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向大陸遣返21名偷渡者:名單原有23人,其中兩人失聯
(觀察者網訊)據“公視新聞網”、《聯合報》等台媒6日報道,台“移民署”從1月5日起分四次用班機遣送21名大陸籍偷渡犯返陸。台“移民署”此前將23名金門協議遣送偷渡名單送往大陸確認身份,大陸去年12月29日回覆確認名單,並通知可辦理後續事宜。不過“移民署”發現兩人失聯,仍在協尋中,所以此次執行遣送共計21人。
報道稱,由於正值疫情期間,台方決定不以船運執行,而改以班機,計劃5日遣送第一批,6日執行第二批,8日和12日再分批執行。

第一批次已於5日上午10時從台北國際機場遣返至廈門。圖自台媒《聯合報》
台媒特別提到,所謂“民運分子”胡海波會在6日被遣送回大陸。2019年,胡海波曾聲援香港“修例風波”。2020年9月,他從廈門泅渡到金門,希望尋求政治庇護,最後被轉到高雄收容所。
報道稱,由於這是台當局一年多來首次將偷渡者遣返大陸,分析人士認為這是近來陸方對台釋出善意。對此,台“法務部次長”陳明堂6日回應稱,這是基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架構,刑事案件包括犯人、資料、通報等雖然數量與過去相比有差,但近年來都正常進行中。
台灣陸委會表示,近年兩岸持續執行金門協議,遣返大陸偷渡者,2020年雖受疫情影響,仍在當年11月遣返22人,對於兩岸有序交流具有正面意義。
公開資料顯示,1990年9月,為了合作打擊兩岸間的違法犯罪活動,大陸紅十字會總會與台灣紅十字組織在金門就解決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的居民和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遣返問題進行協商。金門協議是將偷渡人員遣返納入規範程序,使遣返作業在兩岸紅十字會組織的見證下進行。
據台“移民署”統計,近年來,大陸偷渡客被遣返人數分別為2018年13人、2019年17人、2020年18人,以及去年1至9月共41人。今年1月5日起,將分4批次遣送21名偷渡犯回大陸。
至於近年大陸遣返通緝犯回台人數,據台“法務部”統計,自2009“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至今12年,一共遣返505人,不過2020年僅4人,2021年只有3人。
此前消息
2021年11月22日,台灣新店槍擊案嫌犯黃泳羣潛逃到大陸廈門。台灣警方依“兩岸共打機制”,通知大陸公安協助查緝。為了打擊暴力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廈門市公安機關決定將黃泳羣遣返回台。
12月8日,黃泳羣在潛逃大陸16天后,由台灣刑事局派人到廈門機場以“空橋模式”,與大陸公安辦理接押將其遣送回台。
對此,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此舉為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在兩岸關係緊張中,合作持續打擊犯罪,成為了兩岸霧霾下一片難得的“綠洲”。我們認為,這也彰顯出了大陸在處理兩岸問題時,以台灣民眾利益為出發點,靈活、務實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