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求仁得仁人財兩空?_風聞
何鲸洛-文字可以流氓,初心不敢或忘;公众号:一笔封禅2022-11-25 23:17
出品©一筆封禪
作者@何鯨洛
兜兜轉轉。
過了這麼久。
吳亦凡這事兒終於塵埃落定。
①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吳亦凡其人。
2012年。
作為EXO組合成員正式出道。
2013年。
曾擔任亞洲音樂節主持人。
2014年。
與SM娛樂公司鬧掰後。
搭上韓圈趙真奎在電影《夏有喬木雅望天堂》中嶄露頭角。
2015年。
搭上京圈徐靜蕾、馮小剛,在電影《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知道》和《老炮兒》登上國內大熒幕,“抽空”參演了港圈周星馳的《西遊伏妖篇》,並在新浪微博之夜獲得“年度電影新力量男演員獎”。
同年。
推出首支個人單曲《Bad Girls》。
此後。
2016年。
和SM和解之後。
吳亦凡通過電影《夏有喬木雅望天堂》獲得日中電影節金鶴獎“最佳男主角獎”。
2017年。
參與第59屆格萊美頒獎典禮。
2018年。
成為首位進入公告牌100強單曲榜的華人歌手,並擔任超級碗預熱音樂節的表演嘉賓。
2019年。
憑藉《大碗寬面》獲得當年華人歌曲音樂盛典。
2021年2月底。
還曾獲得新浪微博之夜“微博年度音樂人獎”和“年度全能唱作人獎”。
單從百度百科上的履歷來看。
吳亦凡似乎早已坐實自己“全能藝人”的稱號。
剛來中國就在京圈和港圈中混的“風生水起”。
這樣的履歷無疑是光鮮的。
但與此同時。
早在2016年。
吳亦凡就有過“加拿大炮王”的稱號。
小G娜事件爆發後。
微博大V@曾鵬宇 就曾吐糟過吳亦凡“炮未成年粉絲”,但卻被吳團隊索賠20萬。
只不過後來20萬沒賠。
雙方和解。
原告撤訴。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2021年7月。
吳亦凡“選妃”事件鬧得沸沸揚揚。
7月19日。
吳亦凡還想再“搶救”一下。
7月31日。
朝陽警方一紙刑拘將知名藝人吳亦凡再次送上熱搜。
原以為這事兒。
已經點到即止。
2022年。
11月25日。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又是有期徒刑;
又是數罪併罰;
這個可能有人看不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條:
“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也就是説:
吳亦凡必須先關13年後才會被驅逐出境。
消息公佈後。
都美竹隨即發文。
在此之後。
還有長文。
②吳亦凡被罰6億?▽
吳亦凡案發後。
從韓束開始、良品鋪子、雲聽APP、立白、滋源、蘭蔻、華帝、得寶、康師傅冰紅茶、王者榮耀等相繼宣佈解約。
與此同時。
細心的網友發現:
吳亦凡的表哥吳林旗下的不少公司也在近期註銷。
有意思的是:
這件事情背後還有新瓜。
國家税務總局北京市税務局表示:
吳亦凡偷逃税案件已經嚴重危害到我國税收主權。
這恐怕是官方少有的措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