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遺體局部照片疑遭泄露 母親:已報警 只有我和劉鑫有卷宗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2-11-09 22:34
天目新聞2022年11月09日 15:55:22 來自浙江省8人蔘與1評論
有網絡賬號發佈疑似江歌遺體局部照片。圖源:網絡截圖
近日,江歌母親江秋蓮發現,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佈疑似江歌遺體局部的照片,並配文:“闢謠:雙手沒有嚴重受傷。雙手並非網絡造謠的受傷嚴重,實際手部的刀傷少而淺,特此闢謠。”照片包括江歌雙手的受傷情況、江歌頸部創傷情況等。
11月9日,江秋蓮告訴天目新聞記者,她可以確定該賬號發佈的是江歌案卷宗中的內容,今天早上她已經報警,並在微博進行了投訴。“只有我和劉暖曦(曾用名:劉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
記者發現,公佈江歌案詳情的賬號於2014年註冊,簡介為:求真小組,調查陳世峯仇殺案真相,IP歸屬地是遼寧。該賬號長期關注江歌案,並會不定時發佈江歌案細節,比如:江歌案案發現場的照片、江歌被害時的隨身物品照片及清單、江歌與劉暖曦的聊天記錄等,還包括案件爭議相關的內容。
發佈者此番行為是否涉嫌侵犯江歌及江歌母親合法權益?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作者發佈的內容來看,既然是闢謠,就必須要有充足的事實和證據加以證明。“如果是惡意揣測,可能有引導輿論的嫌疑,不僅會損害當事人的名譽,還會給死者家屬造成精神創傷。如果作者發佈的內容缺乏事實依據,並在互聯網傳播造成惡劣影響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應當給予行政處罰。江歌母親可以要求作者刪除內容賠禮道歉,或者追究發佈者的民事侵權責任。”付建律師説。
此外,就該條微博發佈江歌刑事案件相關照片等內容,付建表示:“目前我國刑法僅以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和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對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泄露案件信息的行為進行了規制,這是法律對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保護,由此來看案件信息應當屬於個人隱私。”因此,付建稱,如果網友發佈的事實屬於真實案件信息,屬於對江歌隱私權的侵犯,可以要求他人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且如果網友非法獲取江歌個人信息,可能需要承擔刑事上的責任。如果該信息為捏造,或者散佈包含他人不實情況類型的虛假信息,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需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案件詳情:
2016年,留學日本的江歌,在東京自己住所的門口被好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峯殺害,年僅24歲。
2017年12月20日,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峯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10月,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並索賠兩百餘萬元。
2022年1月10日,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江歌作為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學生,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給予了真誠的關心和幫助,並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無私幫助他人的行為,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相契合,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劉鑫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之後,非但沒有心懷感恩並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2022年2月16日,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開庭。此前在一審開庭和宣判時未出庭的劉鑫到庭參加訴訟。經過近四小時的審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庭審現場,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截至目前,二審還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