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藥房兒童感冒藥線下比線上貴兩倍,回應稱一直如此_風聞
中国版大表姐-2022-12-21 15:01
來源:澎湃新聞
家住廣東的何先生12月20日向澎湃質量觀反映稱,深圳市南山區民心大藥房龍海廣場分店存在藥品坐地起價的行為,在京東上買了兩盒小兒感冒藥,但該藥房以沒貨為由拒絕發貨,到線下門店一看才知道有貨,但高價出售。同一款藥品,線下的價格比線上貴了近2倍,且只能線下購買。
對此,涉事藥店工作人員稱,不存在坐地起價的情況,該藥品在線上和線下確實不是一個價格,線上為11元,線下門店則一直都是30元。但為何同一款產品價格會相差那麼大?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線上該藥品售價為11元
據何先生介紹,原本想購買一些小兒感冒藥給家裏的孩子留着,以備不時之需,但家附近藥店的感冒藥都已經銷售一空。12月16日晚上,何先生通過京東平台上看到民心大藥房龍海家園分店還有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在售,每盒11元,顯示次日上午可送達,就立刻購買了2盒,加上配送費共計26元。
“第二天早上10:30左右,我發現過了配送時間卻還沒有收到貨,我就打開平台查看,結果發現‘騎手取貨失敗,請商家聯繫騎手’。”何先生説,因為離藥店不遠,自己就直接去了藥店詢問情況。
何先生稱,到店後店員告訴他已經沒有貨了,讓何先生重新下單,“但我搜索的時候發現線上這個藥也下架了,在線上根本買不到了,店員就建議我取消訂單,説可以按照線下門店的價格當場購買,線下是30元一盒,比線上貴了將近2倍。”
同款藥品線下藥店的售價為30元
對此何先生十分氣憤,“明明門店裏是有貨的,卻不發貨,而是線下坐地起價漲價售賣,這明顯是趁着疫情哄抬藥價。”何先生認為,雖然涉及金額不多,但對於藥店明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自己將維權和投訴到底。
針對上述情況,12月20日,澎湃新聞記者致電涉事藥房民心大藥房龍海廣場分店,該店工作人員表示,不存在坐地起價的情況,葵花牌的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在線上售賣確實是11元一盒,但線下門店一直是30元一盒,何先生買的線上藥品當時是沒有存貨了,不是故意不給他發。
為何一樣的藥品線上和線下價格相差那麼大?該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不清楚,並稱現在已經全部都沒貨了,只能退單退款。
同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繫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該局工作人員稱,深圳一直以來嚴禁哄抬藥價,消費者如果遇到哄抬藥價或物價的情況,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反映並提供具體藥店的名稱、地址,將會進行核實處理。
對於藥店擅自加價售賣的行為,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竇賢尚認為,或許還涉嫌違法。他分析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相關規定,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註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
對於違反前述規定的生產經營者,執法部門有權予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此外,竇賢尚介紹稱,在當前疫情特殊時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2年12月9日專門發佈了《關於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提醒告誡書》,其中明確提醒告誡相關生產經營者:依法合理制定價格,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哄抬價格,不得價格欺詐,不得串通漲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