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氣信披違規擬被罰500萬 律師:受損投資者可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2022-12-12 09:00
雷達財經 文|長帆 編|深海
捲入專網通信騙局的上海電氣,於2022年12月9日,收到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2015年至2020年,上海電氣子公司上海電氣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氣通訊)從事生產加工、銷售專網通信產品業務。電氣通訊從上游供應商採購原材料進行測試、裝配,並對成品進行檢測。之後,電氣通訊將相關專網通信產品銷售給環球景行實業有限公司、南京長江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富申實業公司、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貿易分公司等下游客户,並收取相關產品銷售款項。
截至2021年4月30日,上海電氣已知悉其可能因電氣通訊開展專網通信業務產生的應收賬款逾期等而發生經營業績虧損或大幅變動。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於2021年5月1日施行後,上海電氣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相關規定,在不晚於2021年5月7日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發佈《關於公司重大風險的提示公告》,對電氣通訊應收賬款無法收回、存貨無法變現等可能對公司的歸母淨利潤造成83億元損失的重大風險予以公告,涉嫌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上海電氣就電氣通訊針對環球景行實業有限公司、南京長江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富申實業公司、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貿易分公司等專網通信業務下游客户的應收賬款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5,752.14萬元,未能恰當計量前述應收賬款的預期信用損失,不符合相關規定,導致上海電氣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經測算,上海電氣2020年年報就前述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少計提5.18億元,導致上海電氣多計利潤總額5.18億元,占上海電氣當期利潤總額的8.16%。
鄭建華作為時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依法負有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的義務。鄭建華充分知悉電氣通訊應收賬款逾期情況,其關於公司相關臨時報告時間的決策安排與上海電氣未及時披露相關重大事件具有直接關聯,且其在簽署確認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中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是公司未及時披露相關重大事件以及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胡康作為時任公司財務總監、伏蓉作為時任公司董事會秘書、陳幹錦作為公司副總裁、電氣通訊董事長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沈欣作為時任電氣通訊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毛利民作為時任電氣通訊財務總監,均負有相關責任。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上海證監局擬決定:一、對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五百萬元罰款;二、對鄭建華給予警告,並處以一百四十萬元罰款;三、對沈欣給予警告,並處以七十五萬元罰款;四、對毛利民給予警告,並處以七十五萬元罰款;五、對胡康給予警告,並處以七十萬元罰款;六、對陳幹錦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罰款;七、對伏蓉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萬元罰款。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專業從事證券索賠的吳立駿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海電氣證監會行政處罰調查結果出具,涉及專網通信業務的重大損失風險的未及時信息披露等問題,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5月30日期間買入且2021年5月30日收盤持有上海電氣的投資者可加入一起索賠。有意向參與投資者,請關注微信公眾號 " 雷達 Finance" ( 雷助碼:000001 ) 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吳立駿稱,將提請上海金融法院啓動代表人訴訟程序,預計本案獲賠概率高。
雷達財經注意到,2021年4月7日,上海電氣集團原副總裁呂亞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相關部門調查。2021年10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重婚罪對呂亞臣作出決定逮捕。
2021年7月27日,上海電氣時任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法定代表人鄭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1年7月29日,上海電氣董事會免去鄭建華董事長、戰略委員會主席及委員、首席執行官職務。
天眼查資料顯示,上海電氣集成立於2004年,是上海電氣控股集團成員,位於上海市,是一家以從事專用設備製造業為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1557980.91萬,超過了99%的上海市同行,實繳資本1518135.2901萬,並已於2018年完成了戰略融資。風險概覽風險方面,共發現企業有天眼風險信息8880條;還發現企業有法律訴訟141條,涉案總金額20.3282261317億元;涉訴關係121條,開庭公告132條,立案信息6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