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企業的決策機制_風聞
西西弗评论-西西弗评论官方账号-西西弗评论在这里更新优秀文章2022-10-30 08:52

文/老C
企業中的決策,不外乎兩種,要麼是少數服從多數,要麼是下級服從上級。
1、
企業中的決策,不外乎兩種,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
下級服從上級的問題是,到了最上那一級,怎麼決策。
一個方法是,最上級還是少數服從多數。比如,美國的最高法院九個人,決定啥事情就投個票,拿到5票就贏了。少數服從多數。
另一個方法是,最上級就是一個人,大家都服從他就行了。
美國三權分立,司法和立法分支,到了最上級,都還是少數服從多數。但行政分支,就是一個人,美國總統説了算。
“權力集中才有力量,這是不容爭議的。一人行事,在決斷、靈活、保密、及時等方面,無不較之多人行事優越得多;而人數越多,這些好處就越少” --- 漢密爾頓 《聯邦黨人文集》
美國總統的權力,當然也受到另外兩個分支的制約,但是,行政分支下,就是他一個人説了算,所有內閣成員,都向總統負責。沒有啥內閣成員投票,多數票取勝之類的。當初設計美國製度時,美國總統,就是按行政分支的“君主”為模板設計的。
2、
我們再看看大企業裏面“誰説了算”的機制。
企業的最高領導,CEO,中文是首席行政官。按下級服從上級,他就是最上一級。
但一般大型企業,CEO之上,還有一個董事會。重大決策,CEO一個人説了不算,董事會多數票才説了算。有的公司,CEO兼任董事長,董事長是董事會召集人,設定議程,但董事會還是得投票,多數票説了算。
CEO如果不能搞定董事會多數董事,那重大決策,CEO也説了不算。
公司裏面,股東會選董事會。但美國大型企業,股權極其分散,沒有一個控股大股東。所以,基本上就是董事會多數票説了算。CEO必須得搞定董事會,才能控制公司的決策。
董事會又是由什麼樣的人組成呢?中國公司的董事會,一般大部分都是公司內部人,大股東派出。但美國大型企業的董事會,大多數都是外部獨立董事,並不是企業的高管。比如蘋果公司,八個董事,只有Tim Cook一個人是蘋果的高管,剩下7個人都是外部的人。GE公司好像十一名董事,之前有三個內部人,CEO和兩個高管,現在好像十一個人,除了CEO之外,另外十個人,也都是外部獨立董事了。
**董事長/CEO在董事會決策中,也只有一票。董事長/CEO和其他董事,在決策權上是平等的。董事長的額外權力有兩個,召集權和議程設定權。**董事長負責召集董事會會議,同時決定需要上董事會討論的議程。
對董事長/CEO 來説,如果自己提出的議程,在董事會上被否決,將對威信有巨大的影響。所以,一般沒有把握取得多數票通過的決議,董事長/CEO是不會推到董事會上去正式表決。
3、
上級用來管理控制下級的,不外乎賞罰兩件事。對企業來説,激勵下級,可以漲工資升職發獎金髮期權。懲罰就是降職開除這些。
但是,到了最上層董事會層面,能用的賞罰手段就很少了。
人人都想進入董事會,在一個人進入董事會之前,CEO還是有獎勵手段的。CEO有提名權,可以提拔,也有懲的能力,可以貶斥。但當一個人進入董事會之後,登上了最高位置,就沒有獎懲控制力了。
特別是只打算任一屆的那些董事,CEO既沒有獎的能力,董事會就是最高層,沒法再升了;也沒有懲的能力,反正董事任滿一屆就下台。
在董事會任期內,半途解僱一個董事,是非常難的事情。一個董事突然被趕出董事會,外界會有各種猜測,對公司形象和股價都會有重大影響。所以,正常情況,是不能把在任董事解職的。
那麼,CEO 怎麼保證在董事會決議中,各個董事會支持CEO的決策,這就是一個大難題。在提名董事的時候,CEO肯定要提名和自己理念一致的,和自己關係好的,對自己忠誠的董事,這樣才能確保日後,在董事會決策中取得多數票。
4、
為什麼美國大企業喜歡找外部人當董事。外部人不是更不好控制嗎?
內部高管,CEO至少還有一定的獎懲權,可以多發工資多給期權。CEO對外部人的控制力不是更弱?
其實有時候,企業內部人進入董事會,更不好管理。
如果董事會中,只有CEO一個企業內部人。CEO就是董事會,和企業內部管理團隊的唯一交匯點,董事會獲得所有內部信息,都得通過CEO,董事會的所有決策,也都得通過CEO執行。這個架構,從某種意義上,實際上加大了CEO對企業的控制力,也讓董事會更加難以撤換CEO。
當CEO和內部高管同時都在董事會時,在公司管理架構,CEO是內部董事高管的上級,高管要聽CEO的命令,但在董事會里面,雙方是平級,都各自有同等權利的一票。這個架構,在管理學上,存在問題。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和觀點,越日常相處,越容易產生矛盾。同一家公司不同業務部門,同級之間,上下級之間,很容易出現利益衝突,產生矛盾。沒有上下級或競爭關係,反而不容易出現矛盾。
我們想象一下,如果CEO和一名主管主要業務部門的副總裁同在董事會上,兩個人之間有不同看法。雖然副總裁在公司層級,應該服從CEO的指令。但是,因為在董事會上,CEO需要副總裁的投票,同時,也不能無故撤換董事會的一名董事。CEO在處置這名副總裁時,反而會礙手礙腳。
同時,在公司內部,CEO有一羣支持者小弟,副總裁也有一羣支持者小弟,在董事會開會時,各自都會有維護自己公司內山頭利益的需求,很容易在董事會上出現不同意見,各自拉攏各自的盟友。董事會反而出現分裂狀態。
所以,董事會上只有一個內部董事,由CEO擔任,CEO反而能更好的控制董事會和公司。有權力投票的董事,在公司內部不任職,不控制公司內部任何部門和資源。公司內部的高管,沒有資格進入董事會,參與決策。
這樣,在董事會層面,就不會出現激烈的鬥爭。
5、
在人類社會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組織中,行政分支的決策,少數服從多數,並不常見。大多數,都是下級服從上級。到行政分支的最上層,大部分情況,也都是一人決策。西方民主政治,無論名字是叫總統、總理還是首相,在行政分支,以一人決策為主。只不過,這個一人的產生,是通過選舉產生的。
企業中,有些企業推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決策機制。重大決策走董事會。管理執行層也設立一個管理委員會,委員會通過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決策。比如投資銀行,諮詢公司,經常就採用這種投票機制。
但這種情況下,企業內部容易出現山頭林立,各管一攤的現象。為了表決的票,內部人之間也會發生利益交換。所以,大多數企業到了最上層,還是以CEO一個人決策為主。雖然有少數服從多數的董事會,但大多數的CEO,都有能力控制董事會,行使決策權。
一家企業,最上層到底一人決策好,還是少數服從多數好,其實並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各有利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