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疫情防控二十條措施不能被有力執行_風聞
guan_15845433252105-2022-12-06 15:26
就説我本人的遭遇吧,2022年12月4日下午,我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鎮疫情低風險區,自駕車返回本市達拉特旗樹林召鎮低風險區家中。當晚社區網格員讓我填寫了疫情防控的表格。12月5日的上午9點,網格員給我家門貼了封條,説7日內不得出門。我給社區領導打電話,問他們執行的是那裏的政策。領導回覆説,這個政策是12月1日,旗政府口頭通知的沒有文件。當日中午1點多,我在鄂爾多斯之聲網站看到達拉特旗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78號通告,主要內容是即日起,市內低風險區來(返)達旗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落實核酸檢測3天2檢,5天內非必要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不出入商超、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我立馬高興地給社區領導打電話,讓派人來 解封,領導説不行。我説,給我家門貼封條是上午9點,中午1點多,旗政府新政策就出台了,按道理應該解封。領導回答説,上午9點給你家門貼封條,是執行以前的政策,已經貼上了就得7日後解封,中午一點多旗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是針對下午市內低風險區返回人員的,老人執行老政策,新人執行新政策,這是政府規定,我們也沒有辦法。
在這件事上,我有兩點不明白:一、旗(縣)人民政府以口頭通知,對市內低風險區返回人員,實行居家隔離7天,並在家門上貼封條的政策是否合法。我個人的看法是,這個政策加碼了。另外,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應以文件形式進行公告。二、政府針對疫情防控的政策,新政策已經出台生效了,怎麼舊政策還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