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香港家中坐,卡里3萬不翼而飛了……_風聞
香港体验官-香港体验官官方账号-每一个漂在香港的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体验官2022-12-05 13:13
疫情期間,在線活動異常活躍。
會議、訂餐、工作、學習、購物等等,生活的各方面活動都能通過網絡實現。
由此引發的網絡問題也有所增加。
以擁有巨大客户羣體的信用卡為例,作為現時較常用的支付手段究竟安全嗎?
萬一遇上盜刷是否能昭彰正義呢?
還是隻能忍氣吞聲自認倒黴?抑或是絕不在網絡上使用呢?
這得從一次看似偶然又時常聽説的經歷説起了。

那是一天午夜,習慣夜貓生活的我剛剛洗漱完畢。
突然一陣密集的短信提示引起了我的注意,打開手機一看,頓時嚇出一身冷汗。
信息顯示,我的某張信用卡在剛過12點的4秒內,每一秒都有一筆信用卡消費支出。
並且還是分別從幾個不同的海外網站,用三種外幣進行的交易。

按照當時的匯率來算,一共是港幣接近3萬的消費額。
一時間,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定了定神再看,才確定了確實是信用卡被盜刷了。
條件反射地立即給銀行打電話,心存僥倖想試試能否截下這幾筆交易。
香港的信用卡幾乎都有24小時客户服務熱線。
午夜時分的電話雖然不佔線,卻也要在語音指示下輸入一大堆確認信息。
終於接通了客服,那種抓到稻草的感覺我至今都還記憶猶新。
可是,這根稻草在我講完自己的遭遇之後,並沒有給出實時的解決方案.
只是程序化地紀錄了本次盜刷事件發生的時間(事後才知道時間是至關重要的因素,後面會解釋)與概要。
並確認我要掛失信用卡。
我最關心的取消交易的申請卻得到了否定的答覆。

一時之間,我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只能問一般情況下會有什麼處理方法。
客服只説會上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並會在調查之後給出結果。
這個答案顯然沒有解決我的擔心,反而加重了我的憂慮。
但苦於時值深夜一時也沒有別的解決辦法,我只好先作罷。
我一邊上網查閲相關的數據,一邊留言給可能有相關經歷的朋友,看看能否找出可行的解決辦法。
內地的閨蜜告訴了我一個遺憾的信息:
信用卡盜刷需要自證清白,就是説要證明自己沒有進行過該次消費。
這可把我難住了,的確就不是我消費的呀,哪裏有證據?聽上去就像進入了死循環。
她提醒我要去報警,由警局開證明。這下我更亂了,真是舊愁未解又添新愁。

好不容易盼到了早上,銀行一上班,我就又致電客服,誓要找出心中疑團的答案。
首先,重申我昨晚確實都在香港,該時段沒有上網,我也無法提供自證證明。
其次,我是否需要報警,由警局來提供證明。
第三,銀行進行的調查是如何操作的。
其實我就想看看究竟是要自己提供證明還是銀行會負責調查事件。
可惜,職員小哥一直無法正面回答我的問題,無非就是告訴我不需要報警,警局也做不了什麼。
如果能提交自證是最好的,沒有的話就只能等銀行內部調查。
而如何進行調查則是他們內部的安排,不能告訴我。
聽到這,我無名火起,現在不是諮詢銀行,而是作為受害者要了解事件處理的步驟和過程與可能導致的結果。
為什麼連銀行會如何解決這件事都不能告訴我呢?
想到這,我的口氣也強硬起來,質疑職員給我的解釋不夠具體。
我提出要求,如果他不能清楚答覆我的話,就找能解答的高級職員來為我解答。
與我擾攘了大半個小時的職員估計也被問煩了,口氣越發不耐煩起來。
我直接要了他的工號準備投訴,這次的談話不歡而散。

峯迴路轉,第二天,我竟真的收到了來自負責的部門經理打來的電話。
沉穩有力的聲音與條理清晰的開場白令人一下就產生了好感,終於有個明白人能回答我了。
她首先肯定了我已經第一時間告知了銀行,也緊急凍結了賬户,掛失了信用卡。
這就杜絕了該卡可能發生的後續盜刷。
第二,如果持卡人本人無法提供自我證明,銀行能夠進行調查。
被問到如何調查時,她解釋:
可以向進行消費的網站商户調取填寫的相關數據,與信用卡持有人的個人信息進行比對。
如:姓名、登記的地址等信息,看是否符合。
並且告訴我需要填寫一份“信用卡爭議賬款聲明書”,向銀行申請調查。
至此,我總算聽到了一個合理的解釋,於是便安心地等待銀行的調查了。

由於是境外網站的消費,調查的時間比較久。
在該期信用卡賬單出來的時候,我存了點心眼,暫不清還賬單。
為此,我還收到了銀行的催繳通知。
説如果調查結果顯示是我本人消費的,那麼銀行會向我收取超時的高額利息。
好傢伙,這是恐嚇我嗎?
於是,心頭火又起的我硬氣地説,就不是我消費的,不可能調查會出現這種離譜的結果!
就把電話給掛了。

等待了近乎兩個月,終於收到了銀行回覆。
經過調查,那幾筆款項都不屬於我本人的消費,不需要償還。
聽到這個消息,心頭大石算是放下了。
一種勝利的喜悦充滿胸臆,經過不懈努力伸張了正義,真是一次難忘又絕對不想再次遇到的經歷。
後來,各家銀行都提高了電子支付的安保標準,出現了各式各樣的雙重驗證。

在這次事件中,我也總結出了幾點提示:
首先,一定要在信用卡背面簽字。
這也是銀行信用卡爭議款項解決辦法中明文規定了的,核實信息的其中一項就是核對簽名哦!
第二,萬一遇到盜刷,一定要及時告知銀行,這也是明文規定的。
在報告前24小時內的盜刷,可以全額索賠,但超過時間,就會有自付費用的產生!
第三,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卡背面的三位驗證碼千萬不要輕易泄露。
當然,在日益發達的電子支付時代,因為害怕出問題而避免使用顯然不是明智之舉。
弄清了背後的原理,是可以安全使用的。希望大家都不會有我這樣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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