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申請再審被駁,前期股民維權已有二審勝訴判決,索賠時效不足一年_風聞
股民索赔宝-股民索赔宝官方账号-公众号:股民索赔宝2022-12-27 14:47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金花股份,股票代碼:600080)**2020年8月5日,公司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陝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4號),陝西證監局決定: 對金花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經查明,金花投資為金花股份的控股股東、關聯方,西安桑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鴻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金花股份的其他關聯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資通過非關聯方與上市公司簽訂《借款協議》《財務顧問合同書》、其他關聯方西安桑碩和西安鴻輝通過與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簽訂《借款協議》的方式,累計從上市公司拆借資金27,777萬元(2020年6月29日前分批次全部歸還),佔金花股份2018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15.68%。金花股份應當在上述事項發生之日的兩個交易日內,披露關聯方資金佔用相關的重大合同。金花股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上述重大合同,直至2020年4月30日在《2019年年度報告》中進行披露。
處罰一經下發,投資者隨即展開證券維權訴訟。一審中,西安市中院經過幾次開庭審理後認為,金花股份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所稱的非系統性風險,對涉案股票價格產生了確定性的影響且與涉案投資者投資損失存在因果關係。因此,部分案件經第三方機構核損之後,並未扣除系統風險且已賠付到位。

公司因信披違法違規問題,已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投資者符合如下區間: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間買入金花股份股票,並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投資者維權訴訟登記。
就金花股份因信披違法違規遭到投資者訴訟索賠的進展情況,公司發佈《2022年半年度報告》稱,合計245名投資者以公司應承擔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為由,分別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截止報告披露日,12起案件原告撤訴,182起案件原告與公司達成和解,51起案件經二審後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2022年11月18日,金花股份發佈《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公司股票之前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11月23日晚間又披露了大股東減持意向公告,公司第二大股東新餘興鵬與第三大股東世紀金花擬通過大宗交易和集中競價結合的方式,合計減持不超過2596萬股公司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6.95%。
公開資料顯示,金花股份主營業務為生物製藥、旅遊、影視開發等。近期公司發佈《2022年第三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4.23億元,同比上升8.22%;歸母淨利潤3182.94萬元,同比上升 38.28%;扣非淨利潤3174.0萬元,同比上升24.11%;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單季度主營收入1.64億元,同比上升10.54%;單季度歸母淨利潤1035.86萬元,同比上升6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