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太平被開除黨籍:賣官鬻爵,收受名貴字畫等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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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太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太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組織原則缺失,賣官鬻爵,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收受名貴字畫等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宋太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宋太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宋太平簡歷
宋太平,男,漢族,1955年12月生,1979年7月入黨,1975年3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
1975.03-1976.11 柏鄉縣化肥廠辦公室幹事、團總支書記
1976.11-1979.04 柏鄉縣委宣傳部幹事
1979.04-1984.09 柏鄉縣委辦公室幹事、調研組組長、副主任
1984.09-1988.04 邢台地委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科長
1988.04-1990.09 邢台地委辦公室副主任(1985.09-1988.07在省委黨校黨政幹部函授學院大專班學習)
1990.09-1992.12 邢台地委副秘書長、廉政辦公室主任(正處級)
1992.12-1997.12 任縣縣委書記(其間:1995.03-1995.07在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95.08-1997.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政法專業學習)
1997.12-2003.01 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1998.09-2001.07在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3.01-2003.10 省人事廳廳長、黨組書記,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3.10-2006.11 省人事廳廳長、黨組書記,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2005.06-2005.09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第四期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學習)
2006.11-2008.01 張家口市委書記
2008.01-2012.01 保定市委書記
2012.01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簡歷摘自河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