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某小區2業主互相對罵14個月,到底是深仇大恨,還是閒的沒事幹?_風聞
这真的很不合理-2022-10-13 15:20
根據微信公眾號天心區人民法院的消息,近日,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人格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要求涉案雙方不僅要在業主羣道歉,更要賠償打傷對方的相關損失。

相關文章大家可以看這裏:《微信羣互懟14個月,最後沒人是贏家》
事情的起因還要從2020年8月説起,兩位當事人孫某和王某都是長沙某小區的業主,孫某是鋼琴老師,而王某是小區業主委員會監事會的成員。
當時兩人所在的小區裏,有業主對業委會公共收益不公開、不公示提出質疑,孫某便在羣裏對此事發表了自己的意見,並和王某第一次在羣裏發生了言語衝突。
後因孫某將其住房改為商用開培訓班,王某作為業委會成員配合相關單位取締非法住改商,雙方矛盾進一步加劇。
至此,這場長達14個月的罵戰也就正式的拉開了帷幕。

天心區人民法院給出的罵戰示意圖
2021年10月,孫某深夜到王某家裏上門騷擾、錘擊其房門,王小猛遂撥打電話報警。
同年的11月,孫某遇到該小區業委會主任吳某,雙方發生言語衝突,后王某到達現場,與孫某發生衝突。
隨後羣眾報警,民警趕至現場瞭解衝突原因,發現雙方均有過錯,便將原、被告帶回所內調解。不過因為當時雙方情緒比較激動,調解工作暫時無法達成。
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孫某遂將王某起訴到了天心區法院,請求判王某在微信羣裏向自己道歉並賠償損失。
王某在庭審時辯稱,事件起因是原告違規住改商,自己作為小區監事會成員,應配合有關部門執法,且原告與小區業委會主任打架,將其抓傷,自己報警後原告用手機錄像、辱罵自己,造成雙方肢體衝突,因此雙方均有過錯,應當互相賠償、賠禮道歉。
而孫某則反駁稱,王某及其所在的小區業委會存在的問題並非自己無中生有、造謠、誹謗的,而是現實存在的,且自己只是提出質疑的業主之一,卻遭到了被告王某無底線的言語攻擊和人格侮辱。

據説雙方指責對方的證據都有2、3釐米厚
最終,長沙天心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限被告王某十日內向原告孫某進行書面賠禮道歉,在相關微信羣進行公開,並賠償各項損失;限反訴被告孫某十日內向反訴原告王某進行書面賠禮道歉,並在相關微信羣進行公開。

法院的判決依據
很多網友在看到這件事之後,都對雙方居然能從2020年8月到2021年10月,整整14個月的時間,在線上持續互罵一事感到震驚。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這事,反正我覺得挺離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