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方面的改進_風聞
亚历山小-拿苏联对比美国就好比是拿阿三对比我们2022-11-18 17:58
我個人對刑偵方面很有興趣,原因是以前很小的時候就喜歡看柯南,長大後也喜歡經常看推理小説,美國日本國內都看,進而發展到對其中的細節感興趣然後去研究它。
簡單來説説本題要説的內容:
長久以來,我國調查取證在不同時期和傳統習慣上形成了兩種不同工作意識驅使下形成兩種截然不同的證據收集模式,一種是 “**以捕代偵,循供求證”**是就是以抓捕工作為重點,抓住大概率的重點嫌疑人,然後以嫌疑人口供給出警方需要的各種證據,再以證據來做實本案的證據鏈,然後就能成功偵辦!
第二種是**“主動出擊,全面取證”**,就是偵查人員主動及時全面出擊,多措並舉,鋪開全面的收集各種證據,在收集到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抓捕犯罪嫌疑人,然後終結案子。
第一種的模式 就是所謂的 現場- 摸排 -詢問 以抓捕犯罪嫌疑人和詢問工作成為整個偵查工作的核心方向!
缺點是:整個偵查工作對口供過分依賴,而且由於犯罪嫌疑人到案及後並如實供述往往需要一定時間,其他證據材料不能及時收集會有很大紕漏和破壞(比如犯罪現場遭到破壞,犯罪嫌人串供,物證消失損壞,證人離開或忘記這段記憶等等) 物證的收集往往是最要緊和重要的,一個環節疏忽會導致整個證據鏈和偵查工作前功盡棄。
所以就會導致【重口供,輕取證,先抓人,後取證,有口供,沒物證】 ,導致最後檢察院這關過不了,發回重申,功虧一簣,甚至無罪釋放的比比皆是。
第二種的模式 就是全面的收集證據,然後通過其他證據印證犯罪嫌疑人口供,通過犯罪嫌人拒供,翻供或者虛假供述時也有較大的迴旋餘地,案件成功訴訟可能性更大!
缺點是:工作成本過於高,需要偵查人員也要具有較強的積極主動工作意識,偵查主體的素質和數量遺蹟整個偵查體制的協調運行都有很高的要求(很多都難做到,特別是縣一級機關)
所以不同的偵查理念會導致不同的訴訟結果(如果有不知道現在訴訟難度和要求有多高的話,建議看看刑事訴訟法,2011年之後改革就非常嚴格了)
重口供 輕程序等觀念一直是中國主流地位!因為成本低廉,口供主導偵查模式運行時間長,辦案人員潛移默化,但今年來我國和國際接軌,法制民主不斷進步,。“程序至上”“證據至上”“無罪從無”等世界觀念逐漸也在我們這成為主流和核心,因此在程序正義和人權上都逐漸成為世界大國相匹配的司法體系是我們需要努力改進的。
1. 業內相關人士肯定知道我説的對不對。
2.所以這個問題就能解答很多曾經大家看不懂的案件,其實證據往往最重要!不能憑自己感受和社會輿論就去辦案。
3.作為世界大國,一定要有過硬的司法體系。
我相信我們會做的越來越好,也有必要給那些不懂核心邏輯的朋友解解惑,很多案子不是你們想的那麼簡單,現在可不是90年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