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手段規範交易秩序、管理網絡平台是正確而迫切的_風聞
吉波尔战争祭司-黄泉巨龙吉波尔了解一下2022-12-28 10:45
【本文來自《最高法: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由主張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説的好像不錯,但是似乎不能一概而論。
怎麼界定消費者是為了檢查完好拆包的?遠程的情況責任如何明確判斷?而且具體商品和情況就有很多問題,商家有奸商,消費者也有害羣之馬。
就説之前京東有叫二手東,為什麼?就是很多人濫用無理由退貨。我顯卡可以拆開試試吧,好的,挖礦6天消耗大量顯卡壽命再無理由退貨。所以後來京東的顯卡退貨政策就改了。我買來電腦可以開機試試吧?好嘞,拆開拍完拆機測評再退貨。離譜的還有偷換手機或電腦高價值零部件的 ,記得有一幫換iphone正品零件再退貨的還被抓了。各種購物平台還有些別的東西,開包裝之後可能就説不清了或者一開封性質/價值就變了,比如盲盒、集換式卡牌包、含有兑換碼或概率獎品的、食品、內衣、含有一次性或消耗性部件的、一次性用品等等。
有些情況,開封可退貨給商家和其它消費者增加困擾,比如開封價值貶損較大,影響二次銷售或者要增加鑑別商品有無異狀的成本,一些情況下對商家不公平;而且商家會轉移風險,比如消費者拿到的經常都是n手或被過度試用的商品,更容易的退貨對消費者也不是隻有好處。
但確實一些平台或商家售後敷衍裝死近乎沒有也非常影響購物體驗…也許過度寬鬆的退貨、不合理的不退貨都影響網絡交易的健康發展。
用法治手段規範交易秩序、管理網絡平台是正確而迫切的,但是可能需要更巧妙的促進健康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