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媽媽訴劉鑫案二審第二次開庭前:劉鑫已到法院,江秋蓮不出庭_風聞
小可爱正在向你跑来-别动!2022-11-22 14:25
來源:澎湃新聞
時隔九個多月,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名劉某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山東青島市中級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
11月22日13時40分左右,澎湃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劉鑫及代理律師進入法院,江秋蓮暫時未到法院。
同日,澎湃新聞從江秋蓮處獲悉,由於特定主客觀原因,她與黃樂平律師、李婧律師兩位代理人都不參加22日下午的庭審。
江秋蓮表示,他們已向合議庭做了説明。“此前我們已經就本案的事實與法律相關問題向合議庭充分表達了我們的意見與主張。此次庭審距離2月16日第一次開庭已經超過9個月,我已經撐不下去了,再次懇請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儘速宣判,以告慰我江歌的在天之靈。”她説。
澎湃新聞注意到,此次開庭兩週前,江歌遺體局部的照片在網絡上流傳。江歌母親江秋蓮回應稱,只有自己和劉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她已向青島警方報警。
11月20日,劉鑫接受了兩家媒體採訪。她表示將會出席此次開庭,並透露這半年她一直在忙着找證據、調卷宗,發現了一些對她比較有利的證據,並否認是其泄露江歌遺體照片。
今年2月16日,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在青島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此前在一審開庭和宣判時未出庭的劉鑫首次到庭參加訴訟。1月10日,青島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劉鑫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共計69.6萬元。劉鑫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在一審、二審庭審中,江歌遇害前劉鑫是否反鎖房門阻斷江歌逃生出路等,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該案二審第一次開庭經過近四小時的庭審,法院宣佈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