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主播好掙錢?現實是被協議“綁架”,一不當心就違約!想解約?賺1萬賠36萬_風聞
上海全知道-上海全知道官方账号-自媒体人脊梁in上海2022-11-14 19:23
本文部分素材來自:新聞晨報 周到上海 021視頻
今年剛剛過去的雙11,相當平淡
快遞時效如常
路過快遞站,也沒有堆成山的快遞了
熱鬧氣氛全靠主播們苦苦支撐 


直播這個東西,可能是真的香吧
不然
怎麼這麼多的明星做起直播來了
⬇️ 劉濤、楊穎、陳赫

⬇️ 姜潮、馬可、黃宥明

⬇️ 賈乃亮、林依輪、張柏芝

⬇️ 辰亦儒、謝孟偉、張柏芝

看到各路明星都出現在直播間裏帶貨
讓人有一種
**「流量的終點是直播帶貨」**的感覺
再想起早先薇婭的天價罰款。。。


還有經常看到的
那些網絡主播偷税罰款的新聞
隨便一則新聞
就是大幾百萬

甚至是上千萬的。。。


再看看自己每個月的工資進賬
只覺得:
「主播的錢都是大風颳來的?」

就是有這種錯覺,有的人就衝了呀!
大概是覺得
這錢她們可以掙,我也可以!

但結果就是 ⬇️


就。。。還是打工人唄
除非自己當主播,也當老闆
啥都幹,還得樣樣都能幹
不然一樣被資本家剝削

最近發生在上海的一則主播相關新聞
主播也像打工人一樣
被一家只有三個人的公司欺負
“賺一萬賠三十六萬” 

23歲的程一然也就是想
做做主播,聊聊天,帶帶貨
大概就可以月入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了
就在網上找了相關工作機會
畢竟“主播”這份工作
在大家印象裏就是這麼一個概念:
門檻低、收入高、限制少、前景光明

程一然在招聘app上看到
“在直播行業打拼多年,
**孵化了上百名高收入主播”**的説辭
覺得還挺有吸引力的吧
就去了這家“宇樂文化”面試

面試的地方,在寶山的一個辦公園區裏面
進到室內,就是一個直播間
還是這家公司的老闆“宇哥”的卧室

誰知道程一然這個傻孩子
當時還以為,整個園區都是公司的
“我當時覺得,這家公司好大呀。”

再加上公司的一些華麗承諾:
“每位夥伴的青春都是寶貴的!
我們會輔助你,
打造抖音大IP,流量變現,
以後靠粉絲帶貨代言即可獲得不菲的收入”。
面試當天,程一然就簽下了協議,
成為了宇哥旗下的一名主播

當時公司就跟程一然強調過:
他們之間簽訂的是《合作協議》
而非《勞務合同》,
公司與程一然之間是合作關係。

開始直播之後
程一然才覺得有些不對勁
簽約前:


簽約後:



8月20日前後
程一然註冊了直播賬號、搬入了公司
正式開始了自己的主播生涯

一開始小姑娘直播應該還挺順的
畢竟剛開始,是用12分的熱情來做事吧
直播8天之後
按照協議她可以拿到的份額
就已經超過了收入保底金額8000元

不過播久了,就發現辛苦了
最先出現問題的
就是因為不斷講話而發炎的嗓子
可即便嗓子發炎還發燒
程一然也不得不帶病堅持直播
可這樣帶病工作不是個事兒呀
一開始身體不好,還能勉強播
但到後面
程一然眼皮腫得厲害,實在是不能上播


這樣子之後,公司就有點翻臉了
公司再次跟程一然強調:
他們之間簽訂的是《合作協議》
而非《勞務合同》,
公司與程一然之間是合作關係。

如果不上播
就會達不到協議裏的直播時長要求
單場直播時長3h+
每天直播時長6h+
每月直播天數26天+
每月直播總時長156h+
這樣可算違約啊

只是公司老闆的説辭更加簡單粗暴:
“不播就沒收入,
事情也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大”
還拿其他主播違約的開庭公告
來嚇唬小姑娘

這。。。可以算是強迫賣藝嗎?



生過病之後,程一然算是**“主播夢醒”**
當她想要離開的時候
才發現自己籤的協議
簡直就是“流氓協議”
在這份協議中
共列舉了24種乙方(程一然)違約情形
卻沒有列舉任何
甲方(宇樂)可能觸發違約責任的違約情形

* 網絡配圖
現在,程一然在和宇樂合作期間賺了1萬
按照協議
如果要離開,就要賠償公司36萬
“我現在只是賺了1萬元,按照協議就要賠付36萬元。如果我賺了10萬元,那我就需要賠付360萬元。就算我一分不賺,我在這家公司播的時間越久,對方對我的前期投入就越多,而我最後都要以36倍的金額賠給他們。”

好誇張的
很想問問,這樣子的協議是合法的麼?
36倍也是合法的麼?

而宇樂公司和程一然説的,還挺唬人的:
“你根本不可能贏”
“公司的律師團隊非常專業”
“所有合同都是經過精心設計的”

即使是面對媒體,宇樂也理直氣壯
覺得自己付出了很多服務
就該這樣籤協議啊



直播發展了這些年之後
不管是税,還是合同
好像整個行業還都是挺亂的?
沒點法律警惕性都不能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