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防控政策的困惑_風聞
guan_cyber-2022-12-07 16:58
隨着今天“新十條”的發佈,現階段的中央層面的疫情防控政策發佈上,應該會告一段落。
注意“新十條”中有這樣的話,“堅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實二十條優化措施、執行本通知要求”,也就是説,當下的政策,絕不是“新十條”這麼簡單。
首先,先列舉一下相關的政策: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71號 http://www.nhc.gov.cn/jkj/s3577/202206/de224e7784fe4007b7189c1f1c9d5e85.shtml
《關於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01號(簡稱“二十條”) http://www.nhc.gov.cn/xcs/yqfkdt/202211/ed9d123bbfe14e738402d846290049ea.shtml
《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簡稱“新十條”) http://www.nhc.gov.cn/xcs/gzzcwj/202212/8278e7a7aee34e5bb378f0e0fc94e0f0.shtml
1、地方上要做的是,儘可能的綜合上面的三個政策,因為肯定有前後衝突的地方,如果遇到衝突應較新的政策為準。
2、關於“封”,從三個政策綜合來看,對劃定為“高風險”的地區,仍可以對其執行一定的管控措施,前提是精準劃分、嚴禁以各種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單元門、小區門、快速解封等等。
3、關於核酸檢測,“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防控方案第九版中有規定。
4、賦碼的標準的調整。
總之,一套既要羣眾靠自覺,又要靠地方有效介入的機制。當然,最大的問題是,現在以何種標準判斷需要介入(介入意味着劃定高風險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