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對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採取“沒一罰六”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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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網站1月7日消息,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
**記者提問:**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在其官網就某案件處理情況發表公開信,請問證監會對此有何評論?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答:**近日,我會對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堂堂所)審計業務違法違規案依法履行聽證程序,聽取了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將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堂堂所案涉審計對象為上市公司*ST新億,該公司近年來已數次受到我會行政處罰,近期我會已對其2018年度、2019年度年報嚴重財務造假案履行聽證程序,也將依法作出處罰決定。
本案中,堂堂所在明知*ST新億年報審計業務已被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拒接”的情況下,與*ST新億簽訂協議,承諾不在審計報告中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並要求如發生被監管部門處罰的情形,*ST新億應予補償。其審計獨立性嚴重缺失,審計程序存在多項缺陷,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缺乏應有的職業操守和底線。我會擬對堂堂所採取“沒一罰六”的行政處罰,相關主體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公安機關。
會計師事務所是資本市場重要的“看門人”,其守法意識、執業能力及勤勉盡責程度事關廣大投資者切身利益。新《證券法》雖取消了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的行政許可准入規定,但同時大幅提升了違法違規的法律責任,“門檻降低”並不等於責任降低。這意味着,會計師事務所獲得了參與資本市場的公平機會,但也須擔負相應的責任,無論大所小所,在遵守法律上一律平等,在監管要求上一視同仁。
證監會將嚴格依法履職,堅決貫徹中辦、國辦《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切實落實“零容忍”方針,對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嚴懲不貸,依法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和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秩序。

據瞭解,深圳堂堂是新證券法實施後,首家承接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的非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承接了多家*ST公司的年報審計業務。官網顯示,深圳堂堂於2004年12月發起設立,經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批准成立,依法獨立承辦審計、驗資、資產評估、會計服務、税務服務、內部控制服務及管理諮詢等註冊會計師業務的專業服務機構。
而2020年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將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行政許可調整為事後備案管理。
去年2月,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因承接多家*ST公司年報審計業務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證監會信息當時指出,證監會關注到深圳堂堂在2020年承接了*ST新億2019年年報審計業務後,又陸續承接*ST金洲、*ST斯太等上市公司2020年年報審計業務。2020年下半年,證監會針對深圳堂堂執行的*ST新億2019年年報審計業務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其在執業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

2021年2月證監會就堂堂所承接多家*ST公司年報審計業務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