7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全國第一個出台的知識產權綜合性保護的地方性法規。
2010年9月,深圳市兩級人民法院正式啓動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與行政案件審判“三合一”體制改革。
2017年12月26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前海合作區設立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副局級建制)。管轄範圍為深圳市轄區內的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馳名商標認定及壟斷糾紛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深圳市轄區內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等4類。
2021年,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仲裁中心正式成立,聘請覆蓋57個國家和地區的323名知識產權仲裁員,為解決境內外知識產權爭議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2022年1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了《深圳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規劃》聲稱將實施7項知識產權重大工程:知識產權強市推進工程;知識產權保護能力提升工程;打造“雲上稽查”知識產權執法工程;加強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深圳分中心建設;建立知識產權證券化體制機制;建立知識產權與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知識產權產業集羣工程。
無論如何,深圳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工作在全國一直都是領先的。當然這不僅僅體現在中外知識產權爭端中,深圳企業總是處在第一線的位置,更體現在,深圳企業獲得國內外專利授權的量過去十多年裏高速成長。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佈的數據顯示,在2008年全球專利申請增速明顯放緩的情況下,深圳華為公司以1737件專利申請量,從2007年全球專利申請公司排名榜第四位躍居第一位,結束了飛利浦連續十年的霸主地位。2008年深圳市專利申請雖增速放緩,但PCT專利申請量達2709件,同比增長24.8%,佔全國比例從4年前的19.4%上升到2008年的44.5%,連續五年排全國第一。
2013年,深圳PCT國際專利申請首次突破1萬件,達10049件,同比增長25.24%,佔全國國內企業和個人申請總量的48.1%,連續10年高居全國各大城市之首。
2015年,深圳市國內專利申請總量突破10萬件,達到105481件。國內專利授權突破7萬件,達72120件。有效發明專利突破8萬件,達83903件,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為73.73件。PCT國際專利申請達13308件,佔全國申請總量46.86%。
2021年,深圳市專利授權量27.92萬件連續4年位居全國榜首;商標註冊量46.44萬件蟬聯全國城市首位。此外,累計境外專利公開總量6.3萬件,其中美歐日韓專利公開總量佔比43.49%,在全國各大城市中排名第一位。
除了主要是企業的專利申請之外,大學等科研機構也加入了進來。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公佈的全球2020年PCT專利申請情況,在全球教育機構中,深圳大學以252件PCT國際專利申請公開數量位居全球第三、中國第一,僅次於加利福尼亞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這是繼2018、2019年之後,深圳大學連續第三年在PCT專利申請公開數量上位列全球教育機構前三。另外,2016、2017年兩年間,深圳大學PCT專利申請公開數量分別為87件、108件,均位列中國高校榜首。
PCT國際專利申請量深圳佔全國的比重,2013年達到最高點48.1%,2016年為46.6%,之後逐年降低,2017年為43%,2018年達1.8萬件,猛降到佔全國34.6%,2020年數量達到一個高點,超過2萬件,為20209件,全國佔比30.19%;2021年PCT國際專利申請量1.74萬件連續18年領跑全國,不過佔全國比重就進一步下降到25.52%。從2016年的46.6%到5年後的25.52%,深圳的絕對優勢在下降,一方面説明全國各地的知識產權意識在最近5年裏提到了較大提升,另一方面是否説明,大家也都知道所謂PCT國際專利申請是怎麼回事了。
當然,我在本系列的《“深圳-香港-廣州”,全球創新集羣第二?》一篇中曾指出:“比如深圳的PCT國際專利申請量佔了全國的三分之一,但像華為、中興通訊、平安金融科技這樣的專利大户,其專利的產生,其實是由他們在全國各地、甚至全球各地的研究所、研發中心等產生的,只不過彙總到公司總部的法務部門申請PTC國際專利罷了。由深圳地區統一申請的國際專利雖然數量多,卻並不反映深圳這個城市的研究能力、創新力強。以華為為例,其總部目前幾乎已不具備研發功能。”
不過即便如此,仍然也不能否定深圳作為中國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的地位。
四
某種程度上説,美國在國際分工中因其創新科技而獲得的地位,要求其必須在全球打擊侵犯美國公司知識產權的行為;與此類似的是,深圳同樣在中國國內供應鏈體系中,佔據了創新者的角色。而創新者必然格外重視知識產權保護。這也是深圳在2004年之後所謂“知識產權覺醒”的重要原因之一。深圳也必須高舉知識產權保護的大旗,在國內外市場打擊對深圳科技公司的知識產權侵犯行為。
德國一家經濟研究所的研究表明,如果沒有知識產權制度,21%的發明創造不會產生,26%的發明創造不會向社會公開。1962年,經濟學家Arrow最早深入研究知識產權對創新的激勵作用,他認為信息產品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會導致搭便車問題———如果其他生產者能夠隨意利用創新生產者的成果,那麼後者就無法獲得足夠的回報,並帶來成本無法回收的問題。這會造成創新激勵不足,從而導致生產不足。唯有通過知識產權制度和法律約束,限制其他生產者對創新生產者成果的隨意複製和傳播,方能解決由此帶來的生產不足問題。
所以創新型經濟體,保護知識產權是一個前提和基礎。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法權體系,是創新型經濟體有效運行的前提。只不過深圳從“山寨”到“創新”的轉型之路是如此快速而短暫,以致於世人都還沒有反應過來。或者説,深圳一邊殘留着“山寨”的尾巴,一邊卻已高舉起了保護知識產權的利劍。這樣的角色略嫌矛盾,有點像同時賣矛和盾的楚人。
前面我已説了,這波深圳的“知識產權覺醒”包括兩個組成部分,一是深圳企業、大學、研究院的專利狂熱,在加大研發投入的同時,將獲得的一切成果以知識產權的方式固定為企業或機構的財產,一是重心從從來自海外的專利訴訟進攻的應對防守,轉向了對本土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對侵權的進攻,這既體現在國際市場的“鬥爭”,也反映在國內市場的“鬥爭”。
試各舉一例。
其一,國內市場。2011年6月,騰訊公司針對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奇虎公司”)開發運營“360扣扣保鏢”軟件、破壞qq軟件完整性和安全性、屏蔽廣告及詆譭商譽等不法行為,向廣東高院提起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索賠1.25億元。2013年4月,廣東高院判決認定北京奇虎公司侵權成立,判決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500萬元並賠禮道歉等。北京奇虎公司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終審駁回北京奇虎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至此,被稱為互聯網反不正當競爭第一案正式落幕。
其二,國際市場。2006年2月16日,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法院遞交訴狀,控告國際IT巨頭——美國PNY科技公司侵犯了其在美國獲得授權的USB閃存盤發明專利權(美國專利號US6829672)。鄧國順當時告訴媒體,由於其侵權行為,PNY已讓朗科在美國市場受到嚴重損失。
2年後,2008年3月,朗科與PNY達成和解,這也是第一個在美國擁有專利後起訴美國公司並獲勝的中國公司,這對中國企業赴外訴訟具有經驗示範作用。曾有知情者透露,和解後,PNY公司每年付給朗科公司的專利費達到8位數人民幣。
是否這種保護本土企業知識產權的“鬥爭”,有一種“地方保護主義”的色彩,從而有違於“監管者中立”的原則?這可能需要進一步討論和分析。
當然,“仲裁者”努力想要表現出“中立”的姿態,而想要塑造出自己“裁判員”或“清潔工”的形象。
也可以舉三例:
2011年,蘋果公司訴深圳唯冠爭奪iPAD商標權。2001年,台灣唯冠在深圳子公司在大陸註冊了涉案兩“iPad”商標。2009年12月17日,台灣唯冠公司與IP公司在台灣簽署了《商標轉讓協議》,以3.5萬英鎊為對價向IP公司轉讓包括涉案商標在內的多件iPad商標。2010年2月,IP公司簽訂《權利轉讓協議》向蘋果公司轉讓該多件iPAD包括涉案兩商標。2010年4月19日,蘋果公司、IP公司以深圳唯冠公司為被告,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深圳中院經過審理認為商標轉讓協議是台灣唯冠公司簽訂的,對深圳唯冠公司沒有約束力,也沒有構成表見代理,故判決駁回了蘋果公司等的訴訟請求。後者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在二審期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多次調解,終使雙方於2012年6月達成調解協議,由蘋果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唯冠公司將涉案“iPad”商標過户給蘋果公司。
2014年6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著作權法》四十八條、《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三十六條,處以快播公司非法經營額8671.6萬元3倍的罰款共2.6億元,創國內互聯網行業行政處罰之最。
在OPPO訴夏普株式會社案中首次下達關於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許可費率享有管轄權的裁定,突破性建立我國法院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費率享有管轄權的司法實踐模式。
當然我們必須得承認,裁判員的形象塑造建立在法治信用的基礎之上,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五
深圳官方經常講,地區創新網絡中,至少包含“官產學研資介”六大要素。我在前面文章中也提到,創新市場的重要性,而創新市場就離不了市場中介作為交易媒介及服務系統的作用。
從本文前4部分的內容可以看出,深圳的科技創新能力,主要體現在知識產權的生產創造能力,在全國長期排第一位。但深圳的知識產權中介配套服務能力,就差強人意了。
深圳有關部門在2008年作了一次全面摸底調查,結果顯示:1,深圳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中,專利代理人才數量不足,且缺乏高素質複合型人才。根據全市36家知識產權代理(主要是專利)中介機構的不完全統計,從業人員約1000人,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的僅253人,約佔從業人員總25%,具有10年以上經驗的資深代理人更稀缺,具有博士學位的僅5人。具有海外留學背景的人員更少,尖端技術人才和具有優秀外語能力或多語種能力的代理人也奇缺。2,知識產權人才奇缺。當時550餘名專職知識產權人員,63%集中在華為、中興和比亞迪三家企業。若加上富士康的數據,調查人員估計企業知識產權人員近80-90%集中在上述4家企業。3,正因深圳專利代理力量太弱、高素質人員缺乏、服務水平不高,深圳很多企業的發明專利申請都要請北京、上海等地的專利服務機構承擔。據2008年統計,全市專利服務機構代理本市發明專利申請量5262件,只佔全市發明專利申請量的28%。
深圳市對這種狀況不可謂不重視。深圳大學開設了知識產權學院,並開辦知識產權實務高級研修班。深圳國際仲裁院建立了知識產權專業指導委員會;市律師協會建立了知識產權專家庫,知識產權律師專家達49人。深圳市監局還舉辦了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人才發展大會。各區也作了各種努力。
13年時間過去後,這種局面並沒有得到徹底改觀。到2020年底,全國共有執業專利代理人約2萬人,專利代理機構2126家。其中深圳市專利代理機構達265家,執業專利代理師1478人,分別佔全國的12%和7%。全國的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為69萬人,而廣東省總共才3.5萬人,深圳市沒有公佈自己的數據,就算佔到30%,也才1萬人左右(很顯然許多此類人才分佈於科技企業內部)。這與深圳專利產出量在全國的地位遠遠不相稱。這表明深圳還遠遠不是一個全國性的服務業中心,深圳的地區創新網絡在科技商務服務這一塊還有明顯短板。
2021年的數據,全國結案總量前100家專利代理機構中有58家來自北京,隨後依次為深圳(6家)、南京(5家)和廣州(5家)。而且深圳的6家中有5家在全國1000名中排名靠後。深圳仍然依賴北京等外地機構在深圳設立分公司,在深圳設立機構的代理機構共有18家進入TOP100榜單,發明專利授權量16626件,佔TOP100授權總量的29.60%。説明科技商務服務的需求是旺盛的,但供給不足。
在知識產權服務方面,深圳為數不多的亮點之一,是對知識產權的金融支持。
自2019年12月深圳高新投構建全國首個知識產權證券化“深圳模式”以來,已完成合計規模超68.8億元的知識產權證券化項目發行,30期產品累計服務約430家深圳科創企業,也是全國目前唯一得到了大規模複製推廣的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
此外,截止到2021年,全市專利權質押登記543件,涉及專利1508件,質押金額114.73億元;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103件,備案金額4.6億元;商標權質押登記8件,質押金額4.07億元。
深圳仍然可以説是中國的創新金融中心之一(儘管金融創新權需要不斷突破),只要給一點陽光就燦爛的那種。這裏正是一種典型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