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和刑罰_風聞
斯宾诺莎-2022-11-06 14:38
中國的刑法大體如下:
1.殺人者重罰這點全國絕大多數人民都是滿意的;並且;命案必破
2.打人者輕罰這點很多人不太滿意;必須要被打成傷殘才有機會判刑;説實話;太輕了
3.罵人網暴的基本沒事這點絕大多數人民十分不滿意;當然;噴子和公知很就滿意
。。。。。。。。
我不知道
這是不是因為中國法律界受歐美影響太深所導致的
那就是認為:
只有拿刀殺人的才算殺人
拿筆殺人;用鍵盤殺人的;都不算殺人
而我對此是絕對不能認同的
。。。。。。。。
有人擔心
如果按照我的意思
是不是會導致因言獲罪
導致最後;防人之口甚於防川
甚至扼殺了中國人的言論自由權力
甚至上綱上線;到最後;扼殺了中國人的創造力和想象力以及中國的未來
。。。。。。。。。
説實話
那得看你的“言”是什麼
發表不同意見和看法是一回事
對你的觀點表示不認同;甚至批評;批判你的觀點是一回事
但是
謾罵;攻擊;污言穢語;上綱上線;
甚至;“株連九族式的攻擊”以及“人肉搜索”“PS圖片配合造謠污衊”那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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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這中間的分界線是很容易清晰定義並分辨的
我不知道;為啥有人非要把這麼容易分辨是非的東西攪合到一起
在他們看來
“造謠污衊”等同於“發表不同看法”
“污言穢語攻擊謾罵”等同於“正常的批評和批判”
然後;用“言論自由”給自己辯護
似乎自己無論説什麼;都是天經地義;理所應當的
只要自己沒拿刀砍死對方
那麼;自己説什麼;都是一切免責;都是言論自由
對方為此而自殺;那都是對方心理承受力太差
怨不得我
。。。。。
然後;這些人繼續尋找下一個目標
這些人及其背後的黑暗勢力沆瀣一氣
在此過程中繼續收割:
流量;財富和知名度
把所有的傷痛留給了無辜者
把所有的損失留給了社會
他們自己卻繼續逍遙法外;洋洋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