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的規定今上熱搜 “痛經假”只是説得好聽?_風聞
中国版大表姐-2022-11-15 15:30
來源: 成都商報
醫院有無統一標準,會不會“卡”女性的申請?企業能否按規准予請假申請?如果未執行規定,誰來監督?
13日,“深圳痛經假經確診可休1到2天”衝上熱搜第一,引發熱議。
據報道,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網發佈針對政協委員程宗玉《關於保障女職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覆函時明確: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新聞下方的評論區裏,網友們表示“太需要”“希望全國普及”……“痛經假”難道獨屬深圳女性,而不是全國女性的共享權利?
當然不只深圳。深圳市人社局在答覆函中只是援引了《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對生理假的規定,而並非首創。《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於1993年頒佈,2011年修訂。為何存在近30年的規定,在被深圳重申後,就衝上了熱搜?這件事本身或許就意味着,“痛經假”對於女性而言,也許更多存在於紙上,在現實中卻少有遇見。
2018年,有媒體曾邀請10名女性體驗者一起出動,向當地不同醫院體驗開痛經假條,其結果並不理想。在筆者的檢索中,亦未發現有成功申請的案例。
為何近30年,“痛經假”的推行仍難説有實質進展?
一方面是規定本身的限制性。根據規定,痛經假有前提條件,即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且經確診。一名受訪女職工表示,在痛經極其痛苦時,準備去醫院開證明請假,遭到拒絕,理由是:除非疼到坐輪椅,否則開不了。
另一方面,女職工本身對痛經假的積極性也不高。有女職工認為,痛經時已極其痛苦,還要去醫院掛號開證明,操作性太低。也有醫院表示,只有痛經當天考慮給開證明,不能提前開。這多少反映出了推行“痛經假”的不易。
而從企業角度看,女性職工的“痛經假”,代表着人力成本的額外負擔,如果替換成同等能力的男性,或許是更優解。“痛經假”的落地,也可能導致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在面試環節、晉升管理崗位、競聘核心崗位等環節,會有意或無意地偏向男性。不少網友的這種擔憂並非沒有緣由。
不管怎麼説,深圳重申《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值得鼓勵,對“痛經假”的普及有所益處。但我們不應忽略,“痛經假”的施行在實操層面仍存在不小難度:醫院有無統一標準,會不會“卡”女性的申請?企業能否按規准予請假申請?如果未執行規定,誰來監督?這些都考驗各地實行這項政策的態度和決心。關懷女性,應落實在點滴細節上,而不光是紙面文件,“説得好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