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親:接受“訴劉鑫案”一審判決結果,決定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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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苦咖啡-夏蓮 )微博發佈視頻稱,接受此前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不上訴。
江秋蓮在視頻中説:“起訴劉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權一案,城陽區法院一審宣判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至高無上的法律認定劉暖曦反鎖江歌家門,阻斷江歌逃生之路而被劉暖曦的前男友陳世峯無辜殺害,這個判決的結果在我意料之中。更感欣慰的是,中國司法為江歌善行註腳,褒揚了江歌助人為樂的品德。雖然判決賠償金額我不滿意,但是我起訴劉暖曦的目的本不在賠償金的多少,所以我尊重城陽區法院的判決。”
江秋蓮表示:“作出公正判決本是司法系統的職責,但這個判決書還帶有令我深深感動的温度,它所褒揚和譴責的是對我這幾年經歷的理解與安慰,也是為整個社會樹立了風向標。我也感謝城陽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們,除了做出公正判決,還讓我感受到了這種温度。”
江秋蓮説:“所以我決定接收一審判決結果,不上訴。”
此前,據微信公眾號“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1月10日消息,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2016年11月3日,江秋蓮的獨生女兒江歌在日本東京被劉暖曦的前男友陳世峯殺害。劉暖曦是江歌在日本留學時的同鄉、好友。案發前兩個多月,劉暖曦因陳世峯不同意與其分手產生爭執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與自己同住。
2016年11月2日15時許,陳世峯找到劉暖曦與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門糾纏滋擾,劉暖曦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江歌提議報警,劉暖曦以合住公寓違反當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鬧大為由加以勸阻,並請求江歌回來幫助解圍。江歌返回公寓將陳世峯勸離。之後,江歌返回學校上課,陳世峯則繼續尾隨劉暖曦並向其發送恐嚇信息。劉暖曦為擺脱其糾纏求助同事充當男友,陳世峯憤而離開並給劉暖曦發信息,稱“我會不顧一切”。期間,劉暖曦未將陳世峯糾纏恐嚇的相關情況告知江歌。
當晚23時許,劉暖曦因感覺害怕,通過微信要求江歌在地鐵站等她一同返回公寓。11月3日零時許,二人匯合後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二人前後進入公寓二樓過道,事先埋伏在樓上的陳世峯攜刀衝至二樓,與走在後面的江歌遭遇併發生爭執,期間走在前面的劉暖曦打開房門,先行入室並將門鎖閉。陳世峯在公寓門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頸部十餘刀,隨後逃離現場。劉暖曦在屋內兩次撥打報警電話。江歌因左頸總動脈損傷失血過多,經搶救無效死亡。
此後,江秋蓮與劉暖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產生爭議,劉暖曦還通過網絡方式對江秋蓮發表過刺激性言語。江秋蓮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劉暖曦賠償江秋蓮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簽證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070609.33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法院審理認為,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於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向江歌進行告知和提醒,在面臨陳世峯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綜合考量本案的事發經過、行為人的過錯程度、因果關係等因素,法院對江秋蓮主張的有證據支持的各項經濟損失1240279元,酌情支持496000元。對於江秋蓮主張的其他經濟損失,不予支持。
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劉暖曦的過程中遇害,江秋蓮失去愛女,因此遭受了巨大傷痛,後續又為赴國外處理後事而奔波勞碌,而劉暖曦在事發後發表刺激性言論,進一步傷害了江秋蓮的情感,依法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法院根據行為情節、損害程度、社會影響,酌情判令劉暖曦賠償江秋蓮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