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出問題的,大多就是勞務分包最小單位“包工頭”_風聞
霜钟余响-2022-11-30 07:31
【本文來自《農民工拿不到錢,消費者拿不到房,錢都去哪兒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蜘蛛
- 我不明白,這本就是很好處理的事情,很多領域都採用第三方資金監管了,為啥涉及建築業的部門、勞動局等遲遲不願做第三方監管這事?
建築行業不管是多少層轉包,在對農民工及職員的工資上都應該設立第三方資金監管才對。即每個月用多少人,多少工資,都採取預付款的形式打入監管賬號。
即不管是按月,還是按計件的報酬,每天或每週上報1次到賬户中累計,至少協定每月發工資一次,都需要預先打入到特定賬號裏,由勞動部門、工商部門等監管。等到月底的時候,由會計與農民工做確認,確認後即收到錢。如果既定時間內沒有打款,且沒有來自雙方的協商的確認,那麼錢就強制按最初的協定打給農民工。
這種模式也可以僱主和僱員能夠站在公平環境下協作,減少大量的訴訟。
對於所謂的轉包多少層而言,也會有個限制,即沒有足夠錢的就不要僱人,減少投機倒把分子,減少潛在風險。同時也為農民最基礎的保障。
承包商如果想以市場最低價格僱人,那麼必定僱不到人,而如果採取私底下協定的,那麼農民工可以直接舉報,由勞動部門、建築業相關部門對該類承包商公司進行整改。
我只説一句,按天甚至周計酬,並且將資金輸入監管賬户,需要極高的行政成本。
引申出來一個含義,如果工程勞務中設立門檻(也即勞務部門需要承擔風險),你們很快就會看到“只有開發商才能合法建樓”這種事情延伸到勞務分包領域。
然後解釋一下,現代工程管理,有非常多勞務分包,施工單位平時可以不養着大量的施工人員跟施工機械,通過勞務分包的方式降低成本。説到這裏,肯定有人要説那這對工人多不公平啊,你平時就養着啊。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養人的成本需要平攤到所有工程利潤之中,就只説到這,這不是靠道德譴責能解決的。
接下來説包乾這事,又是現代工程管理,如果按勞動時長計價,磨洋工就是必然的選擇,為了獎勵更快完成工作的施工隊,將各種勞務分包就是很正常的選擇,優秀的團隊可以快速完成任務接下一單活計,這裏又有人説了,“呸,工賊”,也只説到這,不延伸了。
退一萬步説,工程中大量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也是類似於“把這幾個房間灰給抹了,我給一萬”,“這裏砌個牆,搞完給兩萬”,“這裏給泵XXX混凝土,我給XXXX”這種邊角料的活計,建設單位一般給進度款還是比較合規的。邊角料活計簽訂正式合同需要過總公司的法律,會計,績效,能效,最後這份合同才能到項目經理頭上(一個工地不會養着這麼多跟施工沒啥關係的專業人員),合同完成之後還得過審計,要驗收,甚至大部分施工要求都是非標合同,法律跟會計得跟現場反覆扯皮後才能給你這合同是不是合適的回覆。而相對應的,業主覺得我就讓你加個牆,我明天就要看到,你要花半個月?你訛我是吧?很多欠款的,都是簡單包乾協議甚至於口頭協議。
這個問題,其實簡單一點看,可以歸納為一句話,誰來承擔風險,按照你的想法,協議資金都先行打入監管賬户。如果建設單位自行分包,那就是建設單位自行承擔風險,考慮到絕大多數建設單位沒有工程建設專業人員,這基本就是個大坑,你可以類比現在的裝修行業,裝修公司可以把業主忽悠進坑裏。如果有總包,那承擔風險的就是總包了,現行的制度基本也是如此,總包自己的工人,或者自己臨時僱傭的工人,工資都是在監管賬户裏,這帶來什麼結果呢,總包的門檻非常非常高,常年需要墊付資金的要求,導致很少有公司有能力涉足這個產業,造就房地產巨頭的,就是我們自己。接下來,再進一步的話,也不需要再多加分析,反正就是,為了對沖墊付風險,就需要一整套專業財會法律人員,小公司壓根養不起。
現在出問題的,大多就是勞務分包最小單位“包工頭”,我個人是支持把這個單位規範化規模化的,反正建築企業其實也逐漸要淘汰掉“小工”了……以後就是“書都沒讀過,還好意思搬磚”的時代了,時代的巨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