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再次駁回法律挑戰,得州“最嚴墮胎法”繼續生效
刘程辉曰清、曰慎、曰勤
【文/觀察者網 劉程輝】當地時間20日,美國最高法院再度駁回了一項針對得州“最嚴墮胎法”的法律挑戰,不過沒有對這次裁決做任何解釋。該裁決也遭到了3名自由派大法官的強烈反對,他們將其稱作一場“法治災難”,是對得州女性的“嚴重傷害”。

美國《華爾街日報》:最高法允許得州繼續執行6周墮胎令
綜合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華爾街日報》20日報道,該裁決主要與一項程序性問題的訴訟有關。上個月,美國最高法院曾5:4表決裁定墮胎法繼續有效,多數票均來自共和黨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其中三人系前總統特朗普任命。不過最高法也認為,墮胎服務提供者可向法院提出異議,並將得州官員列為被告。而本次訴訟,主要針對的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案件應該返回哪一級法院。
在墮胎服務提供者看來,最高法應將案件發回支持法律挑戰的聯邦地方法院,但最終案件被退回了保守派主導的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庭,這引發了墮胎服務商的強烈不滿。考慮到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庭在審理時增加了一道被稱作“州認證”的法律程序——要求得州最高法解釋法律,並確定州官員是否可以被列為被告,而這種機制被認為會拖延訴訟時間,對墮胎服務提供者不利。
在這種情況下,墮胎服務提供者要求最高法改變決定,把案件重新發揮聯邦地方法院。但20日大多數大法官還是投下了反對票。

CNN:最高法駁回了另一項針對得州墮胎令的法律挑戰
即便如此,有3名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斯蒂芬·佈雷耶(Stephen Breyer)及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還是對裁決表達了強烈不滿,他們撰寫了一份措辭嚴厲的“異議書”。
自由派大法官佈雷耶表示,第五巡迴法院“忽視了我們的判決”,使得“一項違憲的墮胎禁令在得州生效。”
“此案是法治的一場災難,是對有權控制自己身體的得州女性的嚴重傷害。”另一位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寫道,“當一個國家繼續使這一憲法保障無效時,我不會袖手旁觀。”
“最高法院並沒有阻止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濫用得州最新的拖延戰術,而是允許該州通過程序操縱再次延長對其公民的聯邦憲法權利的剝奪。”
索托馬約爾嚴厲抨擊了保守派法官的投票,認為墮胎法“破壞了得州獲得墮胎護理的機會”,還違反了“最高法院近50年的先例”。
CNN注意到,一般情況下,大法官都用“我尊敬地表示異議”這樣的措辭來結尾;但這一次,“異議書”只是簡單地寫着“我存在異議”。

去年9月1日——也就是墮胎法生效那天,得州女性舉行抗議活動(澎湃影像)
去年9月,全美限制最大的墮胎法案——“心跳法”在得州正式施行。該法案禁止孕婦檢測到胎兒心臟跳動——也就是大約是懷孕六週後墮胎。此外,該法案不僅未對強姦和亂倫導致懷孕的情況作出例外規定,還鼓勵個人起訴任何涉嫌幫助婦女墮胎的人,並設立賞金。原告無需與被告有任何直接關係,若起訴成功,原告將獲得至少1萬美元的獎勵。
得州的六週墮胎禁令與最高法院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決相沖突。後者是1973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該裁決承認憲法規定女性在胎兒可自行生存,也就是通常是懷孕後24周左右前擁有墮胎權利。
該法案出台前後在全美引發了巨大爭議,拜登政府就一直試圖通過司法途徑將之推翻。就在得州墮胎令生效的同一天(9月1日),拜登即發表聲明嚴厲批判,稱“得州這部極端的法律公然違反了‘羅訴韋德案’建立的受憲法保障的權利,打破了近50年來的先例。”拜登表示,該法律會“嚴重損害女性獲取健康保障,特別是對於有色人種、低收入羣體來説。”
但“政客”新聞網(Politico)曾指出,拜登沒有説出白宮有任何應對措施。 而從目前來看,針對該案的法律挑戰也沒有取得任何突破。
“得州人已經有近5個月沒有墮胎權了,而且目前還看不到結束的跡象,因為最高法院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來阻止這一違憲禁令。”反墮胎令的美國生殖權利中心主席南希·諾瑟普(Nancy Northup)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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