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檢查8家證券公司投行業務:查了誰,罰了誰_風聞
灯塔媒介-2022-11-28 17:46

燈塔媒介11月28日訊:據中國證監會官網,該會11月25日發佈了《通報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情況》的官方消息。今年初,組織對8家證券公司投行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

證監會表示,為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切實發揮“看門人”作用,進行了本次專項檢查工作。本次檢查覆蓋了股權、債券、併購重組等投行業務各條線、全流程。從檢查結果來看,各公司基本建立了投行業務內部控制組織架構,實現集中統一管理,由業務部門、質量控制、內核合規構成的“三道防線”內控體系有效運作。檢查也發現部分證券公司存在內控制度和保障機制不健全、內控把關不嚴格等問題,個別證券公司存在內控組織架構不合理、崗位職責利益衝突、投行團隊“承包制”管理等較為嚴重的問題。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證監會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和機構、人員“雙罰”的原則,同時根據問題的輕重,分類採取措施:對違規問題多、情節嚴重的華金證券,採取責令改正、暫停保薦和公司債券承銷業務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立即全面整改,着力加強投行管控。對違規問題多、情節嚴重,且涉及個案違法的華龍證券,綜合採取行政處罰、監管談話等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實吸取教訓。對違規情節相對較輕的民生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聯儲證券、華安證券、招商證券5家公司分別採取了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要求針對性解決內控短板問題。對存在輕微問題的證券公司,予以監管關注和提示。
同時,該會對26名直接責任人員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分別採取了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人員涵蓋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投行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質控部門負責人、業務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並要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追責。
全面合規、有效運行的投行內控機制是投行執業質量的基礎。下一步,該會將常態化開展投行內控現場檢查,從“帶病申報”、“一查就撤”、執業質量存在嚴重缺陷等典型問題入手,重點檢查投行內控制度是否健全、運行是否有效、人員及保障是否到位等,促進保薦機構真正發揮“看門人”功能,為註冊制行穩致遠夯實基礎。
(以上內容與燈塔媒介立場無關,相關內容不對各位讀者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