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小孩偷酸奶,被奶奶送警局:別鼓掌了,這是我見過最「惡毒」的教育_風聞
窈窕妈妈-窈窕妈妈官方账号-陪伴数百万妈妈和孩子,一起幸福成长2022-10-25 09:05
作者| 窈窕媽媽
最近,“奶奶怒送3歲孫子去警局”的視頻,引發了熱議。
事情是這樣的——
10月17日,湖南婁底。
一個3歲左右的小男孩,去鄰居家玩,臨走前拿了一瓶酸奶。
奶奶發現後,氣不打一處來,趕忙把酸奶還給了鄰居,但孩子有些不情願。
看見孫子哭鬧,奶奶直接使出了殺手鐧:“當小偷啊,抓起走(得把你抓起來),跟我去派出所。”
小男孩拼命掙脱,全程崩潰,恨不得躺在地上。奶奶拼命拖拽,不依不饒。

這一幕,恰好被目擊者劉先生抓拍,併發布到了網上,沒多久就上了熱搜。
本來視頻已經足夠窒息,沒想到評論區更讓人費解。
竟有不少網友紛紛點贊,認為奶奶給孫子樹立了正確的價值觀:


有的家長還大肆炫耀起自己“一步到位”的教育經驗:


簡直離譜。
看到這些拍手稱快的評論,我不得不再一次感嘆:
為人父母不需要考試,真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可思議的事。
這些被很多家長引以為傲的教育方式,或許滿足了大人“教子有方”的虛榮心,卻絲毫沒有考慮過孩子的感受。長此以往,會對孩子的心理產生難以磨滅的傷害。
這種行為,萬萬不可取。
首先,從心理發展的客觀規律來看。
2-5歲左右的孩子,思維處於前道德階段,他可能根本意識不到這種行為是“偷”。
兒童心理學家皮亞傑説,前道德階段孩子,最大的特徵就是以自我為中心,佔有慾極強,沒有基本的物權意識,也嚴重缺乏“你我他”的邊界感。
比如,看到喜歡的玩具就直接拿,哪怕是別人手裏的也要搶。在超市看見想吃的零食,就往自己兜裏揣,也不管付沒付錢等等。

“只要我喜歡就是我的。”
他們往往不會思考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也很難顧及到他人的感受。
而且,這個階段,自主意識萌生。他們開始想要暫時脱離大人的視線範圍,獨自接觸外界事物,我們眼中的“偷”,或許只是孩子的探索行為。
當然,這並不是在為孩子“偷拿”東西找理由找藉口,而是想説,孩子有這樣的行為,也實屬正常。
家長過於擔憂,或是覺得丟臉,直接給孩子貼上“小偷”的標籤,反而容易矯枉過正,打擊孩子的自尊心。
其次,咱們就事論事,從兒童教育責任來看。
所謂“3歲看大,7歲看老”根本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樣。
它的本意只是説小孩子可塑性強,父母在恰當的時機給予合理引導,會讓孩子一生受益。
正如這位網友所説:
為啥那麼多人支持送派出所?人家是3歲不是13歲,你3歲就什麼都懂?家長應該好好告訴孩子正確做法,而不是動不動就送派出所,家庭教育不靠引導靠警察,那父母是幹嘛的?
話糙理不糙。
這種做法,於情於理都説不過去。
於理,這本來就是家庭教育的範疇,卻要甩手交給警察處理。
這無疑是家長推卸責任,圖省事的表現。
於情,奶奶雖然只是嚇唬孫子,卻很可能讓孩子對警察產生錯誤認識和畏懼心理。
生活中,不少父母喜歡拿警察當幌子,來調教糾正孩子。
“你不聽話,做錯事,就是壞孩子,會被警察抓走。”
如此一來,孩子不僅會變得越來越害怕警察,還會在頭腦中不斷加深“我不好,我很壞”的意識,甚至形成這種負面認知標籤。
那麼,當他們真的遇到危險時,很可能會因為對警察有心理陰影,而不敢求助。

這不是把孩子推向更加危險的境地嗎?
再進一步説,即便是超過5歲的孩子有類似行為,也不建議用這種方法進行教育。
其實,孩子會偷,本質上是源於一種匱乏感。
最直接的,是物質上的匱乏。
想起一個新聞。
一個女孩和媽媽逛商場時,偷拿了幾個小玩具,被工作人員發現後也拒不承認。
無奈之下,媽媽叫來了警察。

面對民警,女孩終於鬆口説,知道家裏條件不好,不敢和媽媽開口要,才偷拿了玩具。
其實從女孩的言語中,大致可以推測,媽媽很可能因為經濟原因,總是拒絕孩子的需求,導致孩子長期處於不被滿足的匱乏感中。
孩子既想要這個玩具,又不想給媽媽增加負擔,所以才出此下策。
除了物質,情感的匱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博主@靚靚説,前段時間,她發現錢包裏的現金,總是時不時少個十塊二十的。
她跟丈夫確認了一下,知道不是他拿的,便懷疑起了兒子。
她開始格外留心孩子的舉動,果不其然,沒兩天就抓了個人贓俱獲。
她不敢相信還在上幼兒園的兒子,竟然會有“偷錢”這麼嚴重的道德問題。
她失望至極,不停地打罵孩子。結果,孩子的一句話,直接讓她愣在了原地:
“你們只顧着賺錢,都不喜歡我,我要把它們都拿走。”
你看,孩子並非真的想偷錢,而是渴求父母的愛與陪伴。
有句話説,孩子犯錯誤,父母要自省。
在責怪孩子之前,父母更應該思考一下:
自己究竟有沒有基本滿足孩子物質上以及情感上的需求?
除此之外,懲罰並不是讓孩子改正錯誤最好的方式。
原因很簡單,懲罰孩子,無非是父母“懶政”,不願花心思引導教育的行為表現,本質是利用家長的權勢,逼迫孩子就範。
誰都會犯錯,大人都避免不了,更何況是孩子?
妄想“一勞永逸”的後果是,孩子可能行為上會暫時收斂,但情感上卻會和父母越來越疏離。
比如,那個16歲少女陳亮亮。
因青春期叛逆,父母擔心她不學好,便把她送去“魔鬼學校”接受管教。
結果,陳亮亮在這裏遭到了非人般的對待。她偷偷逃回家,把母親綁在家中,不給吃不給喝,活活餓死了母親。

儘管如此,還是有很多家長意識不到:
讓孩子感到害怕恐懼,不僅無法讓孩子意識到問題和錯誤,還會摧毀親子間的信任感。

而缺乏信任的教育,孩子只會暫時屈服於力量,但它的破壞力,也會在孩子成年後逐漸顯現出來。
網友@一分享了一個故事。
她説哥哥小時候偷媽媽的錢,媽媽覺得要趁早教育,就把他捆在樹上打,拿皮帶抽。結果,哥哥長大後真的進了監獄。
心理諮詢師李雪説:嚴厲懲戒就是把孩子送向犯罪之路。
犯罪心理學有一個觀點:惡性罪犯都有着嚴厲的超我。他們童年往往經歷了父母非常嚴苛的對待:比如,稍不如意,一點小錯就要被狠狠的懲罰。
這會形成他們內心難以抑制的暴力犯罪衝動。
這種教育只會讓孩子的心靈更加脆弱,或越發促使其堅持邪惡。
你以什麼樣的方式對待孩子,孩子將來就可能以怎樣的方式對待你和周圍的人。
那麼,孩子會“偷”,父母到底應該如何引導呢?
《正面管教》中有這樣一個案例,非常值得總結借鑑。
瓊斯太太發現6歲的兒子傑夫在商店偷了東西,她沒有馬上去指責、羞辱孩子,而是找了一個沒人打擾的地方,和孩子進行了一次促膝長談。
聊天伊始,她沒有給孩子設置“自投羅網”的圈套,而是開門見山,直接點明孩子的問題。
“聽説你在便利店偷了一盒泡泡糖?”
孩子沒有回答,一副拒絕溝通的模樣。
畢竟,錯誤被戳穿,難免激起防禦心理和戒備心。
緊接着,媽媽講起了自己的親身經歷。
她説自己五年級的時候,從商店偷了一塊橡皮,她知道這樣做非常不應該,也感到無比愧疚,這麼做實在不值得。
她用自己的故事,向孩子表達了理解。孩子也感受到,媽媽並沒有用權威教育自己,我們都經歷過類似的“錯誤”。
但是,只跟孩子説“這麼做不對”,他也很難真正意識到究竟錯在了哪裏。
這不,傑夫也表達出了自己的疑惑:“反正店裏有那麼多泡泡糖。”
原來,他偷拿泡泡糖,是因為覺得商店根本不缺這一盒,也意識不到它的價值所在。
於是,媽媽決定從這兩點入手,幫助孩子建立同理心,並且引導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她開始和兒子討論計算,店主需要賣多少泡泡糖,才能掙到足夠的錢付房租、工資和養家餬口。
傑夫呆住了,他被巨大的泡泡糖數量震撼到了。
“對不起,我從來沒有考慮過這些。”
他開始產生內疚感,也意識到了自己的行為,給別人帶來了負面影響。
然後,她又問兒子,是否喜歡別人拿走自己的物品。
傑夫搖了搖頭。
媽媽的換位思考,讓他明白了,私自拿走別人的東西,不僅會傷害對方的感情,還會給他人造成損失。即使想要,也一定要先徵得別人的同意。
最後,他堅定地表示,自己再也不想偷東西了,並且要去便利店為偷的泡泡糖付錢。
媽媽表示了道義上的支持:“我可以陪你一起去,但是你只能用自己的零花錢付賬。”
兩人一拍即合。

傑夫在媽媽的耐心引導下,發自內心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彌補了自己的損失,懂得了人要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買單。
瓊斯媽媽的教育方法,總結來説就是:
指出錯誤—平等交流—利用同理心—引導孩子修正錯誤。
這樣的邏輯閉環,才是真正健康且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
錯誤是任何人都無法避免的。
更何況,“走歪路”、“撞南牆”也是孩子自我成長的一種方式。
當孩子犯錯,我們採取行動的原則,應該是讓孩子感受到愛,而不是恨;我們首先要做的應該瞭解行為背後的原因,而不是“一刀切”式地糾正。
要時刻記住,我們目的是要解決孩子的問題,而不是在他們感到迷茫恐懼的時候,再承擔一份來自父母的焦慮。

當然,控制情緒,把關注點真正放在孩子身上,這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
但,有意識的覺察自身,可以幫助我們一點點去更正、改善自身行為。
孩子的內心世界,只有不斷汲取愛的養分,才能一點點建構起來。
點亮右下角的「六芒星」吧,最後想對父母們説:
孩子需要的不是懲戒,而是耐心和同理心。
用接納和尊重教育引導孩子,孩子才能有多餘的精力思考辨明對錯,建立起正確的價值觀,從而更加友善從容地對待他人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