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不能把混改視為國企改革的“靈丹妙藥”,不是一混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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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1月19日舉行2021年央企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問: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請問2021年混改工作取得了哪些進展?對於提升企業競爭力和活力起到了怎樣的作用?謝謝。

彭華崗(圖自國新網 徐想 攝)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謝謝你的提問。去年中央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實施混改的項目超過890項,引入社會資本超過3800億元。中央企業在引進各類社會資本開展合資合作的同時,也從加強產業鏈合作、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出發,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對民營企業的參股投資。目前,我們中央企業對外參股企業超過6000户,當然這不是去年一年做的,是許多年累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提高國有企業活力的重要途徑,混改企業堅持以混促改,以深度轉換經濟機制為重點,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場化選人用人、中長期激勵、全員績效考核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我們在很多改革措施的落實過程當中,特別是在企業市場化內部機制轉化過程當中,要求很多試點先在混改企業試。
混改是國企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是國企改革的全部,也不是國企改革的唯一方式。**我們也不能把混改視為國企改革的“靈丹妙藥”,不是一混就靈,也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要混改。**我們國有獨資企業、全資企業一樣也可以搞好搞活,這也是這次三年行動,通過大力推進這種機制的轉換,我們認為,就像習近平總書記説的,改革也能建立現代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堅持“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則,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分類、分層推進,根據企業功能定位,對推進混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研究,宜改則改,務求改革實效,避免盲目性,避免一混了之,同時也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