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政治判斷力、精神懈怠空虛,雲南文山州原州長張秀蘭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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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1月25日消息,日前,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文山州委原副書記、州長張秀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張秀蘭 資料圖
經查,張秀蘭毫無政治判斷力、政治鑑別力和政治定力,理想信念坍塌,黨性原則喪失,精神懈怠空虛,違反政治紀律,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大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落實整改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問題中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房產情況,謊報持有股份情況,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違反廉潔紀律,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疫情期間工作失職失責,致使抗疫物資長期閒置,造成不良影響;違反財經法規,套取財政資金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秀蘭其行為已違紀,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秀蘭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另據去年4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稱,文山州委副書記、州長張秀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雲南通報文山州違建小水電敷衍整改嚴重破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雲南省文山州違建小水電敷衍整改嚴重破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根據雲南省委的要求,省紀委監委第一時間以事立案直查直辦,開展了全面深入的調查。
經查,省水利廳及相關領導幹部在審核確定二河溝一級電站清理整改分類時“放水”,將本應納入“立即退出類”的二河溝一級電站列為“限期退出類”;文山州政府,文山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領導幹部地方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思想嚴重,對反饋整改問題置若罔聞、不予重視,片面強調本地區實際,弄虛作假、心存僥倖,反饋問題長期得不到整改解決。
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黨紀法規,經省委批准,決定對文山州違建小水電敷衍整改嚴重破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一、給予4個責任單位通報問責
給予省水利廳、文山州政府,文山市委、市政府通報問責,責令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二、對5名省管幹部的追責問責情況
(一)對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劉剛同志進行談話提醒;給予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誾楠同志誡勉問責。
(二)文山州委原副書記,州政府原黨組書記、州長張秀蘭,對此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張秀蘭因嚴重違紀違法,已被立案審查調查。
(三)給予文山州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周家寶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文山州政協保留副廳級待遇幹部,時任文山州副州長李春林政務警告處分。
三、對8名處級幹部的追責問責情況
(一)給予文山州政府副秘書長、州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州信訪局黨組書記,時任文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王復蘭同志誡勉問責。
(二)給予文山州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周廷喜同志誡勉問責;給予文山州工信局黨組書記、局長、州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州中小企業局局長、二級巡視員,時任文山州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鄒春明同志誡勉問責;給予文山州林草局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周賢柱同志誡勉問責;給予文山州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明榮同志誡勉問責;給予文山州外事辦四級調研員,時任文山州林草局黨組書記、局長、文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付永剛同志誡勉問責。
(三)給予文山市政協保留副處級待遇幹部,時任文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黃紹科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文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鄧月文同志進行談話提醒。
四、對3名科級幹部的追責問責情況
(一)給予文山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松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文山市林草局黨委書記、局長吳新喜同志誡勉問責。
(二)給予文山市水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偉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張秀蘭簡歷
張秀蘭,女,苗族,1966年10月生,雲南麻栗坡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1年6月任文山州文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2年12月任文山州西疇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
2003年1月任文山州西疇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5年10月任文山州西疇縣委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5年12月任文山州西疇縣委書記;
2006年3月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西疇縣委書記;
2006年6月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2011年1月任文山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2013年1月任文山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務副州長;
2015年2月任文山州委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副州長、代理州長;
2015年3月任文山州委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州長;
2021年4月被免去文山州委副書記職務、辭去文山州人民政府州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