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砍警察,下砍黑道,“中國菜刀軍團”是怎麼在東京打響名聲的?_風聞
乌鸦校尉-乌鸦校尉官方账号-2022-11-19 23:54
大家好,我是烏鴉。
如果要評選世界上哪個國家躺槍最多,中國絕對是“種子選手”。有時候這種躺槍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比如説,一羣日本人在日本打架,到最後變成了“中國黑幫喋血東京街頭”。
整個事情的發展有點無厘頭。
上月中旬,在日本東京池袋的一家商業大廈裏,58樓一家餐廳的員工向警方報案稱,店裏面一起來的大概100名客人,不知道怎麼回事打起來了,等到警察趕到的時候這夥人已經散了,只剩下幾個人還在店裏,其中一名男子頭部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

日本人在日本的店裏打架,按説無論如何也跟中國扯不上關係,但還真有人能給你扯上關係。
根據媒體最開始的報道,當天在店裏的這些人是黑幫“中國龍”的成員,他們為了慶祝成員出獄,就在餐廳裏搞了個聚餐活動,結果不知道怎麼回事就發展成了暴力衝突。
但隨後也有其他日媒稱,當天出獄的人不是“中國龍”的成員,而是屬於另一個團體。因為出獄的這個人跟“中國龍”成員有過節,於是後者派了10個人到餐廳裏找茬,然後雙方就從談話順利發展到鬥毆。結果打着打着旁邊勸架的人也加入了戰鬥,於是這場架就越打越大。

根據爆料人的説法,除了10個進餐廳的成員,餐廳外面還有100個“中國龍”的成員在待命,如果警察晚一會兒到,衝突規模估計就直接翻番達到200人了。順帶一提,那位腦袋受傷的哥們後來還從醫院裏逃走了。
總之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充滿了荒誕和混亂,甚至還有點搞笑。
那這件事是怎麼跟中國扯上關係的呢?因為這個叫做“中國龍”的組織,成員主要是從中國回去的日本戰爭遺孤。
有些媒體看到這個點,馬上興奮起來。尤其是台灣省有媒體如獲至寶,標題赫然為《又是中國人!日本黑幫“中國龍”慶出獄 池袋百人聚餐爆發大亂鬥》,報道里説,就在前幾天,池袋一家料理店剛有一羣中國人打起來了。

問題是“中國龍”的成員是日本人,怎麼就成了“又是中國人”?
日本媒體在報道的時候也稱,東京池袋正在成為**“華裔犯罪集團的戰場”**,他們“用啤酒瓶打人,揮舞着青龍刀”……然後下面的日本網友開始一本正經地討論怎麼限制和管理外國非法組織。

當然,評論裏也有清醒的日本網友表示這篇文章**“有誤導性”**,因為這些日本遺孤“就是日本人”。這位網友還表示,20年前“中國龍”在自己的老家搞事,成員説的都是日語,跟其他幫派沒什麼區別。

説實話,正是大多數日本人冷漠、排斥的態度,才導致了“中國龍”們的誕生和不斷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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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説,“中國龍”並不能算是傳統意義上的黑社會,或者日本法律中的“暴力團”。
根據日本《暴力團對策法》的規定,暴力團一般都有明確且嚴密絕對的上下階層關係,一旦被認定為暴力團,裏面的成員在申請銀行賬户、信用卡、保險時都會被嚴格限制。這其中知名度最高的要數山口組、稻川會和住吉會等組織。

如果警方覺得你比暴力團還要危險,那就會被列為“特定危險指定暴力團”,獲得了這樣的官方認證之後,超過5個人集會就是非法的。
從新聞中100多人隨便聚集來看,“中國龍”肯定沒到這個分量,但顯然這些組織也不是什麼正經組織。2013年日本警視廳稱其為**“準暴力團”**,這些組織規模和成員數尚不到指定暴力團的程度,沒有暴力團的絕對上下階層關係,眾成員的身份有高度隱匿性、而且流動性較大,但又有經常性的犯罪和暴力行為。

雖然沒有被列為暴力團,但這不代表它就是人畜無害的小混混。
與“中國龍”這個名字相比,它的前身要更加出名——怒羅權。

1988年,12名日本遺孤後代在東京成立了怒羅權,當時這羣遺孤的後代主要是為了抱團取暖,結果在成立的第二年,他們就打出了名堂。
那時,怒羅權的創始成員之一汪楠和4個同伴一起,開着改裝摩托來到一個保齡球場,結果他們剛一下車就被50多名手持鐵管、金屬球棒的人圍住,這些人來自另一幫派“市川幽靈”。然後他們5個人就從50多個人裏面殺了出去,還導致對方4人重傷,1人死亡。
幾個人覺得自己的反擊肯定屬於正當防衞,但是法院還是判他們故意殺人,然後怒羅權又襲擊了江東區警察署,他們不僅投擲火焰瓶,還用火點燃了警用摩托車。從此之後,怒羅權也將警察視為敵人,堅定不移走上了對抗的道路。

後來,怒羅權不斷跟犯罪事件扯上關係。
1994年,32名“怒羅權”成員因盜竊摩托車被捕;1997年因為盜竊自動售貨機中的現金,“怒羅權”成員及其他遺孤後代共10人被捕;1999年千葉縣、東京都發生120起搶劫案件,與此相關的47名“怒羅權”成員被捕。
在整個90年代,怒羅權上砍警察,下砍黑道,成了整個東京最令人聞風喪膽的**“菜刀軍團”。**犯罪記者田代篤寫道:“怒羅權從來都會正面抗爭警察與暴力團體,自然那些黑道也不會放在眼裏。曾經發生過成員們手持匕首、青龍刀,將暴力團成員的耳朵切下來的故事。”

可以説,怒羅權是用最極端的暴力來反抗遭遇的敵視和惡意。這種態度其實已經包含在組織的名字上面:“怒”指的是被欺負時迸發出的“憤怒”,“羅”指的是將強敵打倒的“羅漢”,“權”指的是維護自身應得的“權利”。
這些人就像一面鏡子,忠實地反射出日本社會對待他們的態度。
這些日本遺孤的後代不僅在學校裏被老師和同學歧視,還經常捱打,“總有高年級的學生,會毫無緣由地毆打我。但那會我只有11歲,我只能忍耐”。有的人整天都被打得鼻青臉腫,但不論是老師還是校長,都無動於衷。
既然別人靠不住,就只能自己反抗。
需要注意的是,怒羅權的成員是遺孤後代,而不是日本遺孤當事人。他們經受的痛苦,遠遠比不上自己的父母。

而日本人對待真正遺孤的態度,總結起來就三個字——不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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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這種“不當人”的態度,從最開始就展露無遺。
從日俄戰爭結束,日本就開始向我國東北開始“試點移民”,只不過規模還比較小,截止到九一八事變前,一共向中國東北進行農業移民1500人左右。

1936年8月25日,廣田弘毅內閣將向中國東北移民確立為日本政府的“七大國策”之一,是“日本建國以來的第一次民族大移動”。自1939年起,日本移民改為開拓民,移民團改為開拓團,移民事業稱為開拓事業,移民侵略達到了高潮。
從1932年10月至1945年5月,日本共向中國東北輸入開拓團1000餘個,合計為321873人。

1945年8月,日本的投降已經只是時間問題,軍部隱瞞撤退命令,企圖以開拓團民為“人盾”阻擋蘇聯紅軍的進攻,導致1000餘個開拓團的27萬開拓團民成為“棄兒”。
這期間,日本官兵殘殺同胞的事件比比皆是,他們逼迫開拓團民自殺、自焚、服毒,製造了多起慘絕人寰的慘案。據統計,1945年8月日本投降前後傷亡100人以上的開拓團遭難事件達50餘起,死亡人數達9600多人。
在1945—1949 年期間,日本人共死亡了176000人,開拓團民死亡人數近78500人,佔總數的45%,開拓團民的死亡率是非開拓團民的3.82倍。
戰後依然有大量日本人滯留在中國,這些人完全成了日本侵略的棄子。

雖然日本不當人,但中國一直本着人道主義精神,積極幫助這些人回國,當時中國東北各個城鄉都貼出告示,讓這些人到當地政府登記,“本人願意返回祖國的,請到當地人民政府登記,我國人民政府將本着革命人道主義的精神,給予幫助並提供方便”。
1957年,在各方努力下,17艘客船載着26000名日本人回國。與此同時,在戰敗後的7年時間裏,日本只派出了4艘船來接人。
到了這裏,日本“不當人”的操作才剛剛開始。

1955 年,日本政府頒佈了《戰時死亡條例》的法律文件,對於在中國沒有回來的日本人一律按死亡人口處理並給予其家屬經濟補償。沒有歸來的成年日本人,其家人可獲得補償金兩萬日元,失去孩子的日本家庭可以獲得 5000 日元的經濟補償。
這筆錢在當時算是不小的數目,於是很多日本家庭不再尋找遺留在中國的家人。到了1959年,日本政府直接頒佈了《關於未歸還者的特別措施法》,將居留在中國東北的日僑,不管是否有生存資料,一律取消户籍,按戰時死亡處理。
很難想象會有政府這麼對待自己的國民,估計很多日本人自己也不能接受政府的騷操作,於是在中日關係正常化之後,日本政府迫於輿論壓力,開始重新討論遺孤回國問題。
這個討論是真討論:日本國內開始爭論該怎麼稱呼這個羣體。

最開始日本媒體把這些人稱為“中國殘留孤兒”,遭到了在日中國人的反對。隨後《朝日新聞》把日本遺孤稱為“歸國日系中國人”,同樣遭到了反對,因為這些人不是中國人。《每日新聞》又把這些人稱為“中國未歸還同胞”,聽着好像是中國把他們給扣押了一樣。
可以看出來,這些名稱都有意無意地把責任甩到中國這邊,你有這閒工夫怎麼不多關注一下他們的處境?
到了1987 年,日本政府在《中國殘留孤兒白皮書》中,將這一羣體稱為“在中國的日本殘留孤兒”,算是結束了扯皮,不過中國一般還是將他們稱作日本遺孤。
為了讓這些人早日回國,日本政府可以説是相當“努力”。
日本政府不是在1959年把這些人的户籍給取消了嘛,現在他們可以恢復日本國籍,除了繳納費用,只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就可以了:
1、孤兒證明書;2、户口本;3、結婚證明書;4、家族關係證明書;5、孤兒本人自述書;6、孤兒養父供訴書;7、孤兒養母供訴書;8、第三者的證明;9、孤兒本人照片;10、訪日護照或外國人登陸證等。
如果這些材料你能夠湊齊,沒關係,日本政府表示你想要回來還必須經過家屬的同意才行,親屬不同意那就回不來。後來政府又實行了特別身份保證人制度,只要能找到身份保證人,就不用親屬同意,問題是誰會去給一個外人提供擔保?一直到1993年12月,日本政府才修改這一規定,那些被親屬反對的日本遺孤終於有資格回國。
可以看出來,從最開始日本政府就把這些人當作累贅和麻煩,幾次三番想要把責任甩給中國。

而當這些日本遺孤真的衝破重重阻撓回到日本,會發現事情根本沒有他們想的那麼美好,總結成一句話就是:
不要返航,這裏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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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4日,650名遺孤向東京地方法院等四所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日本政府侵犯了他們作為普通日本人正常生活的權利,要求日本政府謝罪並賠償每人3300萬日元,賠償總額達200億日元。
起訴書裏寫道:“日本政府……封鎖他們回國的途徑,……即使在他們回國後也沒有采取充分措施幫助他們,因此,日本政府侵害了他們作為普通日本人正常生活的權利。”

先不提生活習俗和文化等這些比較主觀的東西,一個最直觀的體現就是收入。
大部分日本遺孤在回國後,因為語言障礙和年齡的因素,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再加上日本社會和家族式企業的排外,更放大了他們的困難處境。
據統計,有將近一半的遺孤都沒有工作,只能依靠社會救濟生活,到了2001年底,有70%的回國遺孤被迫申請“生活保護”來維持生計,而沒有工作加劇了他們和整個社會的脱節。
另一半能夠找到工作的遺孤,只能從事所謂的“3K”工作,即所謂“累”“髒”以及“危險”的工作,而拼命換來的收入只能讓他們徘徊在貧困的邊緣,“回國後第二年就去工作了,每天電線在手上轉,手指都粘在了一起……我丈夫更苦,一開始做冷凍食品,手都凍傷。後來又去焊接鋼板,腰疼得站不起來”。
根據統計,日本遺孤的平均收入是16.4萬日元,相當於日本剛參加工作的女大學生的收入。當時返回日本的遺孤大部分已經到了中年,按照日本年功序列制的標準,這個年紀的平均月收入應該在38—42萬日元,但是只有1.4%的遺孤能夠達到這個水平。

這種經濟上的狀況並沒有隨着時間流逝而改善。數據顯示,1995年歸國的遺孤中有38.5%的人靠接受生活保護為生,到2000年,這一數據上升到65.5%。也就是説,越晚回國的遺孤處境也就越差。

除了經濟方面的窘迫,遺孤還要經常面對親人們的冷言冷語。很多日本人在得知遺孤的消息之後,絲毫沒有激動之情,大多數人的態度是**“知道他活着就好了”。**
有些日本人甚至在給遺孤的信中,拼命阻止他們回國:“我不同意你回國, 回來了, 怎麼生活啊?…… 無論你想用什麼辦法回來, 不要搬到我身邊來, 去住在大阪、名古屋、九州這樣的離我遠的地方吧, 説好了不許再在親戚們面前出現。”

這種反應中國人很難理解,很多遺孤在回國之前都被中國人收養,他們回國之前需要養父母的簽字,“我所知道的,沒有一位養父母沒簽字,他們雖然不捨得,但還是鼓勵遺孤們回到日本”。如果養父母知道這些遺孤親人的態度,不知道還會不會同意他們回國。
就算這些遺孤不顧反對,一定要回國,很多人的堅定信念也會隨着生活而動搖。
除了在學校裏經常被圍觀議論之外,生活習慣的不同也讓他們難以融入周圍的環境,**“生活習慣也不一樣,剁餃子餡聲音大了,樓下還會報警,要是味道大的韭菜餡,日本人更是報以鄙夷的目光”。**日本遺孤於鳳蘭迴歸日本僅一年多,便因不堪承受精神上的巨大壓力而自殺,年僅46歲。

這種排斥和歧視會一直延續到遺孤的孩子甚至孫子輩,就像怒羅權成員曾經的遭遇一樣。長崎縣中國歸國遺孤子女之會會長宮崎一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本人也是戰爭遺孤的孩子。無論是生長在中國的戰爭遺孤,還是我這樣的‘第二代’,回到日本之後都受到了社會和周圍民眾的排斥,經歷了雙重的苦難。”

從戰敗開始,日本對於遺孤及其後代的態度就極端冷漠,並在戰後一直阻撓他們正常回國,甚至還拼命想要把這個“麻煩”丟給中國,從上個月池袋發生的事情可以看出,這種態度到現在依然沒有改變。
而中國人做的究竟怎麼樣,用日本兵庫縣友好人士訪問中國時的話説:**“我對中國抱有尊敬的感情,中國對日本遺孤給予人道主義待遇,充滿友愛,這在世界上少見。”**因為很多遺孤都是被善良的中國人收留,並撫養成人。

當問到如果情況調換一下,日本人會不會救下敵人的孩子時,大部分遺孤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中國人已經做到了這種地步,還能在這麼多年後躺槍,也難怪很多遺孤後來又重新回到了中國。
於德水就是重新回到中國的遺孤。1992年他從長春前往日本,又在1995年回到長春,在日本壓抑的環境裏,他寫下了很多中國古體詩,其中一首是這樣的:
庭院深深五色花,一時忘卻在天涯。忽聞耳畔異鄉語,此地原來不是家。
參考資料:
劉茹:《日本遺孤問題探究》
張龍龍:《日本遺孤回國後的社會融合過程》
人物週刊:《日本遺孤:戰後漂泊數十年,哪邊是故土?》
日本通:《日本戰後遺孤,真的有電影裏那麼慘嗎?》
雪豆:《從“青龍刀”到“怒羅權”:聊聊那些在日本的中國黑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