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職人員與他人妻子有染,被單位給予降級和黨內嚴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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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游新聞1月10日報道,依據記者獲得的兩份武漢市新洲區住建局文件顯示,被曝與他人有染的武漢新洲公職人員朱某,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認定“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造成不良影響”,給予降級、黨內警告處分。
此前上游新聞報道《武漢一公職人員被曝與他人妻子有染 回應:接受處分,打算一起過日子》顯示,去年11月29日,彭先生前往武漢市新洲區紀委監委,以及新洲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該局一科長朱某在他和前妻婚姻存續期間,與其前妻有不正當男女關係。11月30日,朱某來到他家尋釁滋事,方式包括砸門、言語威脅等。

朱某被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圖自受訪者供圖
對此,朱某和彭先生的前妻史女士均表示,兩人已做好被組織處理的準備。舉報信事件,影響不了兩人打算結婚的決心

舉報信中附帶的家中監控截圖。圖自舉報信
據新洲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新住建(2021)46號文件顯示,朱某,男,41歲,2005年10月在新洲區建築業管理辦公室工作,2019年5月至今在區住建局消防中心工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九級。
2018年8月,朱某被派駐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建局建管辦檢測中心聯合驗收窗口負責消防驗收工作。同年底,與同在行政服務大廳工作的女性人員史某某相識,並發展成不正當男女關係。2021年5月起,二人多次在史某某家中約會,被史某某家中視頻監控錄下,被史某某丈夫發現。史某某丈夫因此於2021年11月通過訴訟與史某某離婚。隨後,史某某丈夫將家中所錄不雅視頻在網絡上發佈,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1年11月29日晚,朱某因史某某丈夫索要賠償通過電話對其進行威脅恐嚇,並上門滋事,損壞其財物。2021年12月2日,朱某因故意毀財,被區公安分局予以行政拘留10日。
上述文件認為,朱某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故意毀財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根據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朱某降級處分。
新洲區住建局文件另一份文件顯示,依據相關規定,應當給予朱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其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經研究,決定給予朱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