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領域都採用第三方資金監管了,為啥一到農民工欠薪,勞動部門就不來做這件事呢_風聞
蜘蛛-2022-11-28 21:38
【本文來自《農民工拿不到錢,消費者拿不到房,錢都去哪兒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草廬觀風雲
- 現在很多工程,至少三四層轉包,由建設方按進度撥給承建方工程款,而承建方在建設期間需自行墊付所有款項。
這容易出現嚴重問題。如果建設方遲遲不撥付款,承建方就會面臨嚴重資金壓力;如果承建方得到款項壓着不向下撥付,各級承包商日子就非常難過;如果各級承包商中的任何一級得到款項,心懷鬼胎私吞跑路,下面的人就血本無歸。最可怕,很多時候建設方是通過集資獲得資金,一旦資金鍊斷裂,整個工程方涉及到的所有人,都得完蛋。
工程,包括其他很多行業,大多先賒後付,所以“信用、誠信”尤為重要。但工程行業暴利,民間承建大多摻雜着黑惡勢力,所以這誠信二字,很多時候就變的不值錢。最終受苦的,不僅有最底層的施工人員,也有最下層的承包商。
很多承包商,吃喝嫖賭坑蒙拐騙無所不好,遇上他們算是倒了大黴。
父親曾是小包工,每年年關,拉着大量土特產去催要工程款的情景,至今歷歷在目。很多時候,上面得到款項,就是壓着不撥付,非要去求去要才給,奇怪。
我不明白,這本就是很好處理的事情,很多領域都採用第三方資金監管了,為啥涉及建築業的部門、勞動局等遲遲不願做第三方監管這事?
建築行業不管是多少層轉包,在對農民工及職員的工資上都應該設立第三方資金監管才對。即每個月用多少人,多少工資,都採取預付款的形式打入監管賬號。
即不管是按月,還是按計件的報酬,每天或每週上報1次到賬户中累計,至少協定每月發工資一次,都需要預先打入到特定賬號裏,由勞動部門、工商部門等監管。等到月底的時候,由會計與農民工做確認,確認後即收到錢。如果既定時間內沒有打款,且沒有來自雙方的協商的確認,那麼錢就強制按最初的協定打給農民工。
這種模式也可以僱主和僱員能夠站在公平環境下協作,減少大量的訴訟。
對於所謂的轉包多少層而言,也會有個限制,即沒有足夠錢的就不要僱人,減少投機倒把分子,減少潛在風險。同時也為農民最基礎的保障。
承包商如果想以市場最低價格僱人,那麼必定僱不到人,而如果採取私底下協定的,那麼農民工可以直接舉報,由勞動部門、建築業相關部門對該類承包商公司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