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重提末位淘汰,劉強東再度對高管“兄弟們”下手了_風聞
首席合规观察-2022-11-25 22:18
劉強東又對“兄弟們”下狠手了!11月20日,劉強東在京東內部會議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對副總裁以上級別實行末位淘汰制,高管降薪,提高普通員工待遇。值得注意的是, 2019年,劉強東也曾對京東進行了末位淘汰制,這位曾聲稱絕不開除一個兄弟的京東掌門人,為何寧願冒着違反勞動法也要祭出末位淘汰制的寶劍?
據媒體報道,11月20日,在京東經營管理培訓會上,身處外地的劉強對以視頻會議的形式,在培訓會上進行了長達3個小時的講話。整個講話對京東高管進行了嚴肅批評。尤其是在總結剛剛過去的雙十一的經驗教訓後,指出了零售業務高管存在的問題。
今年雙十一,京東的增長數據距離20%差距太大,遠遠低於預期,零售業務高管談花裏胡哨的故事太多,偏離了京東成本、效率、體驗三個經營核心。
據瞭解,京東今年三季度零售業營收2119億元,儘管有着6.9%的增速,但是還是低於全國同行業增速。
劉強東表示,對京東現在的部分高管不滿意,出現能力不行,價值觀與集團不匹配,組織效率低,業務推進緩慢等問題。
為此,劉強東主要提出了三點改革措施。首先是對2000多名副總監以上級別高管降薪10%——20%,明年1月1日開始執行。按照京東副總監年薪80萬到150萬的區間,這些高管至少要降薪8萬元,最多會超過40萬。當然,這次降薪也不是徹底降薪,而是承諾在兩年以後,如果京東業務強勢迴歸,可以恢復這些高管的年薪。
其次,劉強東通過出資建房、建立員工子女救助基金等方式,為京東和德邦物流基層員工提高了福利待遇。
這次會議比較引人關注的是,劉強東重提末位淘汰制,要求對集團10%副總裁以上級別高管實行末位淘汰制。對於很多高管而言,不僅要面臨着降薪,還要對末位淘汰保持警惕。
2019年年初,劉強東就曾在京東實行了末位淘汰制,針對的也是10%副總裁級別以上的高管,在當時引發熱議。京東當時面臨的問題和今天十分類似,“人浮於事,增長乏力”。
所謂末位淘汰制,就是按照某一績效考核方式,將排在末尾的人員調崗或者辭退。這一做法在很多世界五百強比較普遍,國內的騰訊、阿里等大廠都曾執行過。
從企業管理角度而言,將壓力給到員工,從而驅動員工更加努力滿足公司發展的要求,或許是一種推動效率的有效手段。
但是從法律角度而言,這種做法是嚴重違反勞動法的。在員工和公司的合同期內,只有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才是淘汰的正當理由,而排名末位並不意味着該員工不能勝任這項工作。如果企業依據某項績效考核,不管其是否科學公平,就對員工進行淘汰,單方面解除合同,就違反了勞動法。被淘汰員工可以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七條,要求企業支付賠償金。
此前,有OPPO員工爆料稱,自己因為晚上10點下班,下班太早,被末位淘汰,起訴後勝訴並獲賠。
2021年,上海一家投資公司對員工實行末位淘汰制,並將一男子開除。男子起訴公司,最後獲賠11萬元。法院認為,公司僅業績不達標為依據,解除勞動合同,缺乏法律依據。
2015年,河南南陽農業銀行依據末位淘汰制辭退了3名員工。3人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要求農行給3人安排工作或調崗,並補發工資。銀行不服,將3人起訴到法院。法院認定銀行實行的末位淘汰制不符合勞動法規定,要求農行給3人安排工作,並補發相應工資。
公司最終都是要講究效益和收益的,但任何考核機制首先都應當符合勞動法。離開法律談淘汰,就像離開效益談兄弟感情一樣,都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