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農村宅基地是一個弊大於利的危險想法_風聞
guan_15884659281721-2022-11-08 21:26
【本文由“北方的大蒜”推薦,來自《要讓農民把宅基地利用起來,可不是這麼個利用法,尤其要謹記這是農民安身立命之本》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鋅銅合金
- 其實你大可不比這麼激動。
我問一下哈,現在有宅基地的人,是不是其實還有地?就過年這兩天回來住的人,這地是荒了還是以每年上千一畝的價格租出去了?同樣的道理,如果放棄每年折騰回來一次,而長期租給別人使用,地還是你的,房子也是(就算拆了肯定有賠償),但每年又能固定收租子,何樂不為呢?
説真的,利用起來,還能拉動本村及周圍的就業,減少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真未必是壞事。又提高了國家土地利用率,挺好的。只要法律跟上,彆強買強賣,別剝奪擁有權,只出讓使用權,真的挺好的。
(1)關於在家居住的時間這個問題我已經回答過了,不光是過年這兩天回來住,還有其他原因回來。另外家裏基本上都還是有人的,老的跟着中年一輩住在城裏不大可能,原因就是他們根本住不慣。
(2)把房子租出去有這個可能性,但不高。我知道北京周邊有些白領租的小院而且租金不高。每家每户的原有東西擱哪,怎麼清,都是問題。還有每家房子佈局不同。願意來租的人肯定有但很少。城裏人其實更想要的是這塊地,他們更願意將舊房子拆除,重新建一個。
(3)拉動就業的是企業,而不是租客。減少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這件事上,我覺得在與宅基地上關係不大。
(4)我父親在村委會工作,但是編外人員,我看見過他給全村人統計過宅基地,現在至少江蘇農村每家都有房產證,可以到銀行抵押貸款。村裏也有兩家人是城裏人,應該是買了村民的房子,大概價錢在二十幾萬。可以説實際上農村存在着買賣的事實。
(5)關於宅基地,每家每户只有一處宅基地。只有孩子分家後户口獨立之後,子女才能得到新的宅基地。在法律上,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另外,關於強買強賣這件事上,我認為即使沒有這個,在目前的分配體系中存在正常的買賣關係對於農村也是致命的。因為有錢人越有錢,窮人越窮,會導致類似於地主的產生,而窮人真的變得一窮二白。
總之,當然更加有效率的利用資產對於一些人當然是好的,可目前僅為了單個這個宅基地,我覺得弊大於利,因為更深層次的原因是社會必須更公平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