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存在即合理”聊到:歷史規律真的存在嗎?_風聞
漫步江畔-怀念猫眼看人2022-11-05 21:52
黑格爾大大提出**“存在即合理”**這個命題,應該是闡述一種決定論思想:絕對精神高高在上,關於自然的、社會的、乃至人的思維活動,都是絕對精神所外化。這個外化恐怕就是演繹的意思吧。因此,凡是存在的就是合乎理性的,也是必然會發生的和真實的。反過來講也同樣成立。
於是,俺發現只要絕對精神存在,所謂**“存在即合理”**,是一個永真的重言式:存在者因其合理而存在,合理者因其存在而合理。就像自然法則下的“適者生存”一樣:“適者即生存,生存即適者”,不能適應環境的物種必不能延續,消失在歷史長河中的物種必因不適應環境從而被淘汰。繞口令一樣~
因此,**“存在即合理”是不能被證偽的。於是世間萬事萬物,都成了提繩木偶。哪怕俺們胡思亂想,或者乾脆精神分裂,都是合理的。“我思故我在”**的笛卡爾大人此時肯定表示很不滿,因為絕對精神高高在上嘛,一切都在祂老人家的掌控之中。笛卡爾大人不由得懷疑:我思,但我還是不在?
話説,俺曾聽説波普爾大人原先是將進化論評為不具有可證偽性,很可能也是因為相似的理由吧。
於是,俺實在忍無可忍,鑑於如果想要切實分析此命題,必須先把絕對精神給剃掉,現在俺就將它隔離到小黑屋子睡大覺去!至於**“存在即合理”**還是不是黑哥的命題,不管那麼多啦!~~
那麼,所謂**“存在即合理”**能否成立,需要從兩個範疇進行分析。
其一、關於自然範疇
對於不為人所刻意干預的自然界的一切現象和變化,**“存在即合理”**恆成立。須明確(或假設)自然規律是一種客觀存在,普遍、必然且恆久。因此,自然界存在的一切事物,或者發生的一切現象和變化都是合理的。因為“理”就是自然規律。哪怕山崩海嘯,或者風花雪月,除非人力所為,諸般自然現象和變化並不為人的意志所影響,人的價值評判對於大自然毫無意義。
但是,如果是人力干預了自然變化,就要涉及評價者的價值標準或者審美標準,合不合理純為主觀了。這個主觀性不僅相對於自然而言,也可以相對於他人。此時,這個“理”是價值標準或者審美標準,已經不是自然規律啦!~譬如,蘇州的古典園林,小橋流水、花木佈局合不合理?答案完全是基於人的主觀的審美意見,和自然規律沒有多大關係。
但是,俺們再回過來看,即使是人力干預了自然變化,譬如説俺們將一座石頭山,生生雕刻成樂山大佛,樂山大佛的存在合理嗎?答案是:如果這個“理”指的是自然規律,還是合理的。因為,俺們雖然可以干預自然變化,但是俺們的所作所為,還是要遵循自然規律——對於石頭,無論是放火燒了再澆水讓石頭崩裂,還是一錘一鑿下工夫——都是符合物理學的。俺們總不可能用手一指,一座石頭山瞬間就變成了一尊大佛吧~~
小結:在自然範疇,**“存在即合理”是否成立,是看怎麼定義“理”。按自然規律解,“存在即合理”**恆成立,自然規律就等同於絕對精神的作用吧。如果按評價者的價值標準或者審美標準,某事物合不合理,即命題是否成立純為評價者的主觀意見了。
其二、對於社會範疇
在社會範疇,對**“存在即合理”**的分析似乎變得複雜起來,但是有一點沒有變,也是要看用啥“理”作標準。
俺們先拿自然範疇作類比。社會運動中,任一事物的存在,如果按評價者的價值標準或者審美標準,合不合理也是純為主觀的意見。但是這裏要注意,如果是按公共道德標準和是非標準,甚或按照法律規定去對照,合不合理應該是一種相對客觀的衡量標準。譬如,不文明現象合不合理?犯罪行為合不合理?用上述相關標準去衡量,顯然都是不合理的。
上文曾提到該命題在社會範疇會變得複雜,原因是這裏還涉及到一個極具爭議的問題。因為有人認為:社會運動也是有其規律的。那麼,如果社會規律也像自然規律一樣存在,或者被俺們假設成立,就不能不考慮如下意見:不文明現象和犯罪行為的存在也是合理的。這個“理”指的是上述社會規律,而不是評價者的價值標準或者審美標準,也不是公共道德標準和是非標準,或者法律規定。
總之,不文明現象和犯罪現象的存在不僅是合理的,也成為歷史發展中必然會出現的現象。
於是,這種社會發展規律論或曰歷史決定論呈現出一個最迷惑人的地方:社會存在的合理性評價到底是基於某種固有的社會規律,還是基於自由人的價值評判?
對於如何指導實踐真是一個要命的問題!
譬如説,如果承認使用童工是歷史發展過程中必然出現的現象,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去幹預和杜絕使用童工的現象呢?
當我們試圖以兒童保護進行干預的時候,使用童工的黑心企業主會不會振振有詞的反問:既然童工是歷史發展中必然出現的現象,你們主動干預的話會不會影響歷史發展的必然性?
類似的例子有很多,譬如“剝削論”,剝削現象到底合不合理?
因為只要承認歷史發展的必然性,或者説歷史發展是被某種因素決定的,那麼必然出現上述爭論。
爭論到最後,問題的焦點就會集中在:歷史規律是真實存在的嗎?怎麼驗證它的存在?
這就是宿命悖論:如果你承認歷史必然性或歷史決定論,那麼你似乎並沒有充分的理由去反抗現實。
如果你想反抗現實,那麼你就不得不否定歷史必然性或歷史決定論,於是你似乎也很難為自己的行為賦予某種真理性或者道德優越感。
各位網友,你們又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