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回應“臨時工因説錯話被開除”:暗訪時答覆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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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貴陽國家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發佈關於該區一窗口工作人員因違反規定、推諉敷衍、工作能力達不到崗位要求被退回派遣公司的情況通報。

通報稱,近期,網上有反映貴陽國家高新區對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方某給予誡勉處理並退回派遣公司等相關問題一事,貴陽國家高新區高度重視,並迅速開展核查,現將有關核查情況通報如下:
2021年7月6日,為進一步提高窗口單位的服務能力和業務水平,貴陽市相關部門開展了營商環境暗訪。在對我區的暗訪中發現,我區政務服務大廳窗口派遣制工作人員方某存在違反管理規定、業務素質欠缺、服務羣眾意識淡薄的情況:
1.方某在接受諮詢“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企業網上辦理開辦業務需要多長時間”,答覆需要兩三天的時間,違反了《貴陽國家高新區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網通”實施方案》相關規定,並與我區執行“一日辦結”規定以來,網上均能實現一個工作日內辦結的事實不符。
2.方某在接受諮詢相鄰觀山湖區開辦企業“就近辦”問題時,答覆地址在觀山湖區的不能在高新區辦理,違反了《貴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計劃》相關規定,並與我區已經設置“全省通辦”專窗、實行“就近辦”服務的事實不符。
3.方某在另一次接受相鄰觀山湖區開辦企業“就近辦”諮詢時,以距離近為由,讓諮詢人自行前往觀山湖區辦理,存在推諉行為,違反了《貴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計劃》中關於“就近辦”的規定。
4.在暗訪中還發現,方某對存在回覆辦理事項時前後不一致,違反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問題,錯誤頻出,工作水平和服務意識達不到政務服務大廳的基本要求。
上述情況顯示:方某在工作中多次違反政策規定和政務服務大廳的工作規定,工作能力和服務意識達不到崗位要求,不能勝任工作。對此,貴陽高新區紀檢監察部門經認真調查核實,依據《貴州省紀檢監察機關誡勉工作暫行規定》《貴陽國家高新區損害營商環境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定,對方某予以誡勉處理;貴陽高新區組織人事部門依據《貴陽國家高新區關於進一步規範派遣人員招聘和管理的若干規定》中關於“對違紀違規被誡勉談話或全區通報以上問責處理的派遣人員退回派遣公司”,以及高新區與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約定,與貴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協商將方某退回派遣公司。
對於方某的申訴和媒體的關注,我區高度重視並進行了認真細緻複查,認定對方某的誡勉處理事實清楚、依據正確,退回派遣公司的處理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決定維持原處理意見。目前,方某已向貴陽市勞動仲裁委提請勞動仲裁,我區將依法參加仲裁,嚴格執行仲裁結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區將繼續努力優化營商環境,嚴格執行各項政策規定,切實提高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工作水平;也誠懇地感謝和歡迎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對貴陽國家高新區的關心關注。
貴陽國家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2月14日