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設套牟利、抽梁換柱愚弄消費者 社旗縣市場監管陷“策略論”_風聞
观察者说事-2022-12-10 21:54
2022年12月8日,外地到南陽出差的王先生途經南陽市社旗縣李店鎮一家店名為“君悦飯店”的飯店就餐,點過菜品後,就地取材般地在該飯店以4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瓶綿柔尖莊酒(瓶體粘貼有“開瓶有驚喜、馬上得紅包及掃描瓶蓋內二維碼、瓜分現金紅包”字樣),拿到餐桌和好友一起飲用時,通過手機掃描,發現瓶蓋內、外二維碼一直處於“跳轉中”狀態,考慮到手機信號不穩定等因素,好友陸續使用了四部手機掃描瓶蓋內、外二維碼均如出一轍地顯示“跳轉中”,再無任何內容顯示,隨後,王先生再次購買一瓶同款酒,並喚來店主讓其用自己手機掃描,仍是毫無二致。
“該款綿柔尖莊酒的促銷活動存在虛假宣傳、設套牟利及促銷誤導消費者,退萬步講,即便是藉口本批次酒品掃碼活動期限已至而結束了,應該在酒品瓶體粘貼該活動截止日期,更進一步説,由飯店店主向消費者現場口頭提醒該活動結束日期也不失一種“誠信之舉”,‘言而無信、承而不諾’是設套行為;‘廠大欺人、店大欺客’更是騙銷作為。”王先生略有生氣地説。
次日(12月9日)上午,記者來到社旗縣李店鎮涉事的“君悦飯店”,當面問及該店女性老闆是否有該款酒品的相關進貨手續(供貨商資質、產品檢驗報告及進購票據等),其無一提供。該女性店主現場電話多次聯繫業務員,電話均未接聽;隨後,該店主再次通過其他熟人渠道取得綿柔尖莊酒社旗縣代理商電話,反映此事後,綿柔尖莊酒社旗縣代理商電話首先答覆説,本次掃碼活動結束了,該女店主接着問道,顧客在我店裏等着給個合理的説法,你們才給我飯店供貨沒幾天,活動結束不應該在酒瓶外體粘貼該活動截止日期嗎?綿柔尖莊酒社旗縣代理商老闆再次電話中回覆説,我問問廠家看怎麼應對此事,之後掛斷了電話。
記者由王先生現場提供的兩瓶綿柔尖莊酒(該酒品實屬君悦飯店售賣,該女性店主得以肯定)看到:由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綿柔尖莊濃香型白酒包裝標籤(瓶體)靠下方粘貼有“開瓶有驚喜、馬上得紅包及掃描瓶蓋內二維碼、瓜分現金紅包”字樣。這兩瓶酒的生產日期均顯示為:2021年2月1日。記者在該飯店大廳處的酒櫃,查看了酒櫃陳列的剩餘該款綿柔尖莊酒,均顯示生產日期為:2021年2月1日,並現場打開了該款涉事酒品掃碼,印證了王先生及其朋友所述屬實。
王先生的一朋友現場撥打了“12315”,並和人工客服進行了有效反映投訴,客服回覆:會將相關投訴轉辦給社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並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初查待受理,請保持電話暢通。
王先生表示,我們出差辦事兒時間緊,不可能在社旗縣李店鎮呆上幾天等候答覆,當日於10:45,記者與王先生一行來至社旗縣李店鎮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反映,一番有效反映溝通後,於11:19,該所史玉全所長説,此時我一個人無法與你們一起前往君悦飯店例行檢查,最起碼等下午和所裏其他人員一起過去核實。
時至11:19,未到下班時間;再者,難道當時是“傾所出動”,該所再也沒有其他一個或兩個執法人員陪同?我們不得而知,也不想多加揣摩,王先生質疑,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麼“貓膩”?到底是在耍什麼“手段”?不會是在給商家足夠時間想“策略”吧?由於出差時間緊迫,王先生及朋友無法在此耗時,便一同繼續踏上了出差之路。
果不其然,王先生所揣測擔心的,還是來了,於當日15:24,社旗縣李店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史玉全所長致電記者稱:他們已經進行了現場執法檢查,君悦飯店女店主提供了涉事酒品的相關進貨證明(供貨商資質、產品檢驗報告及進購票據等),並且現場打開一瓶原封的綿柔尖莊酒,掃碼後為“得98元積分”,證明活動還是有效的,這和王先生及其朋友、女店主及記者等多部手機現場掃碼僅顯示:“跳轉中”東趨西步。
當記者疑問,您所查驗的酒品生產日期為多少?史玉全所長説是:2021年4月26日,這與王先生所購買提供和記者現場所看到的生產日期為:2021年2月1日完全不是同一批次生產的,顯然是抽梁換柱地做了手腳,其次,上午女店主還提供不出涉事酒品的任何手續資質、票據等,下午即可齊全提供,這般“神操作”不得不讓人生疑。
11:19至15:24,長達約四個小時的時間,給綿柔尖莊酒社旗縣代理商和君悦飯店女店主狼狽互通、抽梁換柱之操作留足了時間,同時,社旗縣李店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史玉全所長的“柔性執法”或“策略執法”不言而疑。對於此事,本網記者將會持續關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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