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10年的兒子非親生!廣西男子親子鑑定後崩潰了,前妻卻這樣説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2-11-19 22:07
來源:柳州晚報
-2022-
11/19
17:46
1
男子離婚後,
發現養了10年的兒子不是親生的,
要求女方返還撫養費
賠償精神損失費,
但女方不肯。
近日,
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法院
審結了這起糾紛案。
離婚後才發現兒子非親生
找前妻討要撫養費遭拒
胡天與陳佳原是自由戀愛,2011年6月,陳佳發現懷孕,雙方遂登記結婚,次年生下兒子小胡。2018年,夫妻時常爭吵導致感情破裂,到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小胡由胡天攜帶撫養,陳佳可在週末行使探視權。
隨着小胡的日漸長大,小胡的相貌、性格與胡天的差異也越來越大,周圍親戚建議胡天去做親子鑑定。鑑定機構作出鑑定意見認為:根據DNA分析結果,排除胡天與小胡之間存在生物學親生血緣關係。
鑑定結果猶如當頭棒喝,回想多年的金錢與感情的投入付之東流,胡天備受打擊。胡天認為,小胡並非其親生子,而陳佳作為親生母親,有法定撫養義務,應當接回孩子自行撫養,返還自己因撫養所支出的生活費等並賠償精神損失,故訴至法院。
陳佳辯稱,同意接回小孩撫養,但胡天要求她返還撫養費並賠償精神撫慰金無依據。 兩人婚後的開支基本都是女方負責,再加上孩子出生後享有集體經濟的土地流轉、鋪面收益金等足以支付孩子的生活費。
法院:女方應返還並賠償
本案原告要求被告自行撫養小胡的依據是其與原告不存在親子關係,有親子鑑定報告為證。被告同意撫養小胡,但不認可鑑定意見。經法院釋明後,被告未在指定期限內申請親子鑑定,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故對原告提供的鑑定意見,法院予以採信,應確認原告與小胡不存在親子關係。
原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以為小胡為其親生子,並履行了法律上不應當由其履行的撫養義務。 被告作為小胡的親生母親,應承擔法定撫養義務,即便小孩自身享有分配收益,也不能免除其撫養義務。原告的財產減損與被告獲利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就其撫養而支出費用向被告主張不當得利返還的訴訟請求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在對小胡長達十年的撫養期間傾注關愛,得知小胡並非親生子後人格權受到嚴重侵害。
最終法院判決:小胡由被告自行撫養,被告需向原告返還撫養費117600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