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案終審:為人間弘揚正氣、喚醒良知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2-12-30 20:30
澎湃新聞
2022年12月30日 17:05:57 來自上海市
2022年即將結束,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也等來了終審宣判。
12月30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劉鑫需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
唯正義可以安慰,唯審判可以警示,唯真相可以服眾。劉鑫在受朋友熱心救助後,卻聽任其處於險境,致江歌死亡,事後長期對逝者母親不做出起碼的補償、安慰,甚至故意以不當言論刺激江母,這一系列忘恩負義的極端自私行為,終於得到法律的懲戒。
作為民事判決,法院最終認定的近70萬元的賠償可能不多,但代表了司法機關明確的態度:什麼是美?什麼是醜?司法判決弘揚了人間正氣,鞭撻了醜陋自私。作為一起公眾關心的公共案件,司法機關以案論理、以案説法向全社會釋放出明確的價值信號:恩將仇報,於法不容。
是兇手陳世峯直接殺害了江歌,但是,劉鑫也要對江歌的死承擔責任,這是道義上的,也是法律責任上的。法院認為,劉鑫是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險引入者,劉鑫未對江歌盡到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劉鑫鎖閉房門使江歌無法進入自己的公寓而失去可以進入自己的公寓避免侵害發生或者降低受侵害程度的機會。
劉鑫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構成對江歌的生命權的侵害。劉鑫的這一極端自私、冷血的行為,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很多普通人從中感受到人性的薄涼,甚至對今後是不是幫助身邊的人產生了懷疑和猶豫。正是因為本案的巨大負面影響,所以本起判決起到了喚醒社會良知,懲戒冷漠自私的作用。
但是,司法判決對劉鑫的譴責,是基於法律和紮實的證據,沒有附和網絡口水和網友的“猜想”。之前,一些自媒體熱衷於暗示陳世峯和劉鑫“合謀”殺害江歌,似乎這樣才能達到“弘揚正氣”的目的。二審對此明確予以反駁,“陳世峯與劉鑫對於江歌受到侵害,既不存在主觀上的意思聯絡,也不存在共同過失”,強調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陳、劉兩人“不具有共同承擔民事侵權責任的法律基礎”,所以陳世峯不必被列入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從而保障了本案程序的正當性。而劉鑫在上訴中恰恰在糾纏這一點,所以這種“陰謀論”反而是幫了劉鑫繼續抵賴。
查清事實是對逝者最大的安慰。案發七年以來,網絡經歷了一場又一場波瀾,絕大多數樸素的網民只是想看到“善惡到頭自有報”的結局,但有一些人卻故意推動網絡暴力、製造對立、收割流量。如今終審判決終於來了,從劉鑫開始的這場鬧劇也該收場了。
法院在判決最後語重心長地指出:“希望雙方當事人能夠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強溝通,消除恩怨,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回歸正常生活。” 願本案的終審為人間弘揚正氣、喚醒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